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23:53 440 人看过

监督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应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督程序始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试验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了迅速解决债务纠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只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询问债务人,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无效的,责令驳回。该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清,债权债务不合法

3。提出反对意见。人民法院在下达支付令前,只对申请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审查,没有与被申请人联系,也没有让被申请人回复申请人的请求。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以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监督程序,支付令自动失效。此时,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处决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支付令后,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且无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程序。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备案法院提交申请。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并在缴纳诉讼费用后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对驳回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受理后,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答复,通知当事人交换证据,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开庭的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案件的公开审理应提前三天宣布。开庭、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作证,宣读未出庭证人的证词,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双方就争议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通过协议解决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的内容或者申请执行;合议庭作出判决(未达成协议)

5。判决宣告同意的,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判决不服的,应当根据情况区别对待:裁定: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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