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凌晨6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一个建筑工地上,一位早起的民工看到建筑垃圾堆放场旁有一个黑色的拉竿旅行箱,不禁好奇地打开箱子拉链,一颗血淋淋的女性脑袋滚落出来,民工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叫来邻近的工友,拨打了110报警,手段如此残忍,警方推断,凶手和被害人之间一定有着深仇大恨;公安局破案的结果竟是一位正在考研的26岁法学学士罗小敏,于2013年3月19日残忍肢解她的亲生母亲,并且,把母亲的身体被肢解成9段,不可思议的是罗小敏还时而又冲民警诡异地笑,于是成都发生一起震惊全城的弑母案。
女大学生弑母被捕,构成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量刑。
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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