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物资生产的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22:00 473 人看过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参见:《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执行日期:2001年10月27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未提供说明怎么处罚
    一、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未提供说明怎么处罚1、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二、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内容有哪些1、职业病诊断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严格依法作出,根据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鉴定事由;(2)参加鉴定的专家情况;(3)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4)鉴定时间。2、参加鉴定的专家应当在鉴定书上签字,鉴定书加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印章。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发送当事人。3、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有关法现明确规定,职业病诊断
    2023-06-14
    469人看过
  • 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满足的卫生标准
    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2023-05-05
    140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之——物理性职业病的危害及其特点
    在工作环境中,与劳动者健康密切相关的物理性因素包括噪声、震动、电磁辐射(如X射线、伽马射线、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微波和射频辐射等)、异常气象条件(如气温、气湿、气流、气压等),这些工作场所常见的物理因素中,除了例如激光类因素是由人工产生之外,其他因素在自然界中均有存在。然而,每一种物理因素都具有特定的物理参数,在生产活动中常常需要严格控制这些因素在人体能够承受的参数范围内,而作业场所中的物理因素一般有明确的来源,所以,在遵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短时间内接触这些物理因素是安全的。但是,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多方面原因,这些物理因素难免会对从业者造成或多或少的危害,甚至产生潜在职业病。在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与物理因素相关的职业病大致有以下几类:一、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二、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爆震聋三、其他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
    2023-03-03
    164人看过
  • 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符合什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有什么要求
    1、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条一、职业病如何认定1、确定合格的执业医师。根据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开展诊断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其他单位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参加诊断工作。2、综合分析与职业病有关的多种因素。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3、作出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2023-02-25
    295人看过
  •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2023-06-05
    325人看过
  •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公布哪些事项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公布的事项如下:(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一、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证明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3-03-18
    377人看过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怎么处理
    1、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3)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一、职业病诊断的要求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4、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5、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
    2023-06-19
    144人看过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酮基布洛酚(KP)生产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调查
    发布部门:卫生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06〕617号江苏省、湖北省、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辽宁省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媒体报道了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在生产酮基布洛酚(KP)车间的同一岗位上连续出现了职工不明原因的健康损害事件。酮基布洛酚(KP)是广泛使用的新一代解热镇痛药物,国内生产企业众多。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内生产酮基布洛酚(KP)同类企业职工的健康状况,查明职工健康损害与劳动环境危害的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我部决定由相关的江苏省、湖北省、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辽宁省卫生厅(局)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对辖区内生产酮基布洛酚(KP)的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我部掌握的企业名单附后,供参考),调查内容包括:一、生产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状况、监测情况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
    2023-05-03
    207人看过
  •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怎么处理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怎么处理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以下情形处理:(1)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3)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二、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1、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2、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3、当事人如果对设区的市级职业
    2023-06-17
    126人看过
  • 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法律有何规定
    一、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法律有何规定?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法律的规定是: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已经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可能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了。对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第十九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
    2023-04-20
    207人看过
  • 危险废物产生哪些危害?如何处理?
    一、危险废物产生哪些危害(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二、危险废物如何处理对于某种废物选择哪种最佳的、实用的方法与诸多因素有关,如废物的组成、性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2023-06-06
    254人看过
  •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卫生部门可采取什么临时控制措施
    一、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卫生部门可采取什么临时控制措施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2)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3)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二、预防职业病的方法有什么1、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程项目,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供职业病防止所需的经费和设备。3、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基础,建立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档案。4、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时,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
    2023-06-17
    302人看过
  • 虚假广告对消费者产生的危害
    虚假广告对消费者产生的危害:1、破坏广告的真实性,使消费者对广告产生怀疑,影响广告的正面作用;2、使消费者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受到侵害;3、潜在危害性,使消费者对市场主体不信任,增加消费者购买商品难度,市场主体间的交易也越来越复杂。虚假广告罪的处罚:1、犯虚假广告罪的,一般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2、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常见的虚假广告表现有:1、在广告中对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谎称达到国家质量标准;2、在广告中对未获奖或未达到某种获奖级别的商品谎称获奖或夸大获奖级别;3、在广告中对未获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的商品广告谎称获得优质产品证;4、在广告中对使用劣质原材制成的商品谎称使用优质原材料制成的商品;5、在广告中对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证书的商品谎称取得专利申请或专利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
    2023-08-09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提供可能产生危害物资的管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
    • 生产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什么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6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患病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一定都是职业病,职业病有其特定的范围,既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工作场
    • 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情况下设置警示标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包括职业危害的防治责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价。检测和评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并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发现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
    • 发生可能发生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