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执行对方按离婚协议已取得的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8 16:26:50 193 人看过

一、离婚后能否执行对方按离婚协议已取得的财产?

1、离婚分割的财产会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故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离婚分割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

孩子抚养权分配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优先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确认抚养权人的同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n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n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书下来后财产能被执行吗
    如果一方不肯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凭借此协议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再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一、判决后对方家没有钱怎么办?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当事人没钱的,可以等对方有收入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二、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劳动仲裁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可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
    2023-03-22
    319人看过
  • 已离婚,但对方未执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一、已离婚,但对方未执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该怎么办1、夫妻离婚后,对方未执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二、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及现有财产状况。3、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
    2023-04-21
    380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按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来履行该怎么办
    可以起诉解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
    2023-04-17
    56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
    不可以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离婚协议书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把它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2023-07-02
    314人看过
  • 能否强行执行离婚协议
    法律综合知识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先提出确认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请求,同时依法判决不履行方的履行责任;只有在一方有了明确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但是仅限于财产分割条款。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表示反悔,想依法推翻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如何
    2023-09-10
    455人看过
  • 能执行离婚赠与对方的财产吗
    法院对离婚纠纷案件作出财产赠与对方的判决后,判决书生效后,由被执行人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一)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
    2023-02-25
    376人看过
  • 按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执行可以吗?
    是可以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但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也是现实中程序最简单、引起纠纷最少的离婚途径,充分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但是婚姻登记机构发给离婚证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男女双方已经对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由于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构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因此婚姻登记机构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当场发给离婚证。一、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应遵从如下规定:1、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
    2023-06-21
    329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视情况而定:1、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机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2、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共同债务,此时不可以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一、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为: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3、一方的生活用品;4、一方的婚前财产。二、财产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1、出现财产纠纷首先可以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调解或者申请仲裁;3、也可以提起诉讼。总而言之,如果离婚一方债务不能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但会告知申请执行人另行诉讼解决。若债务性质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被执行人已经离婚,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可以裁定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而无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离婚后
    2023-07-25
    269人看过
  • 协议离婚分割后的财产复婚后能否进行分割
    原告伍某某与被告漕某于1982年经人介绍相识,1985年举行结婚仪式,不久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2月21日生一女,1988年7月24日生一子,现子女均已独立生活。2008年6月2日,原、被告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λ于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凌庄的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有权变卖,帕萨特轿车一辆归原告所有。2008年6月28日,原、被告又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复婚手续。2008年8月28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但认为,λ于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凌庄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同意予以分割。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要求分割的房屋否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重新予以分割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λ于淮安市淮阴区凌庄的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其理由是:房屋是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理应属于
    2023-06-04
    73人看过
  • 协议离婚财产是不是由双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
    一、协议离婚财产是不是由双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时能按照婚前财产约定处置财产吗夫妻在婚前自愿签订的书面形式的财产约定,是有效的,离婚时,应当按照才约定处理财产。夫妻财产约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1)夫妻财产协议的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且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约定必须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不能采取欺骗、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制对方进行夫妻财产
    2024-01-28
    331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能否再起诉对方
    一、协议离婚后能否再起诉对方协议离婚后对于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再进行诉讼。如果对于财产分割协议后悔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共同财产漏分的,离婚时另一方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禁止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律时间1、禁止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例外情形(1)女方在此期间,可以提出离婚;(2)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怀的并不是男方的孩子,则不受此限制。注:此条仅保护合法的婚姻,不保护同居关系。因此,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的,男方诉权不受此条限制。2、禁止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律时间(1)女方在孕期
    2024-02-08
    237人看过
  • 离婚协议达成后,对方反悔,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如果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强制判离。在以下情形下,无论对方是否同意,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坏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单方面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能够判离吗单方面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离;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
    2023-07-15
    252人看过
  • 婚前财产协议在离婚后可以执行吗
    婚前财产协议在离婚后发生效力。一、民法典上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怎么写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1.对内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2.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023-03-30
    240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财产能否再次进行判决
    当然是可行的。若在离婚过程中,您发现任何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抑或是伪造债务以试图窃取另一方财产,那么在离婚之后,倘若您发现了此类行为,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如夫妻中有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该方,法律将可能会给予其少分甚至不分的惩罚。而在离婚后,若另一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同样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2024-07-25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能否按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婚内财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2
      离婚后,婚内财产协议有效的,可以按照协议的内容分配财产。夫妻双方事先做了财产协议约定,要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其中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甚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的义务较重的,那么在做财产分割时可以请求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
    •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对方反悔,能否得到再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2
      当事人同意离婚后,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反悔财产分割。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签了婚内财产协议后诉讼离婚时按协议执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6
      婚内财产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离婚时,应当按照婚内财产协议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能否对抗执行才会好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但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不仅受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约束,还应受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约束,因此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内外之别。本案的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是夫妻债务关系的内部分割,且实际上双方是有共同债务的,双方就均有偿还的义务,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因此袁某仍需与陈某共同
    • 离婚后财产已变更登记能否否定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2
      审查案外人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利,实质是审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享有的权益与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权益何者更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