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居住权的房屋能否进行出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15:36:28 56 人看过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设有居住权的房屋是不可转租的,除非双方在此问题上另有明确商议和协议。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表明居住权是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继承的。

同时,对于已经设定了居住权的建筑物来说,尽管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其必须保持空置状态,但如果当事人之间针对此情况另有约定,则不受上述限制。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何种情形,只要居住权期限已届满或是居住权人离世,那么该项居住权便会自动终止。

而在居住权正式宣告消灭后,法定程序要求相关方应尽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能否将居住权出租?
    该段内容讲述了居住权的相关知识。居住权是指对特定的人所设立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同时,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如果双方事先有协议允许出租住宅,则可以出租。双方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来设定居住权,请注意,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经过登记,否则居住权将无法设立。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事先有协议允许出租住宅,则可以出租。双方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来设定居住权,请注意,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经过登记,否则居住权将无法设立。2、居住权是对特定的人所设立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3、对于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 住 权 是 否 可 以 转 让 、 继 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2023-09-04
    53人看过
  • 出租居住权房屋?探究设立居住权对出租的影响?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给他人,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居住权房屋?探究设立居住权对出租的影响?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
    2023-12-09
    477人看过
  • 房屋买卖有居住权能进行交易吗
    一、房屋买卖有居住权能进行交易吗即便是住宅已设定了居住权,仍然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在房屋所有者将房产售出之后,若居住权尚在有效期间之内,这并不会对居住权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任何实质性损害,故卖房者有义务向购房者如实告知该房产上设置有居住权的相关情况。然而,尽管购买方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却难以抵挡原有且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居住使用权的效力。因此,当涉及到设有居住权的房产进行买卖交易时,居住权持有人对于该房产依然享有居住权益,而无权声称其所享有的居住权已经消失,从而将居住权持有人强行驱逐出该房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要如何确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于其正式缔结之日起即刻生效
    2024-07-10
    127人看过
  • 拥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屋出售后,如何处理?
    房屋所有人的房子被卖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办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人就不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居住权和住宅建设使用权不一样。后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因此,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就会消灭,当事人一方应当尽快搬离所居住的房屋,另一方应当及时的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023-07-07
    191人看过
  • 房屋拥有者以外的人能否进行拍卖?
    债务人未按时还款的,其他权利人可以拍卖房屋,但必须先向法院申请担保物权,并出具裁定。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出售抵押物;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后,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房屋拍卖产权变更的流程及资料房屋拍卖产权变更的流程:(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拍卖产权变更的资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2、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4、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5、拍卖成交确认书;6、委托拍卖合同;7、委托
    2023-07-02
    167人看过
  •  能否将居住权房子进行过户?
    居住权是一种权利,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的权利。居住权设立后,该房屋可以进行过户,但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不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不能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居住权设立后,该房屋可以进行过户,但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不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不能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房 屋 过 户 能 否 涉 及 居 住 权 ?房屋过户能否涉及居住权?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规定,房屋过户时,房屋居住权归受让人所有。因此,房屋过户可以涉及居住权。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内,要求居住权人在居住权存
    2023-09-05
    483人看过
  •  能否将以租方式出租的办公房屋当作居住房出售?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住宅楼的业主可以将房屋用于出租,但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业主对其住宅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将住宅用房改为办公房屋,也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住宅能够作为办公房屋出租。业主对其住宅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将住宅用房改为办公房屋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住 宅 能 否 作 为 办 公 房 屋 ? 需 不 需 要 业 主 同 意 ?根据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住宅房地产不得作为办公用房。这是因为住宅房地产的性质和功能是为居住而设计的,具有较高的舒适度和隐私性。同时,为了保证居住环境的安全和安静,住宅区域往往需要保持相对的安静和舒适,不适宜用于商业或办公
    2023-09-08
    110人看过
  • 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吗
    一、是否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1、一般不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3、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人有哪些义务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5、居
    2023-04-20
    413人看过
  • 能否将我所拥有的房屋出售?
