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财产保全的主要途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51:56 222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北京法院,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法官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提供担保:(一)申请人提供的物担保或者现金担保;(2)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担保、物担保或现金担保;(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目前,北京法院没有统一的方式来选择采取哪种方式作为保障。有的法院只需要提供与申请保全的房屋价值相同的房屋作为担保,即财产担保;有的法院除了提供房屋外,还需要一定比例的担保金;有的法院只需要担保金,不需要提供保障房。

这里我要讲的是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担保方式。现实中,并不是所有想申请房屋保全的当事人都能找到与房屋价值相同的房屋或货币作为担保。但是,如果不能提供担保,法院一般会拒绝保全申请。此时,专业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为当事人提供了另一种方式。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是当事人需要找到有实力、有信用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二是由担保公司要求当事人提供案件相关材料,并进行风险评估;三是由专业担保公司进行信用担保,担保公司将要求当事人提供本案相关材料并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担保公司认为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当事人需要与担保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最后由担保公司向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能够证明担保资格的文件、已提供的信用担保清单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为那些不能提供住房或巨额担保金的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可操作性强。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北京并非所有法院都接受信用担保,是否接受信用担保需要律师与法官充分沟通。在笔者代理的案例中,有几个案例成功地采用了专业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

关于财产保全担保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但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有相应规定。财产保全担保有三种方式,包括申请人提供的物担保或现金担保、信用担保、第三人提供的物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的财产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保险保全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一、保险保全的办理途径有哪些?保险保全的办理途径有:(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直接到客户服务部门办理;(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投保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地址变更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中心受理方式办理;(4)其他保险公司认可的方式。二、保险保全的项目1、保险合同主体的保全项目(1)、保险人,---保单迁移(2)、投保人,---投保人变更/投保人信息变更/投保人身份证变更(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信息变更/被保险人身份证号变更/性别年龄误告/被保险人职业变更(4)、受益人,---受益人变更2、保险合同客体的保全项目无(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而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允许变更)。保全这个词并非寿险公司专用。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使用保全这个词的,还有法律领域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合同保全”,经济领域的“资产保全”,安防服务中的“保全服务”。3、
    2023-04-14
    490人看过
  • 财产保全如何保障债权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1、查封。2、扣押。3、冻结。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一、怎么解冻被冻结的房产解冻被冻结的房产的方法如下: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4、提供担保,解除房产保全;5、申请复议成功后,解除财产保全;6、和债权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后,让对方撤诉,解除财产保全;7、清偿债务,解除财产保全。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合同纠纷会冻结个人账户吗发生合同纠纷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依据法律的规定,到法院提出起诉或到仲裁机构申请仲
    2023-03-29
    432人看过
  •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救济途径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一、司法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规定,实质上是以“适合财产”置换“超标的额财产”。虽然超标的额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解除,但也有例外情况:被保全
    2023-03-30
    376人看过
  •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救济途径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一、司法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规定,实质上是以“适合财产”置换“超标的额财产”。虽然超标的额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解除,但也有例外情况:被保全
    2023-03-23
    242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的诉前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
    2023-05-01
    254人看过
  • 婚前财产保障是什么?
    婚前财产保障是主要通过三大手段,个人信托、人寿保险、投资股权或投资房地产等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分割清楚。一、夫妻怎么分割房产双方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分割;对房屋权属没有约定的,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婚房的投资情况和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确定。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前财产,付清全部房款,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于一方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归一人所有。二、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大致情况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归属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因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双方会对各自的婚前财产予以协商,并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这种形式在城市较多。一旦离婚双方将按照婚前财产协议执行,这将减少因分割婚前财产而
    2023-02-19
    29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财产保全法院查线索有什么途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财产保全法院查线索的程序是,通常,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一)在经济活动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调在签订合同之前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如对债务人的资产、经营状况进行尽职调查;要求债务人主动提供拥有的资产状况,如银行账号、房产或土地、股权等;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履行担保等。最好是“有保有押”。 (二)在经济活动及交往中注意收集被告的银行账号、应收账款等等信息。 (三)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工商资料,查
    • 诉讼财产保全有哪些途径?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7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对可能因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执行判决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 债权人的保全途径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债权人的保全途径有: 1、代位权; 2、撤销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途径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实际操作程序中,财产保全限于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担保申请人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担
    • 学生个人财产安全的保护途径有哪些?学生个人财产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
      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主要类型及常见的防患知识 (一)、危及人身安全的主要类型人身伤害根据造成损害的原因,分为四个类型: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不法侵害造成的人身伤害等。 (二)、危及财产安全的主要类型我国民法依据财产权产生的根据,将财产权分解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学生个人财产的保护途径一是他力保护,二是自力保护。他力保护就是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