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物权,其权利主体为物主,只有物主才有权利处分、收益、使用该物,因此财产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
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适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主要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因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
一般地,用益物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因此,用益物权都是主权利。而担保物权系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其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它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因此,担保物权是从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主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的概念是什么
240人看过
-
主权债务的概念是什么?
114人看过
-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是什么?
235人看过
-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是什么?
258人看过
-
犯罪主体的概念是什么?
159人看过
-
物权概念是什么
370人看过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
主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概念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91、所谓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附随义务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谁是物权义务的主体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1、除物权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均为义务主体。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
著作权主体和客体的概念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5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的特点: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 (三)地域性; (四)时间性。
-
义务帮工的概念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义务帮工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无偿为他人提供帮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王某的弟弟在其翻新平房时来帮忙,王某无拒绝帮工的表示,之后王某的弟弟遭受人身损害,作为受帮工人,王某理应对弟弟的损害承担责任。
-
物权义务主体是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7除物权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均为义务主体。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