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05:29:51 155 人看过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就属于虚假诉讼,虚假诉讼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且虚假诉讼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单位犯罪,若单位构成虚假诉讼罪,应该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涉嫌虚假诉讼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原告起诉依据的事实、理由不符合常理,存在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可能的;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诉讼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的;3、在可能影响案外人利益的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的4、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和实质性诉辩对抗的;5、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对其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且不符合常理的;6、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足,但双方当事人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7、当事人自愿以价格明显不对等的财产抵付债务的;8、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2024-01-13
    357人看过
  • 违反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反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1、提前确定协议:若家庭成员之间已经对于父母的医疗费用承担做出过明确的协商和约定,则需坚决按照制定好的协议来执行,并对其他的兄弟姐妹提出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要求。2、主张均等负担原则:若在前述过程中未曾出现关于医疗费用负担的明文规定,那么一般而言,子女们应承担起同等比例的父母医疗费用。这主要是根据家庭成员间的互相扶持以及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来确立的。3、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具体经济状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若某个家庭成员此时正处于经济上的困境之中,其他的家庭成员或许能够根据他们的实际经济状况进行通融,调低或取消其支付医疗费用的数额。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保障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防止因为小的纠葛而破坏家庭内部的和谐与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
    2024-04-28
    430人看过
  • 虚假登记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使用、使用多个、有前科劣迹、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使用、造成恶劣影响等。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应依据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来确定。具体来说,行为人多次使用、使用多个、有前科劣迹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使用,极大地扰乱了公共秩序,社会危害性大,也可以推定其主观恶性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认定其社会危害性大。1.使用多个虚假身份证件。刑法规定的使用型犯罪有使用假币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入罪标准是情节严重。根据司法解释,非法使用武装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1副以上或者其他号牌3副以上、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之外的其他车辆号牌累计6个月以上、军徽、军旗、军种符号或者其他军用标志合计100件(副)以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综上,可以看出,数量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
    2024-01-22
    69人看过
  • 抗税罪中的“情节严重”包括哪些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抗税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二)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多次抗税的;(四)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抗税罪的处罚有哪些抗税罪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会面临主刑和附加刑的处罚,一般情形下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3-08-16
    186人看过
  • 公司法198条情节严重指哪些情形
    一、公司法198条情节严重指哪些情形?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
    2023-06-02
    327人看过
  •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区分是什么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
    2023-04-25
    20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
    故意杀人情节较重:1、为了财富、奸淫、报复正义行为、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引起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杀人;4、杀人,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属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5、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满,群众强烈要求故意杀人;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怎么判刑故意杀人情节严重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严重情节有:1、为了财富、奸淫、报复正义行为、毁灭犯罪证据、杀害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用烈火、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
    2023-07-11
    240人看过
  • 取保候审犯罪情节轻微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性质相对较为轻微的情况通常包括: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就已经做好准备的犯罪预谋阶段;在行为进行过程中及时停止或试图阻止的犯罪中止情况;有意识地去避免物体完成其预定运动意图的犯罪未遂;在共同犯罪中表现出顺从态度或被迫顺从的情况下所引发的犯罪;在犯罪行为发生以后能够主动向司法部门悔罪并作出贡献的行为;初次触碰法律红线并因此受到处罚的轻微违法者;偶然犯罪并情节较轻的情况,还有被胁迫参与到犯罪活动中去的犯罪人等。反观犯罪性质严重的情况,则可能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况:累犯,即多次犯罪并屡教不改的人群;在犯罪团队中起到了主导作用的罪犯;采取伤害自己的身体或者伤害他人的方式来逃避司法追责的犯罪嫌疑人;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具有杀伤力的犯罪,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4-07-30
    165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情节严重有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经驱赶拒不离开的;(二)被驱离后又非法进入我国领海的;(三)因非法进入我国领海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刑事处罚后,一年内又非法进入我国领海的;(四)非法进入我国领海从事捕捞水产品等活动,尚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是属于国家禁止的法律行为,只要一旦造成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那会就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一般在量刑上面就要看国家受到的损失大小来进行判决,所以,禁止捕捞的是属于国家需要保护的,这也是我们千万不要触碰的行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何处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为首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经常非法捕捞水产品屡教不改的;非法捕捞重点保护的重要或
    2023-08-17
    89人看过
  • 殴打他人治安处罚严重情节的情形有哪些?
    一、殴打他人治安处罚严重情节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寻衅滋事的;(四)聚众斗殴的;(五)累犯;(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二
    2024-01-07
    366人看过
  • 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构成虚假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虚假诉讼喝恶意诉讼最大的区别与联系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4)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
    2022-05-31
    253人看过
  • 严重拒执罪的情节有哪些
    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1、以暴力方式阻止别人作证,阻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造成别人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2、以暴力方式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殴打执行人员或聚众哄骗、冲击执行现场,造成执行人员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3、拒绝交付法律文件规定的财产、票证,损害财产、票证,造成债权人5000元以上物质损失较大的;4、多次聚众阻碍执行或者多次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执行人员的。什么是拒执罪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无视法律的权威,妨害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因此,科学、及时、有效的惩处这种犯罪
    2023-07-12
    402人看过
  • 属于虚假诉讼的情形有什么
    1.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等有权管理人员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捏造该公司或企业的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第三方以此提起诉讼的,属于虚假诉讼。2.夫妻其中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借贷等形式捏造夫妻共同债务或签订虚假以物抵债协议,以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若第三人以此提起诉讼的,就属于虚假诉讼。3.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的债权实际不存在或是与他人串通捏造的。4.在立案过程中,即使案件本身的信息没有虚构,但对当事双方的个人信息有捏造、篡改的行为,以骗取法院立案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属于虚假诉讼。因为有的案件,是否立案、该情节是否定罪,甚至如何量刑,都可能与原被告双方的年龄等个人信息相关联。5.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的,比如说在一些网络文学创作中,利用虚假的调色盘等信息,诽谤原创抄袭并提起诉讼的,系虚假诉讼。6.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
    2024-01-30
    41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污染环境罪中的“情节严重”
    (一)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三)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五)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六)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七)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八)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九)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一)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二)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一、我国刑法对污染环境罪既遂的量
    2023-04-05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情节严重的虚假诉讼罪是怎么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具体标准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 《民法总则》虚假广告罪中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有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
    • 虚假诉讼罪情节特别严重判了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具体标准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 有哪些情形算行贿罪情节严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3
      对于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是情节严重的。
    •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0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主要就是因为虚假诉讼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了我们国家的诉讼方面的活动。关于情节严重这方面的一些规定,主要指的就是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