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诉讼提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13:50 208 人看过

这类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指同一种类。因此按照人数是否确定,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另一类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入诉讼。两类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的产生是不同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意见》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意见》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众多当事人的一方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写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代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2)是众多人数的一方当筝人的成员,即在本类情况中必须是因产品责任或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而受到财产损失与人身损害的人。

(3)能公正地代表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8月2日,贾某某上街,见有抽奖的,便上前去凑热闹,结果得了一只电热水杯。当日晚,贾某某拿出杯子烧水。烧了—会儿,贾某某想看看杯里是否有水泡。谁料水

杯突然爆炸,贾某某的右眼膜和左眼皮被炸伤,右眼3天后化脓,不得不住院治疗。次日他到法院提起诉讼。区人民法院8月3日受理了贾某某的起诉后,于当晚通过电视发出紧急通知:“本地区所有抽奖得到的塑料电热水杯一律停止使用,红旗街居民贾某某在使用中眼睛已被炸伤。”该消息播出后,持有此电热水杯的消费者极为不安,纷纷向法院交出杯子,并有一些人提出索赔,法院最后收回329名消费者交出的共576个杯子。岂料,尚未交出的杯子又发生了一起爆炸伤人事件,这一事件发生于法院紧急通知之后的2004年8月8日下午。匡某某在同学家玩,当其同学用抽奖得到的电热水杯烧水时,匡某某说:“你没有看到法院的紧急通知吗?这杯不能用,太危险了!”说完即亲自上前准备切断电源。刚走到水杯前“嘭”的一声杯子爆炸,匡某某的右眼被当场炸伤。此时匡某某已经以较高的分数考取了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这一突发事件使匡某某在此之后的几天进行体检时,因眼伤而被淘汰,造成终身残废。经查,该电热水杯是吴某某、王某某等人借用该市巾被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从某镇广播器材商店购买的没有产地、没有厂址、没有检验合格证的劣质产品进行有奖销售而售出的。335名消费者于是推选贾某某等5人作为诉讼代表人代其向法院提起代表人诉讼。

56.诉讼代表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法律对诉讼代表人的诉讼权利有什么限制?

诉讼代表人在诉讼中代表众多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处

于原告或者被告的地位。

法律对诉讼代表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了一些限制,但根据种类不同又有所区别。

对于在当事人人数已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法律对这类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进行限制,即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对于在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法律对这类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进行的限制为: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入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海天市某地段营建商业楼一栋,其48套,每平方米单价4000元。在售楼广告中该公司宣称本栋楼有优雅的居住环境,并且质量合格,诚为成功人士家居首选。2007年7月,该公司48套商住房全部售完。在搬入新楼后,所有业主均发现该楼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单元水管破裂,门窗不符合设计要求,一楼住户地面、墙壁发现裂纹。所有单元净高不够,顶楼各单元出现楼顶渗水。经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未果后,本栋楼48位业主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兴公司退还房款并

