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9:20:50 178 人看过

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

一、如何认定敲诈案的共同犯罪中的诈骗罪?

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一是敲诈勒索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敲诈勒索的故意;四是各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敲诈勒索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敲诈勒索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二、职务侵占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触犯职务侵占罪怎么量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应该怎么认定贪污罪的非法占有
    贪污罪的非法占有的认定:罪名根据主犯的性质而定,且没有归还行为的、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反映在单位财务账目上;非法占有、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是非法占有。一、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二、挪用公款后归还构成犯罪吗行为人在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后,又将款项归还的,同样构成犯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
    2023-04-03
    424人看过
  • 贪污罪涉嫌非法占有怎么认定
    贪污罪的非法占有的认定:1、罪名根据主犯的性质而定,且没有归还行为的、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反映在单位财务账目上;2、非法占有、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非法占有国有土地罪是不是贪污罪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
    2023-08-09
    60人看过
  • 贪污罪必须是主观故意吗
    贪污罪必须是主观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贪污罪的主体是怎么要求的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1)国家工作人员。
    2023-06-03
    348人看过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的后果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
    2023-06-05
    97人看过
  • 骗取贷款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
    要求。骗取贷款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不要求具有特定目的。即行为人明知其向金额机构所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欺诈手段,可能使金融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错误放贷,但仍然积极追求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抵押物充足可以构成骗取贷款罪吗没有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或形成贷款风险,不能认定构成了骗取贷款罪的结果要件或情节要件,不构成骗取贷款罪。根据立法者设立骗取贷款罪的目的,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建立在行为人的骗贷行为损害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是否安全,一看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二看是否形成贷款风险。只有在行为人的欺骗手段,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巨额资金陷入巨大风险的情况下,才能危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安全,但若行为人足额担保,则并未形成贷款风险,相应亦不能认定构成骗取贷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
    2023-08-03
    474人看过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都构成犯罪么?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不会构成犯罪。但是若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侵占、盗窃、抢夺、抢劫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可能就会犯侵占罪、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一、什么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杀人界限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者出于其它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3、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它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4、抢劫杀人与图财杀人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是:抢劫杀人是行为人用杀人手段当场取
    2023-06-27
    445人看过
  • 对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质疑
    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盗窃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这似乎已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法律。著名刑法学者殴阳涛教授也认为“盗窃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据为己有或转移给第三人占有为目的。所谓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盗窃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并且希望把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转移给第三人占有的结果发生。”由此可见,盗窃罪是“目的犯”,它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笔者认为,构成盗窃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观点,既不利于惩罚犯罪,同时又导致了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值得商榷。第一,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并没有规定盗窃罪在主观方面必须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可见,盗窃罪条中,罪状是属简单罪状,只指出了罪名,而没有规定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更没有
    2023-06-11
    98人看过
  • 非法占有国有土地罪是不是贪污罪
    非法占有国有土地,是否构成贪污罪,主要看行为人是否满足贪污罪的特殊主体要件。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3.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2023-06-12
    303人看过
  •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什么行为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抢劫罪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一个情节。一、抢劫修理的汽车进行了修理属于犯罪吗?抢劫修理的车辆是抢劫罪。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
    2023-03-14
    156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主观上的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之中。只有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目的要件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本罪追求犯罪目的的实现,正是希望性故意(直接故意)固有的基本特征。《刑法》第224条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可见,合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反映了合同诈骗罪犯罪分子的真实意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关系罪与非罪、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界限。为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必然对他人财产所有权受到损害的犯罪结果持积极追求的态度。换言之,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诈骗行为会发生危害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结果,却希望这一结果发生。显然,这种在意志态度上表现出来的行为人的希望,就是我国刑法理论上所说的直接故意。因此,合同诈骗罪的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上述有的认为合同诈骗罪的故意包括间接故意的同志所谓的间接故意的情形,实质上仍属直接故意
    2023-06-05
    314人看过
  • 贩卖毒品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吗
    关于贩卖毒品罪之目的问题,由于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具体之争论焦点有二:一为贩卖毒品罪是否需要牟利目的;二为如何理解贩卖毒品罪中的牟利目的。现就这两个问题作简要探讨,以求有抛砖引玉之功。一、贩卖毒品罪是否需要牟利目的(一)争论之观点我国大陆理论界对此问题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即肯定说与否定说。肯定说主张,贩卖毒品罪行为人主观上除了具有对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以外,还必须具有牟利目的。即贩毒者希望通过非法买卖毒品以获取暴利。如果不具有营利目的,则不能构成贩卖毒品罪。[1]还有学者认为:“以牟利为目的是贩卖毒品罪的主观要件必须具备的内容。行为人为谁牟利,是否实现牟利,牟取利益的大小,利益体现的形式各异,均不影响贩卖毒品罪主观要件的成立。”[2]而否定说则主张,对于贩卖毒品中的非法销售行为,不要求行为人有牟利的目的或别的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销售,不论其目的、动机如何,
    2023-03-06
    180人看过
  •  经营非法与贪污行为的区别
    非法经营罪和贪污罪的区别在于它们获取非法利益的方式不同。非法利益是通过实际经营行为获取的,原则上应认定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相反,非法利益是假借经营行为或不存在实际经营行为而取得,则应认定为贪污罪。非法经营罪和贪污罪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获取非法利益的方式不同。非法利益是通过实际经营行为获取的,原则上应认定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相反,非法利益是假借经营行为或不存在实际经营行为而取得,则应认定为贪污罪。 非 法 经 营 罪 与 贪 污 罪 区 别 : 实 际 经 营 与 假 借 经 营非法经营罪和贪污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区别在于所涉及的经营行为和罪名本身。非法经营罪是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某种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经营活动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但无论是否真实,只要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非法性。贪污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
    2023-09-03
    490人看过
  • 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吗
    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有: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等其他情形。一、非法集资请问清退流程1、首先,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2、然后,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3、最后,专案组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二、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如何解决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的做法:1、当企业无力偿还时,就需要进行破产程序,将破产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企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2
    2023-03-10
    229人看过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5000元怎么处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5000元的处理:非法占有就是侵占,数额较大还将构成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呢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如下: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构成侵占罪的要件有什么构成侵占罪的要件有:1、侵权对象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上表现为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
    2023-03-09
    43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贪污罪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理解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3
      贪污罪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理解: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
    • 贪污罪非法占有目的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有关贪污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 贪污罪必须判刑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不是都要处罚金,有三种情形: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都并处罚金; 2.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可以并处罚金,也可以没收财产,任选其中的一种附加刑: 一是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二是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3.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处无期徒刑或
    • 行为人拥有非法占有财物属于贪污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如果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就不构成犯罪。如果已经贪污占有了又退回的是属于退赃。您所说的贪污未遂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提供具体情况帮助详加分析。
    •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还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0
      刑法分则对一些财产犯罪、经济犯罪,明文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此外,许多条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这一要件,但根据条文对客观行为的描述、刑法条文之间的关系,也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都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司法工作人员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要素,就不是构成要件要素。事实上,国内外的刑事立法都表明,构成要件要素分为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