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属管辖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5:58:30 345 人看过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专属管辖规定,一般来说是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发生地作为合同义务的履行地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确指出,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并不适用于专属管辖,而是应依照相关规定,遵循合同纠纷的普遍地域管辖原则进行审理。

根据这一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发生地作为合同义务的履行地点,并由该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逾期利息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对利息和逾期利息均无约定的,则可以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果仅未约定逾期利息的,则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欠款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口头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4-05-04
    6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法律纠纷能否约定管辖
    建设工程法律纠纷能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2024-05-11
    380人看过
  • 法定管辖专属管辖
    一、法定管辖分为哪几种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种类:(1)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2)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及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的关系。(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点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准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3、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确定管辖的法院。(1)国内协议管辖;(2)涉外协议管辖;二丶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
    2023-06-13
    465人看过
  • 城管拆违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
    2023-07-07
    31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一、有关总分包的责任承担内容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
    2023-03-10
    16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索赔依据
    法律综合知识
    建设工程索赔依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建设工程索赔依据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
    2022-06-25
    372人看过
  • 什么是施工的专属管辖权
    1、施工专属管辖权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国外专属管辖权。国内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如下: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诉讼的,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以价值为准)为准。外国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外国民事案件如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华合同纠纷;2;中外合作勘探开发中国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案件也应当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继承纠纷案件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处理。施工专属管辖权是区域管辖权的一种形式。根据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专属管辖权具有以下效力:1。法律规定某一案件由一个或者
    2023-05-31
    399人看过
  • 工程欠款管辖适用专属管辖吗
    一、工程欠款管辖适用专属管辖吗属于。工程欠款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工程欠款纠纷是专属管辖。二、怎么写工程款的欠条工程款欠条??????????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承包______装修总工程。后有把工程的______活分包给口头合同人______。工程款共计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工程已完工后分包人______已接受工程款人民币_
    2021-12-28
    310人看过
  • 设计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有关,涉及正在施工的不动产,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一、市政设计资质标准是怎样2022市政设计资质标准是怎样有甲乙丙三种资质等级,现在甲级设计院也很多,私企都很多甲级,标准要求并不是很高。甲级主要是需要三个以上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三个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他设备工程师和技术骨干若干。乙级需要2个一级建筑师和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他设备工程师和技术骨干若干。丙级不需要。在承接项目的规模、高度和重要性上有区别,现在像样点的项目都需要甲级设计院资质。二、设计合同交付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合同理论上来讲,属于广义的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计成果和支付设计费分别是承、发包双方的合同基本及主要义务
    2023-03-24
    363人看过
  • 工程建筑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违建房租赁合同到底有效吗违建房租赁合同无效,依据法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的标的物属于违法建筑,合同约定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租赁合同无效。二、建设用地建房是否违建建设用地建房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有建房的相关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在建设用地上建房,未办理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则该行为违法,否则合法。例如,在农村,农民建设用地需要办理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镇和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乡镇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城市报告,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
    2023-06-21
    454人看过
  • 违法建设法律认定的依据什么?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一、露台地面铺设地砖算违建吗露台铺地砖不算违建。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
    2023-06-27
    4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几点:1.工程的具体范围;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和质量要求;3.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拨款和结算;4.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相互协作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订立承包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八十
    2023-04-30
    418人看过
  • 刑事立案地域管辖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实施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但是,如若案件交由被告人的现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为合适的话,那么该法院也将有资格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第二十五条的内容表明了当几个具有相同级别监管权力的人民法院同时拥有针对某起案件的管辖权时,应由最先收到此案申请并着手处理审理的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在情况特殊之时,也有可能会把案件移交至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22
    328人看过
  • 异地工伤认定管辖地是哪里,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异地工伤认定管辖地为统筹地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
    2024-04-26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建设合同管辖专属管辖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8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
    • 专属管辖是什么意思,有没有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9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种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案件属于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起诉的;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起诉的; 3、因继承遗产纠纷起诉的。
    • 2022年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有专属管辖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5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
    • 属于专属管辖,那么属于另一个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纠纷是否一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建设工程纠纷是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工程款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9
      工程款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工程款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之一,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为管辖地,可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