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5:45:42 50 人看过

票据在法律上的分类为:

(一)票据法上的票据和非票据法上的票据

根据是否为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为标准,票据可分为票据法上的票据和非票据法上的票据。

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泛称的其他票据均为非票据法上的票据,如存单、保险单、提单、汇款单等。

(二)汇票、本票、支票

我国票据法将其所规定的票据进一步分类为:汇票、本票、支票等三种。

1、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第19条)。三方当事人:签发人,称之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第73条)。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3、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第82条)。三方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三)三者的对比

(1)汇票与支票的相同点:

都有三方当事人。

(2)汇票与支票的不同点:

支票中的付款人一定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汇票中写的是付款人。汇票有见票即付和指定日期支付两种,因此,出现指定日期支付一定是汇票;而支票只有见票即付一种。

(3)三者的区别:

①当事人不同。

汇票、支票是三方当事人,本票是双方当事人。

②汇票是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也可能是在指定日期支付;而本票、支票是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三)境内票据或国内票据和涉外票据

票据行为的发生地和适用的法律为标准,我国票据法将票据区分为境内票据或国内票据和涉外票据。

一张票据上所有票据行为,全部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为境内票据。一张票据上的票据行为,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为涉外票据(我国《票据法》95条)。

(四)银行票据和商业票据

以银行是否为出票人的票据为银行票据或者商业票据。

以银行为出票人的票据为银行票据,主要包括了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以银行以外的其他人为出票人的票据为商业票据,主要是商业汇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票据相关文章
  • 什么是汇票的分类?分类有哪些
    银行签发的汇票就是银行汇票,银行以外主体签发的叫做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到期付款,就意味着商业汇票要流通一段时间,商业汇票的信用不及银行汇票,所以它的流转是有困难的,为此《票据法》上设计了一项承兑制度,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将远期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对某个单位或个人签发的汇票做承兑,表示到期绝对无条件付款。因为银行的承兑,商业汇票的信用提升,流转就比较容易了。商业承兑汇票是票载的付款人自身做出承兑,表示到期绝对无条件付款。注意:银行承兑汇票与银行汇票是两种不同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2)按照付款期限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银行汇票是即期的,见票即付;商业汇票有即期的也有远期的,远期的商业汇票才需要承兑,所以承兑是远期汇票独有的制度。(3)按照汇票上是否记载收款人,分为记名汇票和无记名汇票。由于我国《票据法》在出票时的七大必须记
    2023-08-17
    410人看过
  • 有关票据伪造的分类
    票据的伪造有两种情况:一是票据本身的伪造,也叫狭义上的票据伪造;一是票据签名的伪造,也叫广义上的票据伪造。票据本身的伪造如伪造发票人的签名或盗盖印章而进行的发票,是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的发票行为。票据签名的伪造是假借他人名义而为发票以外的票据行为,如背书签名的伪造、承兑签名的伪造等。票据的伪造必须是无权限之人假冒本人签名。如果在票据上表明为本人代理之旨而将本人的姓名载在票据上的,属无权代理而不是伪造。法人代表人为自己利益而以法人名称在票据上签名的,也不是票据的伪造。伪造的票据,没有法律上的效力,即使持票人是善意取得,也不能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2023-06-06
    409人看过
  • 犯罪客体在刑法上有哪些分类
    一、犯罪客体在刑法上有哪些分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刑法对犯罪客体的分类有:1、一般客体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一般客体反映着犯罪行为的共同本质,说明任何行为都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2、同类客体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说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例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公共安全是这类犯罪的同类客体。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10大类。3、直接客体直接客体指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如
    2023-01-28
    243人看过
  • 票据的种类有哪些?票据贴现如何计算?
    在实践中,票据是常用来支付大额款项的,那么票据的种类有哪些?票据贴现如何计算?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票据的种类有哪些?主要的票据有:汇票(BILLOFEXCHANGE)、本票(PROMISSORYNOTES)、支票(CHEQUE)、旅行支票(TRAVELERSCHEQUE)。1、本票定义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必要项目拿到一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本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1)标明其为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承诺;(3)出票人签字;(4)出票日期和地点;(5)付款地点;(6)付款期限,如果没有写清的,可以看作见票即付;(7)金额;(8)收款人或其指定人。2、旅行支票定义旅行支票是一些大银行大旅行社开出,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种支票,支票的
    2023-06-06
    441人看过
  • 应付票据有哪些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应付票据有哪些类型应付票据的分类主要包括:1.短期应付票据,指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期内的应付票据,属干流动负债的范围。2.长期应付票据,指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期以上的应付票据,属于长期负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二、票据行为有哪些法律特征1.要式性。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证券上载明法定的事项,且不得任意变更。2.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实质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被撤销而受影响,持票人在请求付款时必须对票
    2023-06-19
    101人看过
  • 掌握票据分类的种类?
    票据类型有: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以确保在可以确定的期限或定期或未来支付一定金额。旅行支票是一些大银行和旅行社为旅行者提供的支票。支票金额是固定的。汇票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要求付款人在可以确定的未来立即或定期或书面支付命令。商业票据的种类1、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Bankersdraft)、商业汇票(TradeBill)。2、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AcceptanceBill)、银行承兑汇票(BanksAcceptanceBill)。3、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SightBillorDemanddraft)、远期汇票(TimeBillorUsanceBill)。4、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CleanBill)、跟单汇票(DocmentaryBill)。《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3
    103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有哪些分类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的分类有: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一、承兑汇票过期6年起诉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时效为到期日2年。因此超过了2年的期限,持票人就丧失了票据权利。但是票据法第18条规定了持票人因为时效的经过丧失票据权利的,仍然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要求承兑人或出票人支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因此,如果超过了2年的权利时效,依然可以要求承兑人支付票款相当的金额。二、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
    2023-06-27
    69人看过
