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47:52 272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由此可见,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是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的,但是,非全体制用工,则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而且,非全日制员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此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②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尽管《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企业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③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作为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此,企业应注意。

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什么

除了前面已经提及的计酬方式、合同形式以及允许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等特点之外,企业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随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③计酬标准有下限。《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④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日。《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
    2023-03-25
    47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中注意事项有几点
    1、关于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与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是不同的。2、允许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非全日制就业的人员不仅有可能产生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业的愿望,而且也拥有可调剂安排的劳动时间,他们与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现象也就自然会出现。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而形成劳动关系;也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分别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3、关于劳动合同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口头协议。4、关于终止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
    2023-06-22
    15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上商议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上商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兼职春节有没有三倍工资劳动者在春节期间兼职一般会有三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是在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兼职的,则劳动者至少有不低于三倍工资的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在其他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补休的,则至少有不低于二倍工资的加班费。兼职通常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通常兼职时间超过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二、解除兼职合同需要赔偿吗解除兼职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023-04-03
    428人看过
  •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工人的差别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存在多个方面的差异。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短、工资待遇低、福利待遇不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小且以小时计酬。而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高、福利待遇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大且以日计酬。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通常在每周2-3天,每天工作4小时以内。而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较长,每周工作5-7天,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2.工资待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通常在每小时5-8元。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高,每小时10-20元。3.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不提供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等。而全日制用工则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保
    2023-11-13
    232人看过
  •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工人有哪些权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工人有什么权利p>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法律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和其他劳动权利非全日制劳动者享有上述权利的,也有相应的特别规定:(一)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前签劳动合同的履行(2)不得约定试用期(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4)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5)非全日制劳动报酬结算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5天。注:非全日制用工应缴纳社会保障费(一)原则上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方式(如自行办理养老、医疗保险)(2)非全日制职工可以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城乡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水平与支付水平(3)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
    2023-05-07
    350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正是因为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特点,使得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也正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有着全日制用工不具备的“优势”,有些用人单位表面上与劳动者约定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者实际工作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每日平均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的工作时间。为了掩盖事实,用人单位会以超过法定规定工作时间支付的是加班费的
    2023-04-29
    27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被解雇,有哪些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案例陈女士今年45岁,前几年由于原工作的国企改制而下岗,近两年重新再就业,分别与A首饰公司、B服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担任清洁工作。其中,A首饰公司的上班时间为8时到12时,B首饰公司的上班时间为14时到18时。今年年初,B服装公司因产业调整取消了后勤部门(含保洁部、餐饮部、保卫部)。为此,B服装公司与陈
    2023-06-13
    163人看过
  • 用工形式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
    2023-06-02
    178人看过
  • 实用专利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一、专利公开后多久授权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国内外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起的专利申请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对技术改进提起的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保护产品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保护方法发明,只保护产品及其结构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进行保护。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年,但因其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专利授权后的专利权稳定性很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授权较快,
    2023-06-29
    39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签合同有何特别权利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别权利1、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可以有多个工作;3、不可以约定试用期。一、非全日制用工有无固定期限吗?非全日制用工无固定期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二、长期兼职员工需要劳动合同么兼职一般是指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双方意愿,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无需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所谓的“长期兼职”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即兼职者每周工作时间累积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三、非全日制合同买保险吗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单位是不用给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六
    2023-04-11
    398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的用人制度,一般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不是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只是用工时间相对比较短。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
    2023-06-05
    466人看过
  • 日本留学签证审核主要有哪些特点
    第一,注重申请者学习能力。学习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本国大学入学统考成绩,即中国高考成绩,须经由中国教育部认证;日语学习能力,通常需要申请者参加相关日语能力等级测试,并提交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第二,本专科高校毕业生仍然享受签证放宽政策。日本方面会继续降低对本专科毕业学生的语言要求,对于成绩优秀学生,即使日语基础不高,也有可能获取留日签证。第三,经济能力担保已不作为审核重点。在留学保证金来源方面审查趋于淡化,审查力度不像以前那样追查细致,留日后打工收入也可作为资金来源考虑。日本留学将越来越年轻化,高中生赴日留学逐渐成为新的热门。相对于本专科毕业生,高中生在选择日本留学时,学习能力审核仍将作为必要条件。对于高考成绩未能达到总分的50%的高中生,较高的日语能力将成为成功获得签证的关键。
    2023-05-09
    27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有没有年终奖
    非全日制用工有年终奖吗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来算工资的,没有年终奖。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相关计算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计算公式: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例:某钟点工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60小时,计算其当月实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天最多工作四小时。支付周期内工作小时最多为60小时)根据公式,则为:当月实得工资=6×60=3
    2023-06-02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基本特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上述规定,认定非全日制用工应同时符合如下三个要件:首先,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但并不排除其他计酬方式。其次,劳动者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最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是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基础或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具体有什么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点: 其一,以小时计酬为主。即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小时数计算劳动报酬,而不是像全日制劳动者一样采取按日或按月计酬的方式。这种计酬方式是由该用工形式每日不超过四小时的特点决定的。 其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 关于非全日制员工用工管理有哪些要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1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极具弹性的用工模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的用工双方可以更为灵活的安排工作时间,其薪酬也主要是以小时计酬,并且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也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此外,非全日制在用工的终止上赋予了双方更大的自主权,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非全日制用工究竟是什么意思?非全日制用工都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6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非全日用工形式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不仅方便劳动者利用空闲时间劳动,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保证经营利益下节省用人成本。非全日用工形式虽然可以通过口头形式约定,但是目前越来越多企业更愿意通过书面形式去约定非全日用工的权利义务,并且认为只要签订非全日用工协议,双方的用工方式就认定为非全日用工形式。那么,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都有哪些工作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呢?请看下文
    •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8
      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的有: 1.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