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17:21:58 276 人看过

一、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

二、主体特定原则。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在特殊条件下,可以是其近亲属。

三、协议优先原则。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望权的一般内容

探望权的一般内容如下: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4.探望的方式。

5.探望的时间。

6.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哪些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权利法定原则、协议优先原则、有利于子女健康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权,且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的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023-07-21
    452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有什么原则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以未成年子女为基准,方便探望人探望为原则。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拥有监护权的一方有协助探视的义务。一、探视权中的一天是否包括过夜探视权中的一天不包括过夜。只有探视权没有监护权,不能单独带孩子回家过夜。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二、夫妻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权利是指什么夫妻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权利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三、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2023-04-04
    91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原则是什么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当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否代替行使探望权不能代替行使探望权,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权利属于人身权利,是专属权利。依据民事权利原理,人身权利不能转让,而且应亲自行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
    2023-07-25
    393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原则是什么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当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一、离婚后探望小孩是如何规定的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以下规定: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023-03-07
    119人看过
  • 探望权原则的内涵及其实施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当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对于探望权行使的判决,难以保障上诉人的权利的有效行使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不应剥夺或限制对其小孩的相处和探望,一审法院判决男方一个月只有两次限定周六探望时间,且当天上午带出下午6点前必须送回住处。此种探望方式缺乏灵活性,且行使时间过短,并不能有效保障其探望权;同时,对于尚且年幼、对父亲较为依赖的小孩的成长也将产生不利影响。目前该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律师分享: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的约定至关重要,该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在民政局备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离婚后要对此做出变更是非常麻烦的,所以劝诫夫妻约定离
    2023-07-07
    181人看过
  • 探望权的原则应该遵循哪些?
    探望权必须遵循的原则如下:1、自动获取原则,自动取得原则是探望权不是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只要确定了直接监护权,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直接监护人的父母取得探望权;2、主体具体原则是,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在特殊条件下可以是近亲,不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的近亲属,也是探望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之一;3、协议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强制执行应遵循的原则1、依法切实执行的原则。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执行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采用恐吓、威胁等不法手段;不得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重新安排探望的时间等具体内容,而应当依法保障判决书内容的切实实现,维护法律与司法的权威。2、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规定探望权,应是立法机关考虑到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父母与子女的正常
    2023-07-05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探望权的原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 探望权行使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及含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 二、主体特定原则。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在特殊条件下,可以是其近亲属。 三、协议优先原则。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探望权的探望权中止的原因有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5
      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司法实践,中止探望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4.在探望过程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