  • 基于票据法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一、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中,票据的持有人(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对于在票据上签名的人可以主张行使票据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债务人负担票据义务,即依自己在票据上的签名按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承担相应的义务。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它与票据关系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票据关系是由当事人的票据行为而发生的;非票据关系是直接由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第二,票据关系的内容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它与票据紧密相连,权利人行使权利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而非票据关系则不需要。非票据关系也称票据基础关系,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原因关系。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如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签发和接受票据的理由、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之间转让票据的理由。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原因关系只存在于授受票据的直
    2023-06-06
    334人看过
  • 票据法律关系分为哪些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可分为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出票人与受款人之间的关系、受款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关系等等。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则是指由《票据法》所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如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因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的关系等。总的来说,票据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为了保障该基本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实现,法律另外作出了相应规定,当事人之间依照这类规定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为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不同。票据关系的发生是基于票据的授受行为,那么当事人之间为何而授受票据,则是基于一定的原因或前提,这种授受票
    2023-04-29
    59人看过
  • 票据涂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票据涂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任何人不得更改,更改会导致票据无效。除此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更改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也会导致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如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只需签章证明即可。权利人故意所为票据的涂销行为就其实质来说就是票据内容的更改,应发生上述票据更改的法律后果。权利人非故意所为的涂销,涂销行为无效,票据依其未涂销时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效力;非权利人所为的票据涂销行为,发生票据伪造、变造的法律后果。二、票据行为有哪些种类一般的票据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
    2023-09-04
    126人看过
  • 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质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质权的类型有哪些质权的类型一般包括两种,即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1.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比较宽泛,因为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以设定动产质权,如车辆、古董字画、珠宝首
    2023-06-06
    277人看过
  • 按票面形式分类的股票有哪些
    1。记名股票此类股票发行时,记名股票的特点是除持有人及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法定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权益。此外,记名股票不得随意转让。转让时,应当在股票正面记载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转让不能生效。显然,这种股票具有安全、不怕损失的优点,但过户手续繁琐。如果这类股票需要私下转让,如继承、赠与等,必须在转让后立即转让。无记名股票此类股票发行时,股东的姓名不记录在股票上。股东可以自行转让股份。一旦他持有股份,他将享有股东的权利,他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股东资格。这种股权转让程序简单,但也应通过证券市场的合法交易来实现。有票面价值的股票,简称金额股或票面价值股,是指股票表面记载的一定金额,如每股100元、200元等,股票的金额使股票具有票面价值,这样就很容易确定股份公司中每股的比例。无面值股票也称为比例股票或无面值股票。股票发行时无面值记录,仅
    2023-05-07
    303人看过
  • 法律上行贿案的种类分为哪些
    一,法律上行贿案的种类分为哪些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被拖延、被克扣;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该得到的非法利益,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能够变相地得到;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更快、更多地得到,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得到的慢、得到的少。不管是哪一类,控制权和主动权都掌握在受贿的一方。从解决问题的源头追溯,制度设计必须着眼于制造贿赂机会的受贿方。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23-06-03
    158人看过
  • 党员的纪律处分证据有哪些种类
    1、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2、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2023-06-14
    29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票据是指在票据关系上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票据。它通常在地域上或当事人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也可以称为国际票据。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 更多>

    #涉外票据
    相关咨询
    • 持票人票据权利有哪些分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合法持票人作为票据上的权利人,当然享有票据权利。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票据权利作不同的分类:(一)依据票据法理论分类票据权利可分为主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和辅助票据权利。1、主票据权利主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依据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上所载金额的权利。主票据权利也就是第一次付款请求权,一般包括:持票人对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本票发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银行保付支票保付人的
    • 应付票据的分类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0-03
      应付票据的分类主要包括: 1、短期应付票据,指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期内的应付票据,属干流动负债的范围。 2、长期应付票据,指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期以上的应付票据,属于长期负债的范围。
    • 票据的种类有哪些,哪些票据属于票据?哪些票据属于票据的范围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9
      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
    • 法律适用的涉外票据主要有哪些种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票据法》 第九十四条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前款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九十六
    • 票据抗辩分类有哪几种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8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下列种类: 1、对物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2、对人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