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如何约定归属双方信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9:54:21 110 人看过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电话、住所和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记载得明确、具体非常重要。

1、买卖双方务必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要妥善保存。仅仅注明对方电话和住所,不行。电话和住所是可以变更的,一旦与对方失去联系,是民事案件,法院无法立案;是刑事诈骗,公安局不易查找。

2、要详细记载买卖双方的住所、电话、工作单位等事项。如果一方有两处以上经常居住地,则都要注明。特别是出卖人的住所,不可仅注明为正在交易的房屋一处。因为交房之后,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并未履行完毕,而此时如果出卖人联系不上,对买受人则十分不利。

3、要明确约定,合同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和经纪人,否则,要承担与收到对方通知同样的法律责任。

4、合同中要注明出卖人的开户行和账户,注明买受人只要将购房款打人该账户就算完成付款义务。如出卖人变更账户,应当提前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承担不能收到房款的法律责任。

如何避免二手房产权纠纷

首先,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这需要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而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家来说有着得不到房屋的巨大风险,是千万要避免的。

产权是否清晰是另一大问题。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购房者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最后还要核实房屋状况,从房屋的建筑状况、小区状况、权利情况等方面入手,核实越清晰越有利于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另外,所购买的二手房是不是福利房屋、单位房屋也需要认清,对这类在交易、转让等方面有相关限制和规定的房屋,要注意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相冲突,造成侵权、合同无效等不必要的麻烦。

常见经纪人或者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注意以上问题,合同记载过于简单。一旦一方违约,履行义务的一方,无法找到对方。是一方没有履行义务,还是对方故意不接受履行,责任难以分清,官司打到法院去,对守约方十分不利。当事人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一下,怎么约定合同以及发生纠纷后的选择哪种途径维权,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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