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要与发票内容一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9:54:54 191 人看过

合同内容不要求与发票内容是一致的,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决定的,可以将发票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的一份参考依据,但是不强制要求与发票完全一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吗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其一,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其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

其三,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或者说,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内容。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要约来说,通常需要标的、数量、价金三个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

其四,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但不宜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并不妨碍某特定人的承诺与要约的结合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亦不妨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邀请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要约。

其五,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要约与要约邀请最根本的区别是: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没有承诺权。这是效力上的区别。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发票票面内容主要有哪些
    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发票申请所需资料一、商业所需资料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1张);3、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2张)、查账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二、服务业资料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
    2023-05-01
    64人看过
  •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
    一、条款项目条款项目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与住所;注意事项如下:1、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不能用笔名、曾用名、别名或绰号。2、个人住在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一致,如个人常住地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地址不一致,可以用常住地址。3、单位到全称,不能用简称,企业法人名称及住址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二、标的标的注意事项如下:标的体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不能成立。例如,培训合同标的是服务,在起草标的条款时,应明确服务名称、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内容。三、数量数量指培训课程时长、培训课程数量。四、质量质量要注意:1、要明确课程培训标准、课程质量的评估内容、课程质量产生异议应解决的期限和方式;2、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写明标准名称、代号和编号;3、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五、价款或报酬1、实行市场
    2023-03-21
    452人看过
  • (3) 劳动合同与聘书的内容是否一致?
    聘书和劳动合同的问题:聘书和劳动合同不一样。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属于公司经过面试后,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对此可以接受或要求修改相关内容,甚至也可以拒绝接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一样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3-07-07
    366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时的内容与公司所讲的内容不一致,属于诈骗罪吗?
    一、签劳动合同时的内容与公司所讲的内容不一致,属于诈骗罪吗?1、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的情况时,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拓展内容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后果有哪些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法规的;(2)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3)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当事人意愿订立的;(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
    2023-03-11
    225人看过
  • 买房纸质合同与网签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在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的纸质合同与网络签约合同的条款往往存在差异,本质上,后者的出现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尤其是致力于防止一套房产被重复出售的情况发生。此外,在进行网络签约时,必须对卖方是否持有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至于购房纸质合同,这实际上是作为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及价格状况的重要依据而存在的合约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
    2024-08-12
    343人看过
  • 能否更改发票内容
    普通增值税发票开了之后,不能直接修改。但是可以作废(不跨月的开票)后另开,跨月的发票,需要冲红后另开。如果能在月底前收到退回的发票,可以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把发票作废,并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然后就可以重新开具发票了。纸质发票能重开吗纸质发票不能重开。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
    2023-07-15
    159人看过
  • 形式发票英文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ABCEXPORTANDIMPORTTRADINGCOMPANYNO.666FAZHANGROADBEIJINGCHINAPROFORMAINVOICEDate:MARCH.4,2002Ref.No.:02E1-569AYOURPURCHASEORDER:06990SELLER:ABCEXPORTANDIMPORTTRADINGCOMPANYADDRESS:NO.666FAZHANGROADBEIJINGCHINABUYER:GENERALEXIMPORTCOMPANYADDRESS:NO.2ZXWROAD,DUBAI1.DESCRIPTIONOFGOODS,QUANTITY,UNITPRICE,AMOUNTDESCRIPTIONOFGOODSQUANTITYUNITPRICEAMOUNTALUMINIUMFOILJUMBOROLLS26MIRCONFSKTAPEJUMBOROLLS30M
    2023-04-24
    277人看过
  • 发票内容可以随便写吗?
    发票内容不可以随便写。发票的抬头、金额等应该如实填写。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一、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二、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税务登记号。三、发票的种类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
    2024-05-14
    239人看过
  • 开发商买的商铺不合约,需要保证合同的内容内容吗
    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对房地产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消权或索赔权。要是在交房的时候发现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的话,此时购房者一定要及时的提出异议,并且不能实际的接收商品房,不然以后产生纠纷就说不清楚了。若商品房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使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一、起诉开发商违约金流程(一)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二)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介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
    2023-03-24
    237人看过
  • 发票票面内容包括什么
    注销税务登记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普通发票的开具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6.所有单
    2023-05-01
    192人看过
  • 有效发票要注明哪些内容
    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
    2023-05-01
    386人看过
  • 审查发票需要查哪些内容
    1、审查发票的基本要素审查发票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否正确填写,主要包括: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2、审查发票的逻辑关系审查发票的各种要素之间有其内在联系或规律,如果违背了内在联系,就表明其有问题存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购销双方的名称与税务登记号有着直接的联系,普通发票中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与其纳税号也存在着对应关系;根据发票上记载的经济内容,审查发生业务的真实性;根据发票上的单价、数量,可以验证总金额的正确性。3、审查发票上的审核手续是否齐全审查发票上是否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查人签名,发票到财务处报账时,应至少同时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需验收的物品)、审核人四人签字,才可做账。
    2023-06-07
    243人看过
  • 开发票没有购销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开发票的原则以及需要的材料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发票开具的原则1、“都开”的原则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2、“都要”的原则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
    2023-06-01
    482人看过
  • 合同可以更改内容吗合同可以变更内容吗
    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是通常的情况。如果在履行过程中,也就是合同订立后,双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者主体的,这时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合同。换句话说,合同签订后当然可以变更内容,而且还可以变更合同的主体。一、签订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变更合同效力怎么算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达到法定的条件的,是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变更后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其法律效果主要是:(1)合同变更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基础上的合同的某项或某部分的变化,因而,在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否则发生违约。(2)合同变更原则上只向未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二、合同签订后如何修改部分内容我国法律在合同的设立与变更等事项上充分尊重合
    2023-03-29
    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开具发票时合同内容与实际发票是否一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6
      1、一般来说,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必须是一致的。合同金额高出发票金额,涉嫌偷税漏税合同金额低于发票金额,涉嫌虚开发票。若发生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确定。 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应以实际金额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
    • 租房合同备注内容和合同内容不一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9
      依您所述,你们双方所签合同对租赁物达成了约定,故双方应依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您所述的,备注跟合同里面内容不一致问题,备注效力应比较大,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就是那种打印出来的固定合同,如果是,那么应依据备注来定,所以您无需担心,当然您不放心的话,可以要求再备注一句话,“备注所注内容与合同内容有抵触的,以备注内容为准”即可。
    • 能否将开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有所区分?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5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出具与所签合同内容相符的发票,且发票金额应相等。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税收利益,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实际操作中,每份合法有效的合同都是由法律赋予特定法律效力的。作为缔约方,双方必须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作为读者,你我他应当明白合同的买家和卖家地位是固定的,受法律保护。同样,发票的买家和卖家也应依据法律规定
    • 发票盖章与机打内容不一致,会产生什么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发票盖章与机打内容不一致是不可以的,会造成无法抵扣。望楼主采纳XX为您解答
    • 合同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是否违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6
      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的,没有违反法律或其它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就是说,决定合同的性质的是合同的具体内容而非合同的名称。如果合同的名称现合同内容不同的,应该以合同的内容来确定合同的具体性质。同时,当事人应该按合同中的约定(即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来履行,所以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的,也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所以,合同的名称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