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什么情况下才能发裁定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3:00:17 456 人看过

法院发裁定书得情况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的债权文书。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行政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刑事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法院裁定书转法院有效期是多久?

并没有法律规定裁定公司解散的有效期,正常来讲法院宣布公司解散时,就会立即就生效。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公司破产,但仍然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破产程序完毕后,由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这时,公司的主体就不存在了。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开发商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房的条件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第一,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第二,开发商没有合法有效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购房人当然是有权利要求退房,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此外,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比如:开发商故意告知购房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再如,购房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这些情况,购房者都可以以具备法定销
    2023-08-04
    46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生效的情况为,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遗嘱继承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2023-04-11
    27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律师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出售、损坏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被冻结的财产;(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拘留,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程序解释
    2023-08-18
    380人看过
  • 竞业禁止什么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依法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什么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法规政策允许企业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协议,但目前尚无具体操作性规范。《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基于职业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平等协议、理性自律基础中形成的契约性要约与承诺关系来保护其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
    2023-07-29
    8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裁决书应补正
    裁决书的补正,又叫修正,指的是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中,如果存在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可以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补正。关于补正的条件和补正的程序,仲裁法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按照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仲裁机构及国际仲裁机构的规则和仲裁习惯做法,仲裁裁决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变更或修正的。这些特定情况是:一、裁决书有计算错误、抄写错误或排版错误,或任何类似的错误,当事人可以要求改正;二、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提出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申请事项,或者仲裁庭在其意见中陈述过但裁决书遗漏了的应裁事项,当事人可以要求追加裁决;三、裁决事项模棱两可或表达不清,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释。上述改正、追加和解释要遵守严格的程序要求:一、只能由当事人向处理该案件的仲裁庭或仲裁机构提出;二、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提出;三、仲裁庭可依职权主动对裁决书进行补正,且不受时间限制;四、改正、追加和
    2023-06-06
    377人看过
  • 法院裁定书何时才能生效?
    裁定书多久生效,因情况而定: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先予执行裁定书什么时候生效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
    2023-07-11
    105人看过
  • 法院判决书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一审民事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公告送达作为一种送达方式,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经过15天的上诉期,被送达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即判决自公告之日起75日后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前款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方式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之前,法院将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时,不存在向当事人举证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后,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
    2023-08-08
    245人看过
  • 什么情况法院才能拍卖房产
    唯一住房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如果欠银行20万,是用该房屋做的担保,且你当时又给银行提供了“第二住所证明”,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法拍卖债务人的唯一居住房产。(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1)以出让合
    2023-05-01
    454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仲裁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
    2023-03-03
    2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会判定贪污案件外地法院
    对于贪污案件,一般会由外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因为在本地法院很多的官员,都是和犯罪嫌疑人有联系的,所以为了排除当地对司法审判的干扰,就做出了指定异地审判的原则。异地审理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的一种有效司法制度安排。贪污案件律师如何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
    2023-07-29
    11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能强拆房子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能强拆房子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1、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这里面需要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的一个协商过程。)2、被征收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3、被征收人拒不执行补偿决定;4、期限内,被征收人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款说的是对不执行补偿决定,又不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说来强制执行是补偿决定的最后一步。强制执行的方式在执行前,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法,一般会由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的证据保全。而后,执行主体从裁执分离原则出发,一般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部分地区由人民法院自行执行。这是比较专业和书面的说法。从事实来看,很
    2023-03-22
    327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什么时候才能执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天内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就会生效。双方就要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持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三种情况,一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是在退休后,因为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时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二、仲裁公告在哪可以查到1,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仲裁判决书按规定都是要送达当事双方的。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第二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023-03-19
    364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
    一、仲裁裁决书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裁决书自作出时生效,对裁决书不服的,不能向法院起诉,但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二、仲裁裁决书的作用有哪些仲裁裁决书的作用体现在
    2023-04-27
    32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裁定抚养权的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行为,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3、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需要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当地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请求的,需要双方针对彩礼返还的问题先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的,需要签署一份协商一致协议,避免产生后续的纠纷。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就需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了。对于一审判决不满意的,可以再次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2023-07-11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法院释放通知书什么情况下下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宣告无罪挥着判处缓刑、管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下会发释放通知书。
    • 律师拍卖的情况下几天才能下裁定书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般最快也要二个月时间。 所以拿到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时,要核对上面的房产地址、买受人名称等有没有错误,如有错的,还要退回更改,时间会更久。
    • 一般情况下法院再审裁定书能不能上诉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再审的案件就不可以上诉。那么法院再审裁定书能不能上诉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
    • 一般情况下法院裁定书属于法律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5
      法院裁定书属于法律吗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离婚裁定书下来什么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4
      对方起诉后。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