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概念与性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9:00:11 410 人看过

一、民用航空器概念与性质

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给国籍登记证书。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事项。

二、民用航空器法律规定

下列民用航空器应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登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民用航空器;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其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和中方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准予登记的其他民用航空器。

自境外租赁的民用航空器,承租人符合前款规定,该民用航空器的机组人员由承租人配备的,可以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是必须先予注销该民用航空器原国籍登记。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未注销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国籍登记。

《民用航空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民用航空器债权人具有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请求,对产生该赔偿请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从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属于法定优先权,是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并行的担保特定债权,并且是对某一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物权。我国民事一般法尚未确立优先权制度,作为特别法的《民用航空法》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制度,无疑将对我国优先权制度的建立具有借鉴作用。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作为担保物权既具有与其他担保物权相同的法律特征,也具有其独有的法律特征。从而使其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特定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以及法定顺序性和无公示性等特性。

三、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特性

(一)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的财产的全部,担保着全部债权,具有明显的不可分性.主要表现为民用航空器不受担保财产的分割,让与的分割,《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不因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也不受所担保债权的分割让与的影响,《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债权转移的,其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随之转移。另外,若民用航空器部分灭失的,未灭失部分仍担保着全部债权。部分受清偿的,未受偿部分债权仍受民用航空器的全部价值的担保。

(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虽为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但也具有特定性。其表现有:

第一:航空器优先权是受担保的特定债权,这里的特定是指种类的特定,受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担保的债权只能是法律规定的特定种类的债权,依《民用航空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主要包括援救该民用航空器的报酬和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须费用两项。

第二:航空器优先权是指担保财产的特定,这里的特定是担保财产在范围上的特定,即此处的民用航空器财产,包括民用航空器构架,发动机,螺旋桨,无线电设备和其他一切为了在民用航空器上使用的无论安装于其上或者暂时拆离的物品(《民用航空法》第十条)。

(三)航空器优先权具有法定顺序性表现为:若民用航空器上存有数个优先权的,各优先权间有一定顺序。《民用航空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了倒序原则,即后发生的债权先受偿。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的受偿顺序也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先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受偿。

(四)航空器优先权具有无公示性的特点。一般物权的产生必须要经过一定的公示方法,例如动产要交付并转移占有,不动产应当登记。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是不以占有或登记为要件的担保物权。因为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只要某一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属于《民用航空法》规定的范围,债权人即可取得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因此,无公示性也就成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区别于一般物权的主要特点。我国《民用航空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登记程序,然而该登记程序和公示并无直接的法律关联。这种欠缺公示性的优先权,难免威胁其他债权人甚至包括其他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合同性质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性质是指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等,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确定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的法律效力确定如下: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当事人真实意志的表现;3、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民法典规定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合同效力怎样房屋无房产证明,但其交易并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2023-03-31
    183人看过
  • 民用航天器、航空器致害的责任承担
    航天器、航空器失事造成他人损害,或从航天器、航天器上坠落或投掷人或物品、能量造成他人损害的,航天器、航空器的所有人或国家授予权的经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受害人死亡或人身伤害所千百万的财产损失,应予适当补偿。本条所称的航天器,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而投入营运的民用航天器、航空器。其他航天器、航空器致人损害的,适用本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
    2023-06-05
    169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登记标志
    民用航空器标志即我们常说的飞机号、机尾号、注册号,它是飞机的一个重要识别标志,在世界范围内绝无重号,没有这个编号的民用航空器是不允许作任何飞行,即使是刚出厂的新飞机,作试飞或是交接给客户的转场飞行等等。民用航空器标志是有严格规定的,如何编排,如何在航空器上绘制等等,并不是哪一家航空公司或是哪一个国家随意制定、更改的。一般规定:登记标志须是字母、数字或者两者的组合,列在国籍标志之后,第一位是字母的,则国籍标志与登记标志之间应有一短划。临时登记标志:对于尚未取得国籍登记证的航空器。CCAR-45部规定。当用于试验和表演飞行,为支付出口的调机飞行(在国外交付时)以及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申请临时登记标志。具有临时登记标志的航空器不得从事客货运输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国关于民用航空器标志的相关规定:1.中国航空器的国籍标志:按照前面所列原则,我国选定拉丁字母B为中国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并在我国恢复
    2023-06-08
    268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法的航空人员有哪些人
    一、民用航空器法的航空人员有哪些人1、民用航空人员,是从事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2、空勤人员包括:驶员、飞行机械人员、乘务员。3、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九条。二、机长的地位是怎样的1、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2、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3、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三、机长有哪些权利1、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拒绝起飞;2、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3、在航空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4、在航空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航空器
    2023-04-21
    460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飞行前有什么要做
    一、民用航空器飞行前有什么要做1、民用航空器在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的,不得起飞。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二、中国关于民用航空器标志有什么规定1、中国航空器的国籍标志:按照前面所列原则,我国选定拉丁字母“B”为中国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并在我国恢复在国际民航组织中的合法地位不久,便通知了国际民航组织,得到了认可,已载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7的附录中。2、中国航空器的登记标志:由数位数字、字母或其组合而成,列在国籍标志B之后,两者之间有一短划、由于目前我国航空器登记标志基本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即登记标志的第一位是数字,与国籍标志之间有一短划,与公约附件7的规定有差异,但登记标志第一位也
    2023-05-14
    486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是怎么算?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i]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i门发给国籍登记证书。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簿,统-记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事项。一、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一般为16600计算单位,但旅客可以就该赔偿限额与承运人自行进行协商。我国《民法典》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如何承担责任1、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主体是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免责事由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
    2023-04-03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劫持航空器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叫劫持航空器罪(一)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二)劫持航空器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犯罪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
    • 航空犯罪人的概念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航空犯罪人指的是在航空器里犯罪或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法干扰、劫持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法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或准备采取此类行为,以致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纪律的人。这些人现在都被称之为恐怖分子。(不过”恐怖分子“的内涵比”航空犯罪人“更大,除了在航空器里犯罪的,在陆地和海上也有恐怖分子。)阅读!
    • 民用航空器的范围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9
      1、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所谓航空器,是指通过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由空气对地面发生的反作用,在大气中取得支承的任何机器,航空器主要包括固定翼飞机、滑翔机、直升机等飞机。此外,热气球、飞艇也属于航空器。一般认为,火箭是借助燃料所产生的反作用力,运动方式和空气无直接关系,因而不属于航空器。另外,气垫船和地面效
    • 民用航空器的范围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1、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所谓航空器,是指通过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由空气对地面发生的反作用,在大气中取得支承的任何机器,航空器主要包括固定翼飞机、滑翔机、直升机等飞机。此外,热气球、飞艇也属于航空器。一般认为,火箭是借助燃料所产生的反作用力,运动方式和空气无直接关系,因而不属于航空器。另外,气垫船和地面效
    • 什么是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