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诉法中可以决定可以复议法律条文如下: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公安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控告人对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不予立案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安认为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5、《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被罚款、拘留,被处罚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二、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如何向检察院申请复议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2、向回复你们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起诉。
如果当事人到公安局报案之后,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的话会给当事人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在通知书上公安机关会对不予立案的原因作说明。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不服,携带《不予立案通知书》到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去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2024检察院申请刑事抗诉有哪些法律规定
182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释放刑事诉讼法有何规定
24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复议复核
106人看过
-
最高院在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管辖权?
107人看过
-
检察院自诉在法院时间规定
456人看过
-
刑事可以反诉检察院,法律怎么规定的
104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法院和检察院为哪些不是复议,有哪些相关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并非行政机关,其所行使的行为并非行政行为而是司法行为,所以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行为是必须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所以,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上诉或复议的情况,法院、检察院必须依法行使
-
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多长时间,法律有哪些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4刑事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一般最多会停留十五日,然后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或者补充侦查的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
2022年刑诉法指定管辖检察院有哪些法律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2【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民诉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有哪些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9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2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检发诉字[2001]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是2001-03-02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条例。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事抗诉工作,提高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实际,提出的意见,总的分类有: 一、刑事抗诉工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