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申请表(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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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黔安监培训[2013]66号、黔安监培训函[2015]3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填写。其中,对于此表中发证机关栏目申请人不用填报。
申请人单位填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2
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办证人员汇总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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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办证人员汇总表(附表2)
申请人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
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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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审批表》,省安监局统一制作样本,填报完后,加盖印章
申请人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29-->
5-->
3个工作日
按照《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规定条件,在培训考核合格后,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申请办证时,对其本期批次特种人员进行受理,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罗飞霆
<!--
-->
2个工作日
窗口将根据省安培考核小组办公室考核登记明细表资料进行核查,符合加盖印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夏晓园、邓鹏飞、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31-->
6个工作日
按照《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规定条件,在培训考核合格后,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申请办证时进行受理后,对窗口将根据省安培考核小组办公室考核登记明细表资料进行核查,符合加盖印章,其材料实质性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移交首席代表签字核查。
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签字认可后移交后台人员制证。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标志、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98-->
4个工作日
按照《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规定条件,首席代表对本期申请办证受理人员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按照核实同意的首席签字意见,对其该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制证后,并加盖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统一发送相关安培中心发放本期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夏晓园、邓鹏飞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29-->
2-->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将加盖首席签字、印章制证登记表移交后台人员制证。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夏晓园、邓鹏飞
-->
2个工作日
将证书颁发安培中心申请人,需要邮寄的,将按邮寄送达。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B区208、209
五、办理时限
16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省安全监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2
法定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规定》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周期由2年调整为3年,对于已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未到有效期的,执行3年复审;有效期到期的,给予延期复审,延期复审合格的,换发新版证书。每个操作证(IC卡)只能对应一个特种作业工种。
3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贵州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和发证工作;复审、换证等工作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实施。
4
法定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各安全培训机构,相关从业人员:为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服务的便民、快捷要求,我局已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事项进驻省政务中心规范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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