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期租赁的若干法律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2:31:40 107 人看过

什么是无限期租约?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不确定。无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公租房不属于无限期出租。

(1)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出租人应当如何收回房屋。但是,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时间准备出租其他房屋。

如果承租人有条件搬家,但不腾出房屋,他应该限期搬家。出租人不急需收回全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腾出部分房屋或者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2)如果在租赁期结束时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会发生什么情况?

如果租赁期结束时没有签订新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走。

承租人继续居住在租赁房屋内,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后续租赁期限不确定,即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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