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有哪些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08:41:49 497 人看过

(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划拨;

2.强制扣缴;

3.强行退还;

4.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拘留;

2.强制传唤;

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

(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即强制实施某种行为。这种情况还较为少见

一、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1、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由此确立人民法院通过行判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特有原则,简称合法性审查原则或司法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包括程序意义上的审查和实体意义上的审查两层涵义。程序意义上的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有权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实体意义上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也不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就是说,这是一种有限的审查。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这一规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行政主体,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处于管理者的主导地位;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但是,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他们之间就由原来的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平等性的行政诉讼关系,成为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被告的诉讼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8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

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中国的三大诉讼法都把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作为基本原则予以规定。

6、辩论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所谓辩论,是指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充分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的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原则具体体现了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平等的法律地位,是现代民主诉讼制度的象征。

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行政诉讼法》第七章又将这一规定具体化,使之成为行政中的四项基本制度。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监督,主要体现在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的生效裁判,可以依法提起抗诉。

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配合办案单位的调查,案件的处罚人员在接到处罚结果的时有异议的,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提出相关的行政复议,对这类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机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什么?
    1、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2、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3、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
    2023-06-22
    20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方法
    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罚、拍卖或划拨抵缴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些措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也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加罚;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日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可以责令当事人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行为;二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2023-11-11
    13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与审查。若发现原行政行为有违法或者不当之处,不得实施强制执行;若还有其他更为缓和的手段同样可以达到义务履行的目的,则应采用更为缓和的手段,而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执行。2、通知与告诫。在正式实施强制执行前,为给义务人再一次主动履行义务的机会,应该发出通知和告诫,限定适当的义务履行期限。3、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在接到告诫书后所作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认真听取,做好笔录,给予答复;必要时,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4、制作执行决定书。在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发出告诫书后,在合理期限内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5、强制执行决定书的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原则上应在执行时当场交付当事人,但当事人是否接受决定书并不影响决定书的执行。6、强制执行。义务人在行政强制
    2023-06-26
    428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哪些情形要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律师回答: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4、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5、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6、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
    2023-02-21
    118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实施前通知当事人吗?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实施前通知当事人吗?当然是可以的;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023-06-02
    86人看过
  • 行政机关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有哪些救济措施?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会采取强制措施,不少人对于相关行政法规不熟悉,以为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就是合法的。实际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违法行为,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复议、诉讼等方式来救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仍存在不少违法执法行为。比如本来不应被拘留的情况,执法机关确将当事人拘留。通常来说,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四)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情形。那么,作为当事人遭遇行政违法执法时应该如何救济?1、投诉、举报;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执法
    2023-05-01
    7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才能在诉讼期间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哪些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其实关于行政强制执行这件事情是必须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的,比如说法律上规定的对行政单位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15天,那么超过15天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就必须要执行了,在不执行的情况下,这时候行政单位就可
    2023-08-08
    20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快速强力实施的方法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措施快速强力实施的方法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需要迅速且有力,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权益。具体的执行措施包括:1.拘留、罚款: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要求被执行人主动申报其财产状况,以便执行法院了解其财产情况,为后续的执行工作提供依据。3.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在必要时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或划拨。4.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对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执行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扣留或提取,以满足申请人的债权。5.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在必要时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6.搜查: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执行法院可以进行搜查,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或相关证据
    2024-03-17
    359人看过
  • 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程序
    一、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以下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程序如下: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
    2023-06-06
    349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有委托吗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可以委托,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
    2023-06-20
    44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催告措施吗
    一、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催告措施吗?1、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采取催告措施的,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催告的例外?(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2)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3-06-02
    399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应遵循哪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使用强制措施实现行政法义务的国家执行制度。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及时充分地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国家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履行的同一状态。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实行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实施为主,由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独立实施为辅的制度。对于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
    2023-02-06
    31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024-01-17
    30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是根据《行政强制执行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法中规定的措施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
    2023-08-18
    36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有哪些行政机关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12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有什么,那些行为会被行政强制实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6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3、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机关可以执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12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才会发生,
    • 公安机关能否委托对方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4
      行政执法不能委托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得擅自委托其他机关或者个人执行。
    • 行政处罚法中强制执行如何确定实施机关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3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