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上下班途中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2 04:40:20 338 人看过

工伤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符合一定情形的职工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就应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 作 职 责 与 意 外 伤 害 : 工 伤 认 定 有 何 规 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直接认定工伤。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符合一定情形的职工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3个月内依法直接认定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经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直接认定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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