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缓刑下发之日是哪一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08:35:53 100 人看过

应该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确定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异议,也就是法院的判决结果经过独任审判员审理或合议庭评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下来并公开宣判,且过了上诉期或抗诉期,判决书已经生效,已有执行效力的情况下才可称为判决“确定”。因此,将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判决生效之日。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的是哪天?

咨询:我所在的企业经常要求我加班,并且不发放加班工资,我几次与企业协商,企业都不同意发加班工资。我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向企业讨要加班工资。我查阅了《劳动法》,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请问,什么叫“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小张)

解答: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本条中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一审判决下达之后
    夫妻感情破裂
    一、怎样阅读一审判决书?一份完整的法院判决书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对整个案情及当事人陈述、答辨及举证部分的描述;二是“本院查明”;三是“本院认为”;四是“判决如下”。通常当事人会只会关注第四部分即判决部分。孰不知,判决结果的基础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是本院认为。同时,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主要针对事实认定不清或证据不足提起的上诉,所以抓住重点的阅读这二部分内容尤其关键。离婚案件中,“法院查明”部分当事人应关注下列事实法院是否认定正确:1、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婚姻缔结的基本状况;2、对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原因的认定;3、对于双方的财产情况的认定;4、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认定;5、对于子女基本情况及成长抚养情况的认定。在“法院认为”中,当事人则可重点关注法院认定事实所采信的证据是哪些。这些证据是否是存在漏洞或是有相反证据可以驳斥而不应采信。当然,第四部分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也很重要,如果法院在判
    2023-05-02
    56人看过
  • 一审判决下达之后
    夫妻感情破裂
    一、怎样阅读一审判决书?一份完整的法院判决书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对整个案情及当事人陈述、答辨及举证部分的描述;二是“本院查明”;三是“本院认为”;四是“判决如下”。通常当事人会只会关注第四部分即判决部分。孰不知,判决结果的基础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是本院认为。同时,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主要针对事实认定不清或证据不足提起的上诉,所以抓住重点的阅读这二部分内容尤其关键。离婚案件中,“法院查明”部分当事人应关注下列事实法院是否认定正确:1、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婚姻缔结的基本状况;2、对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原因的认定;3、对于双方的财产情况的认定;4、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认定;5、对于子女基本情况及成长抚养情况的认定。在“法院认为”中,当事人则可重点关注法院认定事实所采信的证据是哪些。这些证据是否是存在漏洞或是有相反证据可以驳斥而不应采信。当然,第四部分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也很重要,如果法院在判
    2023-06-01
    437人看过
  • 判决执行之日是指羁押那天吗
    不是,判决的执行之日就是指的将犯罪人员实际的交付执行判决的场所或是机构执行判决的日期。判决书下达后有10天的生效期,如果10天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已经生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一、刑事判决书的基本内容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
    2023-02-14
    275人看过
  • 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哪一天
    假释期满之日就是假释考验期结束的日子,就算作是刑罚执行完毕了。而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哪些算累犯以及累犯的量刑标准是哪些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2、特殊累犯根据法律具体规定。3、量刑标准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4、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023-03-08
    178人看过
  • 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哪一天
    一、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哪一天假释期满之日就是假释考验期结束的日子,就算作是刑罚执行完毕了。而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假释的法定程序是: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
    2023-06-15
    209人看过
  • 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哪一天
    一、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哪一天1、假释期满之日就是假释考验期结束的日子,就算作是刑罚执行完毕了。而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12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判决之日后的判刑是从哪天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般情况下,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认罪,前期办理取保候审的话,法院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判处其他刑罚的,判决后就会被从新羁押,取保候审期间不折抵刑期。
    • 缓刑判决执行之日与判决确定之日之间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是一致的,都是指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而判决执行之日则不一定和前两个一致,有时候判决已经生效,但未必立即执行,如死刑,还要有关机关核准;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后可能没有立即交给监狱机关,一审判决,给不服判决的被告(或原告)留有一定的上诉期限。二审判决,当时生效。由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判决有固定期
    • 缓刑判决确定之日是什么时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6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是一致的,都是指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而判决执行之日则不一定和前两个一致,有时候判决已经生效,但未必立即执行。 扩展资料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
    • 缓刑判绝之日算还是报道之日算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8
      不是按照法院宣判的日期计算也不是按去司法所报道的日期计算,而是按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追问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是什么时候呀 追答 就是领取判决书之次日起的第11日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不诉不抗诉的案件)。
    • 判决执行之日是哪日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4
      1、首先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 2、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是一致的,都是指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而判决执行之日则不一定和前两个一致,有时候判决已经生效,但未必立即执行,如死刑,还要有关机关核准;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后可能没有立即交给监狱机关,一审判决,给不服判决的被告(或原告)留有一定的上诉期限。二审判决,当时生效。 3、由于管制、拘役和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