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8:46:15 435 人看过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法理之辩,被告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我们都知道构成犯罪要具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为关系,只有这三者都同时具备的时候才能构成犯罪,单单从拿刀这一行为结合本案来看看辩护人认为,拿刀的行为并不构成危害行为,因为从犯罪行为理论上来看,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刑事,由于本案与不作为行为无关,辩护人单单从作为方面作为说明,所谓的作为行为简单的说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

这里我们大家注意一点什么是积极行为,什么样是刑法禁止的行为。如果我说行为人拿刀砍向行为人的时候,我相信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种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是我想让大家帮助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这个行为人拿刀砍人之间带刀去现场的行为是不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带刀去现场之前在家磨刀的行为是不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磨刀之前去商店买刀的行为是不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去商店买刀之前去商店买刀的路上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才算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针对这一点,辩护人认为,法律并没有禁止行为人拿刀,如果法律因为行为拿刀而对其禁止,那么在社会生活中就有可能出现卖刀和买刀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因此很简单,因为我们不可能知道卖刀和买刀下一步这些人会干些合法的事情或是违法的事情。回到本案刘*国本人不也能意思到他本人所拿的刀会在以后的事情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也不能意识到他拿到会不会因为他所拿的刀造成本案的伤害结果。而事实上本案的伤害结果的确与其拿刀的行为无关。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刘*国的拿刀行为,不具备危害行为。

第二点,刘*国的拿刀的行为是否产生了危害结果。

这一点辩护人认为不用作过多的解释,因为在整个聚众斗殴的现场根本就没有刘*国的存在,其中的伤害结果完全是由其他几名被告的行为造成的。刘*国带刀去现场的过程中也可能是在带刀去现场之前伤害结果已经产生。刘*国对被害人的伤害虽没有参与也不情,所以说危害结果与刘*国无关。

第三点,因果关系说,

针对刘*国的行为与本案是否有因果关系来看,辩护人认为在法学领域内有一句广为流传达的谚语能够最有力度来说明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那就是,“有此行为必有此结果,无此行为必无此结果。”根据这句话,结合本案,我想再请大家考虑一下,如果刘*国拿刀真的去了现场的行为就一定会造成被害人的伤害吗我相信大家可能会认为,结果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换句话说,刘*国拿刀去现场的行为就不可能会必然造成结果的发生。因此于有此行为必有此结果,这句话不符合。

我想请大家再考虑一下,如果刘*国没有去现场,这样的伤害结果就一定不会发生吗我相信答案一定也是否定的,因为刘*国在去现场之后,其伤害的行为结果已经完成,并不会因为他去与不去而改变了伤害结果,或者会对结果产生影响。

因此辩护人认为刘*国的行为、与本案的结果无因果关系,刘*国不应当对他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秩序;二、客观要件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3、强迫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强迫或任意损坏或占有公私财产,是指以非常不合理的流氓手段,强迫市场、商店商品和他人财产,或随意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产;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指出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三、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
    2023-07-28
    17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秩序;二、客观要件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3、强迫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强迫或任意损坏或占有公私财产,是指以非常不合理的流氓手段,强迫市场、商店商品和他人财产,或随意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产;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指出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三、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
    2023-07-28
    19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责任能力
    1、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共场所就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场所,它不仅包括人员集中,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方,还应包括人员分散,人们活动不多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如小街、荒郊等,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自由往来而不属私人所有,这也应属于公共场所。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能比较正确地反映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公共秩序。2、寻衅滋事罪的客观特征寻衅滋事
    2023-06-17
    38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构成的要件
    刑事责任能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 ,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 ,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一、德州寻衅滋事罪要注意什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如下:(一)
    2023-03-13
    6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寻衅滋事罪的客体为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为行为人有着辱骂,挑衅,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主观要件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有着藐视公共秩序,进行破坏的主观意识。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
    2023-04-14
    29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3、客体要件是公共秩序;客观要件即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
    2023-08-08
    47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1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6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 寻衅滋事罪客体要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25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 寻衅滋事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1
      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8
      关于您的问题,此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二)客观要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