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13:25 294 人看过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他人许可而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一样,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也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二,使用必须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具体情形;第三,使用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除此之外,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中,虽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事先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区别。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这一制度虽然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仍保护了他的获得报酬权,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满足。

这一制度的优点就在于既使公众广泛利用作品的愿望成为现实,又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鼓励了其创作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分配了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

此外,法定许可使用方式具有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就著作权人而言,由于省去了签约的麻烦,也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产生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因而这也节约了他的投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因此法定许可的性质就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保护其财产权,实现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法定许可相关文章
  •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与非专有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后,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将著作权许可给他人使用并收取报酬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作为许可使用的对象一般是著作财产权,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也包括人身权利,由于许可使用既能够维持著作权主体的不变,又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开发、利用自己的作品,所以它是现实中非常重要的著作权行使方式。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权利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两种。著作权的专有许可使用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和排他使用许可。专有许可是指著作权人仅许可一家以某种方式使用自己的软件,不再向第三人发放同样的许可。独占使用许可不允许著作权人使用该软件,排他使用许可则允许软件著作权人仍然可以使用该软件。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授权另一方当事人以某种特定使用方式,非专有的使用其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
    2023-05-07
    231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要多少
    著作权许可使用
    着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稿酬制和版税制。其中稿酬制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它是由政府文化部门为作品使用制定的统一的付酬标准。稿酬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稿酬一般分为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书刊基本稿酬的计算公式是:每千字稿酬额全文千字数。印数稿酬一般按千册计算,每千册约付基本稿酬的0。8%。稿酬一般在作品交付出版时便付清,它与出版的图书的定价无关,也不受作品实际销量的影响。至于版税制是指着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是着作权人应获得的收入。在着作权人要求的情况下,版税也可以在交付作品时支付,但是它往往仅是部分预支。版税的最终数额取决于作品的实际出售结果。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
    2023-02-24
    86人看过
  •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规定及其意义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许使用的范围、期间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例如是出版许可、录音录像许可、表演许可还是电台电视台播放许可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防止使用者超范围使用作品。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是非专有使用权。若是有使用权,取得某项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有权排除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他人以同样方式使用作品。合同中标明此点有助于明确使用者与著作权人的权利。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合同中应明确许可使用的区域范围,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能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4
    2023-07-11
    163人看过
  • 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一、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内容是什么?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者在通常语境下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侧重于身份,但作者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享有著作权的主体。2.著作权主体的种类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
    2023-06-26
    225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格式合同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格式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缘甲方系为音乐著作财产权人行使权利、收受及分配使用报酬,经主管机关许可,依法所组成之著作权中介团体,而乙方为就甲方已得专属授权之所有音乐著作于约定期限内作不限次数地公开演出,是双方协议如下列约定:第一条契约标的及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得不限次数地于本契约期限内在乙方指定之场所:__________(如附件)内公开演出甲方所管理之一切音乐著作(下称契约标的)。第二条使用报酬之收受一、乙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报酬收受方法支付使用报酬予甲方。计费方式依本契约所附之使用报酬费率收费标准内之概括授权公开演出之_________类_________项目计算之。经甲、乙双方同意,全年度应支付之音乐著作公开演出使用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含税)。本年度依比例应支付_________元整(含税)
    2023-06-08
    452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付酬标准
    著作权许可使用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有何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
    2023-02-26
    403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这是一般性的原则要求。2、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3、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4、合同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1、合同形式关于合同的形式,《著作权法》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当事人可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作了一些限制,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2、权利内容权利的内容解决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和效力性质问题。这是许可使用合同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条款。其中权利的种类一般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对各项权利的
    2023-02-17
    498人看过
  • 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
    一、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1、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而使用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
    2023-04-20
    242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许可使用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属于可以许可使用的权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性权利等,可以由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且这些权利均属于著作权人专有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而使用,均构成侵权,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形除外。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类权利性质不同,在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受到侵害,涉及人身权的损害救济,一般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措施,很少适用经济性赔偿,即使适用也仅是一定额度的精神抚慰金,但给予精神抚慰金的情况极为少见。财产权受到侵害可以获得经济方面的赔偿。交易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涉及人身权的交易是被禁止的,无法体现出作品的价值。财产权却是可以交易并通过交易体现出作品的价值。一、著作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
    2023-03-21
    448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023-06-08
    396人看过
  • 我国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法律规定概况
    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别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许可使用权的类型;2、许可使用权为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许可使用的区域范围、期限;4、支付标准和方法;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种类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
    2023-07-07
    414人看过
  • 哪些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等。律师补充: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
    2023-05-06
    211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纠纷相关案件
    《张大千》剧本合同纠纷案2003年6月,李永翘与大型电视连续剧《张大千》的出品方中国文艺音像出版社西部影视中心签订合同约定,李将其创作的电视连续剧《张大千》剧本的专有使用权授予影视中心,并按李创作的剧本拍摄制作成30集电视连续剧,报酬标准是每集稿酬8千元,总计24万元。合同签订后,李按约定交付了剧本,但影视中心却提出全部退稿,拍摄电视连续剧《张大千》不再采用李的剧本,而是另行花巨资找人重新编写剧本。李永翘于2005年11月25日将影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稿酬尾款2万元及利息,并承担因诉讼而给造成的损失1.5万余元。李起诉后,影视中心又提出反诉,称由于影视中心并未采用李所写剧本,故反诉李违约,应返还预付的剧本使用费22万元。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与影视中心签订的合同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影视中心如果在收到全部剧本后30日内不通知李修改剧本,就应当向
    2023-06-26
    317人看过
  • 著作权未经许可能否免费使用
    一、著作权未经许可能否免费使用著作权未经许可能免费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
    2023-06-16
    481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他人许可而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一样,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也需要符... 更多>

    • 著作权排他使用许可什么是著作权使用许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普通排他许可使用,简单地说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就不得再许可给他,但是你仍保留对该作品行使著作权。其是相对于独占排他许可使用的。独占排他许可使用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不仅不得再许可给他,而且你也不能再行使对该作品的著作权。
    • 著作权要去办理许可去了,公司给著作权许可使用指的什么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8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可以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著作权人利用
    • 著作权强制许可与著作权法定许可区别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1、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是,法定许可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允许使用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行使用,使用人并无特定的范围。 2、而强制许可则需经使用人事先申请,由主管机关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未获主管机关授权的不得使用。申请获得使用权的人应当首先向著作权人请求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拒绝授权许可使用后,才能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类似,强制许可的对象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 照片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与转让法定许可的情形有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4
      1报刊转载,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制作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3、电台或电视台播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4、编写出版
    •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的使用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民创作作品的目的往往是为了传播作品,并在利用作品的过程中获得物质报酬,因此就要产生作品的创作者与作品的利用者之间的关系,诸如作者与图书出版者的关系,作者与电影制片商的关系,作者与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关系,为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创作作品的公民应以合同方式来完善自己和作品使用人的关系。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