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要与发票内容一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09:54:54 191 人看过

合同内容不要求与发票内容是一致的,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决定的,可以将发票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的一份参考依据,但是不强制要求与发票完全一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吗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其一,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其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

其三,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或者说,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内容。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要约来说,通常需要标的、数量、价金三个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

其四,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但不宜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并不妨碍某特定人的承诺与要约的结合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亦不妨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邀请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要约。

其五,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要约与要约邀请最根本的区别是: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没有承诺权。这是效力上的区别。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吗
    一、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要不要保持一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是英美法与大陆法两大法系一致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要求承诺与要约的内容绝对一致,不利于合同的成立,不利于鼓励交易。在英美法,也突破了所谓的镜像原则。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207条第1款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寄送的承诺表示或确认书,只要确定并且及时,即使与原要约或原同意的条款有所不同或对其有所补充,仍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承诺中明确规定,以要约人同意这些不同的条款为承诺的生效条件。”在第2款中,明确规定如果
    2023-06-15
    114人看过
  • 合同条款内容要一致
    (一)成交条件与保险条款要一致。CIF条件成交的应当是我方保险,FOB或C&F条件成交的应当是对方保险。(二)成交条件与交货港口要一致。CIF或C&F条件要附带一个目的港即卸货港,FOB条件要有装运港。(三)单价和总值要保持一致,在币别的使用上也要一致。(四)包装条件与刷唛标记要一致。散装货不能有刷唛的要求。(五)付款方式与装运期限要一致。(六)合同总数量与分批装运的数量要一致。(七)交货期与信用证开到日期要一致。(八)有的格式合同对某些条款是填写内容和供选择的,在制作合同时要正确填写或删除。不删除或删错了都会造成条款内容不一致。一、合同条款要体现我国的对外政策(一)成交对象和交货目的港要贯彻我国的对外政策。政策不允许的不能成交,也不能将货物发往政策不允许的地区。(二)对香港、澳门出口合同的装运口岸不能写中国口岸或中国上海,必须写具体港口名称,如上海。不能将港澳与中国并列。有的外贸公司在出
    2023-03-27
    333人看过
  • 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要不要保持一致
    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事,受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意并不多见,因此,必须对受要约人的承诺进行分析。如果仅仅是表述的形式不同,而不是实质的不一致,则不应当否定承诺的效力。如果承诺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件,就要分析这些新的条件是否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如果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要约则应当认为是对要约的承诺,如果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则不应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应是对要约的拒绝并可能构成反要约。一、合同要约承诺承担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
    2023-03-20
    436人看过
  • 要约内容是合同内容吗
    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约。一、买卖合同成立的一般程序有哪些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1、要约。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2、承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二、承诺是什么啊?承诺是受领要约之相对人,以与要约人订立契约为目的所为之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三、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
    2023-03-17
    313人看过
  • 发票的内容
    审计机关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一、普通发票与增值税发票的区别有哪些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内容、作用、印制、联次等五方面。1、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若需使用,需得到批准之后由税务机关代开;而普通发票则可以由已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2、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单价和价款等内容;而普通发票还包括了税务登记号,但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3、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但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还是购买方扣
    2023-06-19
    56人看过
  •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吗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其一,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
    2023-06-18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合同内容要与发票内容一致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4
      合同内容不要求与发票内容是一致的,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决定的,可以将发票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的一份参考依据,但是不强制要求与发票完全一致。根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
    • 合同内容要与发票内容一致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9
      合同内容可以与发票内容不一致。如果发生纠纷,没有签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出具发票的主体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款项。
    • 合同内容与发票合同内容一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9
      合同内容可以与发票内容不一致。如果发生纠纷,没有签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出具发票的主体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款项。
    • 合同内容要和发票内容一致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4
      合同内容不要求与发票内容是一致的,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决定的,可以将发票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的一份参考依据,但是不强制要求与发票完全一致。根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
    • 合同内容一定要和发票内容一致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6
      1、一般来说,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必须是一致的。合同金额高出发票金额,涉嫌偷税漏税合同金额低于发票金额,涉嫌虚开发票。若发生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确定。 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应以实际金额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