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30:19 254 人看过

(一)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性质

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的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对除委托人以外的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造成损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注册会计师由于违法执业或自身过错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已达成共识。但是,对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尚有不同看法,主要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应确定为侵权责任。我国的立法也是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规定为侵权责任。

引起注册会计师审计民事法律责任的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还有整个社会环境和市场机制的因素(如:欠缺完善的法律环境、社会公众对审计的期望过高等)。这些因素的存在使注册会计师时时都有可能陷入民事法律诉讼之中。从根本上讲,审计期望差距的存在是产生该责任的社会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法律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对于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意义重大,必须合理地加以确定。理论界关于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四种观点,即:无过错责任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说、过错推定原则说和公平责任说。有的学者认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的特殊形式——过错推定原则。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宜以过错推定原则为归责原则,主要原因在于保护弱势群体(投资者)的需要和提高鉴证业务执业水平。同时,从世界上发达国家地区的立法实践情况看,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地的《证券交易法》均采用无过错推定原则,而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我国证券市场第一个有关侵权民事赔偿适用法律的系统性司法解释,它对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也作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分析相关条文的内容可以认为,现行立法对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倾向于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三)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适用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司解释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中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发生验资、审计等民事诉讼纠纷时,应采用举证倒置的原则,可以在《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规中明确规定举证责任由注册会计师承担,即由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为被告的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承担举证责任,能够大大减轻处于弱势的第三方的证明责任负担,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平。从效率上看,也能使诉讼的处理更为简便、快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哪些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类型:(1)违约。因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会计师事务所未在约定期限内报送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与被审计单位的保密协议等。(2)过失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乏合理的谨慎性。对注册会计师过失的评价是基于其他注册会计师在同等条件下所能达到的审慎性。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注册会计师承担责任。过失一般可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一般故障。共同过失(又称共同过失)通常是指未能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这意味着他们不完全符合职业准则的要求。
    2023-05-08
    207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及其举证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基础,是共同过失,故确定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在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被侵权人连谁是侵权人都不能搞清,怎么能去证明侵权人的过错呢?因此,共同危险行为不能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而是适用推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即在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可以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的过错,而无须受害人加以证明。落实到举证责任上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受害人只要证明数个行为人均实施了危险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行为人对所造成的结果有无过错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则由行为人进行举证。《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即贯彻了这一原则。确立共同危险行为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使受害人摆脱了必须举证具体谁为真正致害人的负累,使原本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受害人的损害得到法律救济,从而使受害人处于优越的地位,更有效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利于消除纷争,促进安定团结。一、什么是共同
    2023-02-19
    345人看过
  • 合同归责原则对举证责任有哪些影响
    对不同的合同责任实行不同的归责原则,对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不无影响。换言之,举证责任的规则随着举证责任的不同而变化。1、普通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对实行普通过错责任的合同责任纠纷案件,实行的是一般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主张权利,原告就要负担举证责任。其举证证明的内容,是全部合同责任成立的要件。对此,被告不承担举证责任。2、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责任对实行过错推定原则的合同责任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不是合同责任成立的全部要件,而是实行推定的过错要件。这个要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从损害事实等要件的存在推定对方当事人具有过错,然后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责任。举证证明成立的,免除责任;不能证明的,推定成立,合同责任成立。其他要件的成立,仍然由原告举证。3、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合同责任纠纷案件,责任成立要件
    2023-04-26
    208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④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2、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3、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两种: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将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此种行为的发生(如收到货物,无故拒付贷款等);过失违约:是措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因轻信此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没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后果发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但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
    2023-06-14
    27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归谁
    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一般是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由原告承担对证据诉讼请求的举证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3.原告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一、反而民法因果关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证据倒置: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情形,即法律直接规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张权利一方举证,而由另外一方举证的法律制度。二、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则是什么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或倒置因果关系举证原则。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而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
    2023-04-12
    222人看过
  •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与审计法律关系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概念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要求市场主体的经济交往活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具有违反相关经济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相关主体将会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并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同法律责任一样,也是要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所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因工作失误而应承担的法律处责任,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职业责任,而是法律责任。
    2023-06-07
    436人看过
  •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当被提不出证据来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法院又无法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时,由被告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n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2021-12-08
    65人看过
  • 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一、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是指由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人不必证明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便可主张国家赔偿责任的成立,而致害人也只能举证证明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第三人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等而抗辩。可见我国的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二、什么是职务侵权行为所谓职务侵权,是指在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以国家的名义,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才为执行职务的行为;只有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才为职务侵权行为。由于职务侵权是在行使国家权力中发生的侵权行为,行为人与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非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而它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谓职务侵权行为是指职务行为的实施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第三人构
    2023-07-09
    310人看过
  • 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破坏环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环境污染的受害人只需举证加害人是否具有客观行为即可,而无需举证加害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破坏环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以及其他免责条件。其中不可抗力需要有自然原因同时需要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一、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则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证明;加害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作为抗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破坏环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破坏环境民事责任有以下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同时需要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具备了这样两个条件的不可抗力,才可以免责。2.第三人
    2022-07-15
    79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属原则:无过错与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动物侵权无过错责任方如何要求赔偿1、饲养动物侵权的无过错责任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的方式要求赔偿。当然,成本最低的索赔方式就是与侵权人协商。另外,还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纠纷进行调解。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
    2023-07-07
    65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致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以其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及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主观上有过错。(二)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
    2023-08-18
    172人看过
  •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意义是什么,违约责任归责原则包括什么
    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意义是什么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意义是: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而过错责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价值观念相一致,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则能体现合同责任的惩罚和教育功能。2.理论意义。由于归责原则所解决的是合同责任的责任根据或标准,它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归责原则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任何人对违约责任制度予以探讨,都不可能回避归责原则问题。3.司法意义。司法人员正确掌握归责原则,有利于从案件伊始判明非违约方有无证明违约方过错的义务,从而正确司法。4.对当事人的意义。当事人明确自己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利于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包括什么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包括两种: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2023-02-28
    424人看过
  • 教务机构责任归责原则
    一、教务机构责任归责原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教育机构实行推定过错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教育机构实行过错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举证教育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并由教育机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没有作出特殊规定,则应按照一般侵权责任来认定教育机构是否应担责。对于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则应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第三人侵害场合,教育机构未尽管理职责的证明责任应当由教育机构承担;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第三人侵害场合,教育机构未尽管理职责的证明责任则应当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二、教育
    2023-06-07
    402人看过
  • 医疗责任归责原则及医疗责任的例外
    医疗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三种,其中过错原则是医疗责任归责的基础原则,后两种归责原则只能其辅助作用。医疗责任的例外主要是指当发生患者不配合治疗、患者情况特别危急而医院尽到了合理诊疗义务、受制于医疗水平无法治疗时,医疗机构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医疗责任归责原则医疗责任归责原则有如下三种:1过错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过错推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3.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
    2023-06-04
    45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如何来判定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人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困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
    • 交通事故中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交通事故中举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交通事故中举证责任怎么分担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人,又无交通信号灯或信号灯未开,双方都主张对方违反交通法规,为此争执不休。这里就涉及到举证及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
    • 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定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
      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1.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同时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2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医疗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为和医院以及专业的医务人士相比,患者在举证上肯定是存在着一定的障碍的,毕竟患者及家属一般不具备足够的医学知识,甚至连最基本的医疗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了解程度也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