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财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9:31:10 153 人看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继承财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一、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即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孙子女是否是法定继承人?

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有此可知,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孙子女代位继承或者祖辈用遗嘱方式指定孙子女继承,孙子女才有机会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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