    法院判给当事人的房子能卖。作为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处置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事人先拿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到房地局办理产权证,登记到自己名下后,直接重新申请房产证,然后就可以交易了,可以办理相关出让手续了。房子被保全还能卖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因为房产一旦被保全,就证明该房产涉诉,房屋产权有争议,此时房产是不能过户的,因此无法交易。强行买卖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需要卖保全了的房子,必须先行解除保全措施才可以。解除保全措施的办法一般为向法院提供反担保,并且也不是所有的保全都能解除的,需要分析具体案件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
    2023-07-12
    233人看过
  • 房客有居住权吗?居住权房能租吗
    一、房客有居住权吗?居住权房能租吗一般来说,房客在租房期间是有居住权的。然而,有居住权的房产一般不能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因此,居住权的房能否出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居住权人想要出租房屋,需要先与房屋所有权人达成一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总的来说,居住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居住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使居住权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侵犯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居住权的设立有以下三种方式:1.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依照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
    2024-02-23
    261人看过
  • 只有进行登记,才能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要登记不是必须要登记。如果是农村自有的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经批准合法的建造房屋,无需登记,建造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封顶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拆除房屋也不需要登记,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拆除房屋屋顶时房屋所有权消灭。购房者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1)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
    2023-07-10
    75人看过
  • 房屋所有人承诺可以居住就是拥有居住权了吗
    一、居住权应该如何取得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二、房屋所有人承诺可以居住就是拥有居住权了呢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所有人如果承诺别人可以居住,签订了相关书面合同,并且房屋所有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就有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3-03-22
    12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住房屋出租房可否短租
    一、民法典中居住房屋出租房可否短租民法典中居住房屋出租房可以短租。短租是伴随协同消费模式的兴起出现新兴房屋租赁形式,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民法典中出售房屋中介合同能否撤销出售房屋中介合同可以撤销。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2024-02-06
    499人看过
  • 房东是否拥有房屋租赁中的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前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保留权包括两个内容,即保留标的物和变价,优先受偿。在我国,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可以独家占有和控制留置权,不仅要抵制债务人的返还请求,还要抵制一般第三人对留置权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的,留置权人可以优先赔偿留置物的交换价值。无论房屋租赁双方是否为企业,无论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留置权行使的特别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不履行债务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范围,出租人不享有承租人租赁房屋财产的留置权。施工方有留置权吗?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
    2023-07-05
    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小孩能否拥有房屋的居住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0
      离婚后房产赠与子女时,父母是否具有居住权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是一种法定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创立。如果父母在赠与子女房产之前未确立居住权,那么当房产被赠予之后,若子女尚未成年,父母根据监护职责可以享有该住房内的居住权。在这种情况下,已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父母有权与子女共同居住于此套房产之中,而另一方不得据此要求财产分
    • 房屋拥有使用权是否拥有出租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一定。如果是是租赁而来的房子,转租需要取得房东的同意。
    • 能否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4
      不能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然如何当事人之间约定可以将该房产租出去的,则也可以出租。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 我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24
      在法律程序中,享有居住权的房屋也可以被纳入拍卖范围之内。司法拍卖的房产所有权是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后获得的,与居住权是否设立没有直接关系。 在设有居住权的房产中,尽管它可以进行产权变更和自由交易,但居住权并不随着产权所有者身份的变更而有所改变。只有当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持有人在居住权期间去世之后,购买人才能够享有该司法拍卖房产的全部使用权。
    • 居住权房能否购买?居住权是否等同于拥有房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2
      在已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上进行合法交易操作仍然有可能发生。当房屋所有者决定出售房产,而居住权尚未到期时,这并不会直接影响居住权持有者的权益。因此,卖家有责任向购房者透露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问题。在此情况下,购买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并不能完全排除和替代原有已经登记确认的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第三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