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质押设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4:31:31 450 人看过

普通债权质押设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

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

3、质押人应当向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

普通债权质押流程怎么走

质押双方持下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债权质押流程需要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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