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算不算工伤,具体不是在什么时间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6:33:04 339 人看过

过劳死工伤认定时效如下: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过劳死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被视为工伤。因此,如果符合这一条件的,会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工亡赔偿金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丧葬费按照统筹地区在岗职工6个月的工资计算。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偿。

由于我国目前在立法上仅对加班薪酬进行了规范,而对超负荷劳动引起的过劳死却未作明确规定,对劳动者的保护尚停留在经济层面,还未上升到生命安全的高度。超负荷劳动是过劳死的罪魁祸首,但用人单位却不用为此承担任何法律风险。这种过劳无责加剧了过劳用工的肆无忌惮。因此,我们必须将劳动者的休息权提到更高的保护层面,在立法上为过劳死正名,及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将过劳死纳入工伤范畴之内,从而使过劳职工享受工伤待遇,进而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根除用人单位肆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陋习,协调劳资矛盾,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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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7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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