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24:37 357 人看过

1.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由于案件结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时当事人不会客观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证据。根据理论和实践,我们将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分为六类:

①谁主张证据原则

这一原则是各国程序法中普遍适用的原则。双方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索赔

②举证责任的结果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的原则

应当从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两个层面来分析举证责任。后果责任是指当案件事实的真实性不明确,不能被认真对待时,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③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所谓“有原则,有例外”。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有时当事人既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提供证据,而对方当事人却有条件和能力提供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更好地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来平衡当事人的责任。在罗马时代,有一项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古老规定,“所有被推定为消极的人的利益”和“主张者有举证义务,否认者一无所获”。这不仅为民法中“主张否定事实的人不承担举证责任”的理论奠定了基础,而且对英美法系国家的举证责任分配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⑤免举证责任原则免举证责任是合法的。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方当事人明确承认对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法则;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可以推断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定的事实;经有效公证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保存的证据。对于举证责任的免除,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反驳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⑥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这一原则是对上述五项原则的补充,只有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没有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规定时才适用。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时,应根据当事人和证据的客观条件和利益分配,考虑当事人证据收集能力的强弱,兼顾案件公正和个人公正,适当向受害人和经济弱势群体倾斜

2.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

①谁主张、谁提供证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或原告应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劳动关系的持续时间和相关索赔,如工资金额。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明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②持有证据的人应提供证据

在实践中,雇主处于雇佣状态,工人处于雇佣状态,工人在雇主指定的地点工作。显然,工人处于弱势地位。有关劳动关系的文件往往掌握在雇主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控制和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发包人未提供的,由发包人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还针对在劳动争议解决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拒绝提供不利于自己的相关证据,而劳动者由于没有与劳动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境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拒绝提供相关证据的法律后果。在实践中,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是雇主的制度、加班证明以及雇主为雇员提供的社会保障证明

③举证责任倒置:

在中国,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倒置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解雇、免职、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解雇如果因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人的工作年限而产生劳动争议,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

