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1:14:32 235 人看过

一、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置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置专科医院,还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一)现有医疗资源不能满足该专科医疗服务需求;

(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该类专科医院作出规划;

(三)名称符合医疗机构命名基本原则和规定;

(四)具有二级以上规模,专科特点明显,能够辐射一定区域;

(五)具有稳定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团队,能够提供与其级别相适应的专科医疗服务;

(六)该专科具有完整、科学的基础理论体系,技术成熟且安全有效,符合医学伦理道德。

医疗废物、污水、污物、粪便处置方案合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11年12月5日卫医政发〔2011〕87号)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的补充规定》(2007年12月30日卫生部、商务部令第57号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中有关医疗服务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同一专业诊疗工作5年以上;

(二)属于中医、西医临床或者口腔类别。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中外双方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合资、合作的中外双方应当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

(二)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

(三)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二)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其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四)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医疗机构选址合理。

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本人全资举办,并担任该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香港、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澳门执照行医满5年,或在两地连续行医时间合计满5年;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区无差别全科受理11-26号窗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怎么走
    一、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4、承办人审查(限4个工作日)专家现场评审。(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5、负责人审核(限4个工作日)6、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3工作日)7、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1.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投资总额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2.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设置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2023-05-14
    244人看过
  • 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受理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第八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二、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办理材料1、公证机构设立申请表2、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3、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4、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5、开办资金证明6、办公场所证明三、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
    2023-05-18
    95人看过
  • 桂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1.申请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2.申请涉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要求。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要求。二、桂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三、桂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地点
    2023-05-18
    229人看过
  • 桂林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1.经营典当业务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拨付分支机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2.最近1年盈利。3.最近2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且均以A类通过年审。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要求:商业用房,营业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无偿拨付或租期在3年以上。5.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二、桂林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三、桂林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的收费标准不收费四、桂林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的设定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2023-05-18
    85人看过
  • 玉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哪办理
    一、玉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哪办理玉林市兴业县南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附近西北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二、玉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2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6日修改)第八条,相应实施条件为: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基本要求:(一)设置的基本条件: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设置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合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本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同一专业诊疗工作5年以上;属于临床、中医或者口腔类别。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
    2023-05-18
    393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是否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证明、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申请人的资质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港澳台服务提供者能够提供国际先进医院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医学技术的证明材料、港澳台服务提供者能够提供国际先进医院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医学技术的证明材料、由香港医务委员会、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或澳门卫生局出具的香港、澳门专业操守/良好声誉证明书(原件);或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执业经历证明)及《医师执业证书》。二、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投资总额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还应当同时
    2023-05-18
    23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7
      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
    • 医疗机构设置评审办法第7条包含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0
      医疗机构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 设置储蓄机构的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2、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 3、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 医疗机构申请条件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医疗机构申请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3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