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1:35:19 118 人看过

处理离婚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一些
    对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让当事人对你有一种亲近感,让当事人打消对你的顾虑,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才会跟你说实话。立案时就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以聊天的方式了解当事人情况,摸清当事人的心理,了解当事人想什么,要做什么,做到知己知彼,占据主动,调解时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但在立案中说话不能太随意,热情接待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当事人急你一定不能急,适当控制当事人的情绪,有理有序开展工作。在立案时就要进行调解说理,为调解工作打下伏笔。如果立案工作做得好,调解工作就顺畅多了。《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2023-07-21
    146人看过
  • 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二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
    2023-03-02
    170人看过
  •  探视权纠纷离婚案件的相关文件包括哪些?
    离婚探视权纠纷答辩状主要包括标题、被告人和答辩理由三部分。被告人为被告,原告为原告,争议焦点为探视权纠纷。被告认为原告没有遵守协议,侵犯了其探视权,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享有探视权,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被告列举了相关证据,要求法院支持其主张。尾部及附项中包括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离婚探视权纠纷答辩状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标题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第二部分是答辩理由。其中,答辩理由是至关重要的部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第三部分是尾部及附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离婚探视权纠纷答辩状包括哪些部分?离婚探视权纠纷答辩状是离婚案件中一方或双方就探视权问题提出答辩的文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发生离婚探视权纠纷,答辩状应包括以下部分:1. 答辩人基本信息
    2024-03-14
    151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个人债务纠纷连累妻子首先确定个人债务是不会要求儿女赔偿,不会
    2023-07-02
    200人看过
  • 关于大兴安岭离婚子女抚养纠纷问题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你好,以下是对您提出大兴安岭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问题回答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二、离婚子女抚养权起诉解决实践中,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1、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
    2023-08-08
    118人看过
  • 有关债务纠纷立案的相关标准有哪些?
    1、债务纠纷立案标准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
    2023-07-11
    192人看过
  • 关于物业费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经人民法院审理以后,如果业主败诉,说明当前的证据材料证明业主是无故拖欠物业费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即使业主没有入住,或者业主认为不需要接受相关的物业服务,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必须交物业费。一、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原告起诉。(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四)决定开庭审理
    2023-03-16
    71人看过
  • 离婚法规定孩子抚养的相关条款有哪些?
    离婚共同抚养孩子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2021年离婚法最新规定孩子抚养权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对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予以确定,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
    2023-07-06
    91人看过
  • 相邻关系纠纷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相邻关系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二)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三)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四)相邻环保纠纷;(五)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例】代忠彦相邻关系排水纠纷一案【案例】代忠彦相邻关系排水纠纷一案来源:未知作者:佚名时间:2010-09-14代忠彦相邻关系排水纠纷一案[2007]沈民(2)房终字第8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代忠彦,男,1968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略)。委托代理人:张明水,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于福军,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翠,女,1961年11月28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址(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关凤义,男,1964年2月1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址(略)。委托代理人:李亚云,1967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
    2023-07-20
    155人看过
  • 怎么处理相邻关系的纠纷呢?
    相邻关系纠纷处理如下: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农村相邻关系纠纷中隐私权的保护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不少农村地区的村民开始在翻建房屋,一些农民建筑了二层小楼,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相邻关系纠纷——附近的村民认为自己的采光权、隐私权等会受到损害,故起诉法院要求封堵楼房二层窗户或要求拆除楼房。该问题的产生有经济、心理、道德、法治等几方面原因:一是顺义拆迁趋势下,一些村民希望改扩建自己的院落,以期望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不少村民因从媒体上得到种种拆迁钉子户报道或听到民间有关拆迁一夜暴富的传闻,从而期望自己在拆迁中获取更多利益。有人想到增加户口人数的做法——将户口迁回农村,有人则想到要增加住房建设面积——其中的一种做法就是增盖东西厢房,或再改建高层
    2023-07-27
    136人看过
  • 最难处理的民事纠纷——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1、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调解,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方式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处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协商: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制作和解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医、患、调解机构三方签字盖章。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4、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补充:医疗机构应设置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场所,并有专(兼)职人员处理医疗纠纷。患方代表与医疗机构协商时应在医疗机构纠纷处理专门场所进行,并与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人
    2023-05-07
    80人看过
  • 发生纠纷劳动关系处理方法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这些途径,各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效力。1、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和解后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权利。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分为诉讼或仲裁中调解与诉讼或仲裁外调解,此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特征。3、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它既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特点,又具有可强制执行的特点,是指对某一事件,某一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约定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确定,或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将争议自愿交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机构依法进行裁决。4、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经过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诉讼
    2023-03-19
    68人看过
  • 公司股权纠纷的相关案件有哪些?
    公司股权纠纷的案由主要包括;1、股权转让纠纷;2、确认股东资格纠纷;3、股权继承纠纷;4、其他纠纷。对于股权纠纷案件,除专属管辖的以外,一般是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股权转让协议的管辖权如何确定?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管辖权的方式是: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押金交付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但如果租房合同中约定了租房合同签订地、租赁房屋所在地等与押金纠纷存在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只要约定不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可以按照约定选择管辖法院。二、遗产继承纠纷由什么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纠纷案件首先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按期参加庭审。三、公司诉讼管辖怎么确定公司诉讼管辖的确定:1、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
    2023-04-06
    331人看过
  • 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原则以及过错推定原则。一、广告侵权的过错推定原则是怎样的广告侵权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广告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二、公路边私自堆放物品伤人应担赔偿责任吗公路边私自堆放物品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
    2023-02-04
    9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相邻关系纠纷的法理透析,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1
      法律分析 相邻关系纠纷的法理透析内容如下: 1、相邻关系纠纷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之间因权利义务所产生的纠纷; 2、关于相邻关系纠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按照当地习惯解决。
    • 工程款纠纷有哪些处理方法,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0
      工程款纠纷应对策略主要是: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 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3、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法院调解的,也可以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
    •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
    • 离婚纠纷有合议庭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8
      离婚纠纷有合议庭。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
    • 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纠纷的相关法律制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1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