赔偿损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推选后,决定由江某某代表所有住户进行诉讼。

诉讼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愿意与各业主和解,自己愿意对房屋进行修缮,并且每平方米赔偿100元损失费。代表人江某某在未告知全体业主的情况下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愿意与之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中代表人江某某未经全体住户同意即与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所达成的和解协议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提起公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
    2023-03-24
    264人看过
  • 在我国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3.港、奥、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4.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不能间断)5.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黑白均可)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一、不能担任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2023-03-25
    484人看过
  • 诉讼代表人是什么意思,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诉讼代表人的意思是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的人,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也在保护其他共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本案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等。一、诉讼代表人是什么意思诉讼代表人的意思是指为了方便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权限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二、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包括:1.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2.诉讼代表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3.诉讼代表人具备进行诉讼相适应的能力;4.须能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的职责。三、诉讼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区别是什么1.含义不同。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
    2023-06-27
    288人看过
  • 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需满足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要准备什么材料?(一)授权委托书;(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四)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五)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
    2024-04-29
    233人看过
  • 股东是否需要满足法定代表人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董事长必须是大股东吗董事长不一定必须是大股东。企业中的董事长,往往是由最大的股东或代表最大的股东担任。但现在企业的股东多元化,有时最大股东不方便或不想出面,就不会担任企业的董事长。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CEO等最高权力,他掌握行政权
    2023-07-02
    170人看过
  • 2024离婚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离婚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离婚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2023-11-15
    418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的写法:1.首部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相关信息;2.正文写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和证据等;3.尾部写致送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和具状时间。三、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有1.两便原则,即既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2.双保护原则即既保护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又保护诉讼中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2023-11-25
    330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提起公诉
    (一)提起公诉应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不允许越级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受理不属于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报送相应的上级或者移送相应的下级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例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报送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由它向其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反之,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移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提起公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
    2023-04-22
    497人看过
  • 最高法院判例:提起行政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什么?(一)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等。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
    2023-05-07
    459人看过
  • 被驳回后提起的二次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院在立案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条件,或者不再受理的,会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驳回起诉是在对案件进行事实审理之前,对当事人是否具有诉权的程序性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纠纷,当事人都享有诉权,这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化的基本标志。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法院驳回后如何处理不论民、行、刑案,均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那么,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法院驳回后,当事人能否转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呢在刑事案件方面,当事人不仅可以在与其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而且可以径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因为法律在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面,并无作出期限和先向法院申请再审的限制,而且申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是检察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条重要途径,申诉材料也只是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来料来源之一。而在民事案件
    2023-07-16
    423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存疑不起诉案件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适用存疑不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是程序条件,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有两个:1.由谁负责补充侦查。法律规定可退回侦查机关补查,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补查。现在多数人赞同由公安机关补查,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因为,第一,公安机关查过该案,熟悉侦查的过程和症结所在,加上其侦查装备水平优于检察机关,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劳动且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这一做法也是宪法确定的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的具体体现。当然,若原侦查人员有徇私舞弊嫌疑的可由检察机关补查。2.补查的次数是否必须有两次。一般还是应以两次为宜。因为既然是证据不足,那就意味着此案有诸多疑点,应至少补查两次。现行刑诉法对此规定就是为了解决1979年刑诉法造成的无限期滥用退侦手段导致的种种弊端。(二)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是实体条件
    2023-04-15
    498人看过
  • 代表人诉讼对代表人有什么要求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1、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共同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相融合的产物,既有共同诉讼制度和诉讼代理人制度的某些属性,又不同于共同诉讼制度和诉讼代理制度。2、意义:(1)代表人诉讼制度扩大了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特点是:不论诉讼当事人人数如何众多,都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这就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诉讼资源,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时保护,从而解决了诉讼主体众多和法院诉讼空间容量有限之间的矛盾,扩大了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提高了诉讼效率、达到了诉讼经济的目的。(2)代表人诉讼制度有利于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通过代表人诉讼制度把涉及众多当事人的许多相同的纠纷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一并作出裁判,这样可以避免法院因分别审理而可能出现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矛盾,确保对相同事实认定和裁判的同一性,从而保证
    2023-04-29
    266人看过
  • 共同诉讼代表人的条件有什么?
    行政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在这种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即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即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一个或几个行政机关,针对一个或几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一个意思表示为目的,实施了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可见,正确的标准是行政行为本身,即必须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或者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或者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一、起诉撤销拆迁公告是怎样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或其他拆迁过程中,必须实施的行为,它
    2023-04-11
    99人看过
  • 诉讼代表人的认定有什么条件
    诉讼代表人是众多当事人一方推选产生的,诉讼代表人只是当事人中的一员,因此不具有律师资格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代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2)是众多人数的一方当事人的成员。(3)能公正地代表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共同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相融合的产物,既有共同诉讼制度和诉讼代理人制度的某些属性,又不同于共同诉讼制度和诉讼代理制度。一、代表人诉讼制度意义:(1)代表人诉讼制度扩大了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特点是:不论诉讼当事人人数如何众多,都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这就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诉讼资源,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时保护,从而解决了诉讼主体众多和法院诉讼空间容
    2023-02-18
    35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5
      当事人的起诉要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否则,不能成为案件的原告。第二,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
    • 提起反诉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提起反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被告所提起的反诉必须针对本案的原告,一般应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否则法院无法合并审理,反诉也就失去了其实际意义,被告就必须另行起诉。比如,承租人告出租人房屋漏雨要求其修理房屋,出租人可以反诉主张承租人支付所欠的租金,以对抗承租人的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在针对原告起诉状的答辩状中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可以单独递交反诉状。如果书写的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反
    • 股东代表诉讼能不能满足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9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
    • 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1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1.所谓毁灭证据,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存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30
      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满足的条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以及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