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享有的权利有:
(1)工会的代表权;
(2)工会的维护权;
(3)工会的参与权;
(4)工会的监督权;
(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一、工会委员会与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区别
工会工作委员会是地方总工会的派出机构,一般是随当地主管党政机关的性质而定,如某某经济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由于某某经济开区是上级地方组织的临时性机构,不是国务院划定的地方行政机关(如市、县、区),所以不能建立总工会,只能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某某工委工会);
机关工会委员会一般是职能部门或者某个单位内部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选出来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如某某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某某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简称某某工会或某某机关工会)
两者的区别是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地方同级总工会的职能,相当于地方同级总工会,是而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基层工会的职能。
二、公司工会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
公司工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未经授权不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
企业会议享有哪些权益?
226人看过
-
物业享有哪些权利,物业享有什么权利
389人看过
-
就业中的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316人看过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哪些权利
282人看过
-
企业员工非因工患病或受伤时享有哪些权利
153人看过
-
小区业主享有哪些知情权,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207人看过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
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哪些权利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合作企业法》第26条的规定,合作伙伴有权执行合作事务。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和全体合作伙伴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几个合作伙伴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作事务。作为合作伙伴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作事务的,由其委托的代表执行。
-
业主面积权利享有的规定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业主权利不是按面积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
-
天津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权利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天津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改组、改制等重大问题以及实行企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和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审议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
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有哪些权利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8天津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改组、改制等重大问题以及实行企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和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审议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
哪些企业单位和职工或雇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