④举证责任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分配

在实践中,仲裁机构或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时,仲裁员或法官往往按照法律规定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以查明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赋予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权力,即:“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照本规定和其他司法解释不能确定举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本规定也适用于仲裁员或法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4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对英美法系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考察
    英美法从事实中发现法律的日耳曼诉讼模式决定了其从来不囿于严格的理论学说。同样在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上,现代英美法系通说认为,举证责任分配不存在适用于解决一切案件的一般性举证责任分配标准,只能在综合若干个分配要素的基础上作个别性决定。换言之,就是综合各种利益的衡量,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综合考量的因素主要有:政策(Policy);公平(Fairness);证据所持(PossessionofProof)或证据距离;方便(Convenience);盖然性(Probability);经验规则(OrdinaryHmanExperience);请求变更现状的当事人理应承担举证责任;等等。在进行举证责任的分配时,对究竟应该重视哪个要素的问题美国学界有着不同的解释,具体案件由法官具体衡量。⑤英美法系的举证责任分配法则表现为多元要素的集合(即利益衡量说),具有灵活性、司法对策性强的特点,但也存在任意性、不统一的缺
    2023-06-06
    197人看过
  • 存在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是什么?
    为了撑起一个家庭,我们都努力的工作来获得报酬。而无论你是身处办公室用脑力思考还是身处工地用体力干活,这些工作的本质都是劳动。我们与雇主,老板间都似乎存在着劳动关系。而存在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是什么呢?今天就与大家来探讨这个问题。所谓“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由某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争议事实的义务,以及对此义务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完全而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证明员工旷工的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存在旷工事实,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不出充足的证据,则属于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的结果。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就是由法律规定的、解决如何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规则,我国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是: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已经为社会所广泛知晓,但“举证责任
    2023-06-22
    104人看过
  • 【劳动法须知】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民事领域的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对于举证责任的含义,从法学理论上主要有行为责任说、双重含义说和危险负担说三种界定。在我国的诉讼实践中,主要是采取双重含义说来定义举证责任的,即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北京时开劳动纠纷律师认为,举证责任的基本含义包括如下两个层面:(1)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且予以证明的责任。(2)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不能予以证明的,应当由该当事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责任。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或
    2023-04-25
    2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在法律纠纷中,举证一直是最难也是最关键的部分,劳动纠纷中也是如此,因此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很重要的。其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由法律预先规定的。劳动争议中也遵循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但因为劳动关系双方身份、地位的特殊性,也有以下几点特殊的规定:(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
    2023-02-09
    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等等。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五、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
    2023-07-20
    389人看过
  • 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一、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怎样的?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哪些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024-01-13
    350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1、人事争议仲裁举证责任分配,依据不同类型的争议而定:(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关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更方便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2)用人单位作出解除人事关系和不同意工作人员要求辞职或终止聘任(用)合同引发的人事争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一、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
    2023-04-01
    392人看过
  • 工资支付发生争议举证责任分配
    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进行举证。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劳动者应对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加班事实一旦成立,关于加班时间的举证责任应转移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用人单位不能就加班具体时间举证的,应采信劳动者主张的时间,但劳动者主张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应作出相应的调整。用人单位考勤记录虽无劳动者签名,但有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资料等)相佐证的,可作为认定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证据。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日两年内的
    2023-04-03
    385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
    患方出现不良后果的责任归谁承担,是处理医疗纠纷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责任归谁承担的最基本的准则就是归责原则,它直接关系着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及举证内容的确定.因此,应正确认识和划分医疗纠纷中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做一法定划分,否则法理不清,归责错误,必将造成诉讼的任意性和投机性,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医疗行为的性质上讲,都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况且医疗行为并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必然加重医疗机构的负担,不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应按照一般侵权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医疗行为由于其特殊性,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如果完全按照一般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模式来执行,显然是不利于对于患者的保护的,患者在发生医疗损害时,其经济和精神上都是承受着沉重
    2023-06-22
    22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阶段怎样举证,举证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诉讼阶段怎样举证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4、
    2023-04-19
    213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分配仍较原则,对于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自由裁量权缺乏约束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这一规定比较笼统,操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比较多。因此,民事证据规定对此举证原则予以细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规定合同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具体的举证事项的承担作出规定,应该理解为这样的规定只适用于这两类案件中,我们认为,既然对具体类型的案件的分配原则作了明确,就应该尽可能细地多列举各种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类型的具体分配原则。一、运输毒品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无罪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由举证人承担不利后果。运输毒品案如果证据不足够的话是很难被判刑的,因此想要追究该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话是比较困难的,最好是能够一开始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
    2023-06-21
    34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举证规则是什么
    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二条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1、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主张劳动(人事)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就领取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及工作管理(如工作证、服务证等)提供相关证据;2、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3、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工资等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工资等报酬的事实举证;4、劳动者一方当事人追索申请仲裁之日两年前的工资等报酬的,原则上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举证;5、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就加班事实的存在举证;6、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主张业务提成的,应就存在业务提成的事实(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有业务提成的约定或用人单位关于业务提成的规定、业务
    2023-04-22
    498人看过
  • 劳动者工作年限举证责任的分配
    当前,由于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而引发的劳资争议上升幅度较大。如因企业原因导致职工休假与工龄中断引发的工作年限纠纷、因职工辞职未获批准与是否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引发的纠纷等。实践中,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实质问题时,很难做出裁判。部分审裁人员认为证据是第一位,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的,判决其败诉,导致部分劳动者由于提供不出相应证据而有苦难言。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关于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举证责任问题,存在两个法律条文:一是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是《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
    2023-06-10
    150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件如何举证?举证责任分配
    一、举证责任的分担新规则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如果一方提出诉讼请求,就必须对其所依据的事实加以举证,如果一方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或者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那么,反驳方或反诉方就应当对其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举证。当然,有些事实无需举证即可认定。新规则规定了无需当事人举证的6种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有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定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二、劳动纠纷案子举证不能的后果关于举证不能的后果,以往的法律同样没有明确的规定。新规则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023-04-2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同时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与举证争议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1
      1、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之一。 2、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如不进行举证以及举证不充足,则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 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员工如何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6
      劳动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用人单位提供由单位掌握的证据。当然,劳动者应当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基本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
    • 劳动争议中的劳动争议证据如何举证责任倒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
      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有些地方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
    • 劳动争议诉讼中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进行分配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按其主张承担下列举证责任 (一)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当事人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就此主张举证。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庭提交过的证据材料仍然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印来自仲裁案卷的材料应当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证据核对章。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