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45:29 222 人看过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受到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有权核实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5、未满18周岁的证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知道案件情况有作证的义务。

7、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刑诉法125条讲了什么

刑诉法125条讲了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哪些案件是属于刑事案件的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涉嫌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立案侦察、审判、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如罚款、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其特点包括:(1)外部表现为直接侵权形式;(2)大多数案件有明显的犯罪现场;(3)因果关系复杂多样;(4)案件形成阶段性和突发性的换句话说,只要可能违反刑法,就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利用国家暴力机器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的具体司法行为。《刑法分则》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等具体罪名。十类刑事案件包括哪些中国刑法规定了以下几类犯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犯罪类型是刑法学和犯罪学研究中对
    2023-08-07
    287人看过
  • 侦查期限对刑事案件的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此,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情况下,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超出了侦查期限,还会追究司法机关的责任。刑事案件一般多久会判刑事案件审理需要一定的时间,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法院后,法院经立案应当在两个月内进行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三个月进行审结。如果案情较为复杂或者设计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可以依据程序上报进行延长审限三个月,如果需要在延长的需要向上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批。二审案件也需要在两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需要省级高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3-06-30
    33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什么机关立案侦查
    1、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但是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自诉案件,可由人民法院立案侦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一、挪用公款罪由谁立案侦查呢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
    2023-04-11
    468人看过
  •  侦查人员在刑事案件中能否出庭作证?
    本文介绍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和出庭作证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证明的重要性。只有在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实质性异议或者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较大时,才需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首先,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是指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不大,或者所证明的不是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则没必要让其出庭。 侦 查 人 员 出 庭 作 证 的 案 件 范 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侦查人员可能需要出庭作证。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根据《
    2023-09-08
    348人看过
  • 两年后仍在侦查的刑事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
    2023-07-12
    399人看过
  • 刑事犯罪案件谁有侦查权?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由于侦查活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依法进行,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行使侦查权。一般说,在刑事诉讼中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但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公安机关只对一般案件行使侦查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权力犯罪,公安机关没有权力介入。危害国
    2023-04-28
    140人看过
  • 除斥期间包括哪些权利
    一、除斥期间包括哪些权利民法典规定除斥期间包括的权利有撤销权和解除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规下有哪些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一)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三)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四)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
    2023-05-06
    75人看过
  • 2023侦查期限是否包括补充侦查,侦查期限延期规定有哪些
    侦查期限是否包括补充侦查,侦查期限延期规定有哪些一、侦察期限是否包括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机关《规定》第27条针对刑事诉讼法第68条作了明确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这就取消了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二、侦查期限延期规定有哪些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侦查期限规定如下: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2023-04-22
    4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怎样计算时间
    侦查阶段,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刑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为:(一)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二)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023-05-01
    368人看过
  • 刑侦案件与经侦案件的区别在哪
    刑侦和经侦的案件区别在于办理案件的种类不同。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如故意杀人等,侵犯财产案件如抢劫罪等。而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等。一、诈骗是去公安局报案还是派出所诈骗去公安局报案。报案地址须在案发地辖区的公安机关报安,到公安派出所也行,但只是授理。给与立案后破案需经侦大队或刑侦大队,也可去公安局或分局的刑、经侦大案报案。财物被诈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二、被合同诈骗拿去哪里报案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合同被骗,报案要具体看涉案的金额,报案人可以到相关经侦部门报案,如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及经侦大
    2023-04-11
    47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侦查规定是什么,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止侦查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中止侦查规定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暂时的停止侦查活动。中止侦查的适用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中止侦查及恢复侦查的程序是: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二、侦查行为包括哪些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
    2023-04-20
    371人看过
  •  在侦查案件过程中,侦查人员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如果有回避事由出现,侦查人员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也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如果有回避事由出现,侦查人员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也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当 事 人 及 法 定 代 理 人 如 何 要 求 侦 查 人 员 回 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回避。如果侦查人员认为自己应当回避,他们应当申请回避。如果侦查人员不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他们回避。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侦查人员的行为有异议,他们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需要
    2023-09-05
    1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权利的限制(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查阅案卷材料;(三)律师不得教唆、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其他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四)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2023-04-22
    373人看过
  • 刑诉法技术侦查手段包括哪些?
    一、刑诉法技术侦查手段包括哪些?《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二、技术侦查包括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2、(检察机关)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
    2023-06-03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6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一)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二)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三)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四)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刑事案件侦查程序的权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3
      享有以下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
    • 刑事案件中止侦查通知单位吗?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6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第185条,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因此,公安局撤案应通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终止侦查应通知原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侦查人员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3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如下: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
    • 在侦查期间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2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