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告罪的主体一般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1:56:17 356 人看过

一、亲告罪的主体一般是谁?

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

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只能由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私人的意思决定,就可能不会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的作用,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各国刑法对亲告罪的自诉权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亲告罪的特征

(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行为而降低程度的认定,主要根据社会观念、人之感受等一系列主观性因素。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为侮辱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情节严重”也往往离不开被害人自身的感受(司法实践中常以被害人不堪受辱而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事实认定为情节严重)。它不是像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只要通过纯粹的客观外在事实的考察就可以基本断定相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之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是否业已存在。而是“要看被害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看法如何才能决定”。

(2)亲告罪既有纯正的亲告罪,又有不纯正的亲告罪。所谓纯正的亲告罪,是指只能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告诉才能发生刑罚权的犯罪。如告诉权主体不进行告诉,那么即使社会危害性再严重,也不能进行追诉。如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所谓不纯正的亲告罪,是指既可以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进行告诉,也可以由公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进行控诉,而发动刑罚权的犯罪。我国除了侵占罪以外,其他的亲告罪均属于不纯正的亲告罪。如虐待罪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但是如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公诉机关可以进行控诉而追诉行为人。

(3)亲告罪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是私诉的主要种类。自诉同公诉相对应,是依据刑事程序确立的追诉形式,在立法范围上亲告罪同自诉案件是一种交叉关系。亲告罪同自诉案件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二者却具有某种自然的亲和性;由于亲告罪所侵犯的私法益,而这些权利具有可处分性,自诉的追诉方式恰能为告诉权人处分权提供便利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一般集体企业清算主体是谁
    集体企业清算主体是开办单位、部门,或投资人;企业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主体”应依注销登记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1)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2)集体企业为企业的开办单位、部门,或投资人;(3)联营企业为各投资主体;(4)子公司以母公司为清算主体;(5)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为全体股东;(6)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或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主体;(7)股东大会不能选定清算组的,派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主体;(8)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清算委员会)。(9)未成立清算组的,清算主体为各方股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已不存在的,中方股东应通过申请特别清算程序对企业进行特别清算,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未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的,中方股东为清算主体。一、集体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
    2023-02-27
    99人看过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如何认定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本罪与一般背信经营行为的界限,主要应从三个方面考察:第一,看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即使对其亲友所进行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不能以本罪论处。第二、看行为人通过实施背信经营行为而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如果行为人的背信经营行为未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达到重大的程度,就不能以本罪论处。数额是否巨大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因为本条中并无行为人非法获利
    2023-06-03
    141人看过
  • 亲告罪自诉的原告是谁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受害人或近亲属等。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审理,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进行宣判。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一、刑事自诉人一般的权利有哪些?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2、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但可能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除外,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理由在于这些案件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自诉人自行和解以及撤诉的也受到限制;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6、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自诉人在诉讼中要承担举证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有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2023-03-30
    92人看过
  • 重婚罪一般都是谁告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关于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一、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法律规定,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
    2023-03-05
    210人看过
  • 违章建筑的认定主体一般是谁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的认定主体是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物的建设者,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
    2023-02-14
    113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
    一、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明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2023-04-30
    49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串通投标罪的主体一般是谁?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3
      1、串通投标罪的主体为投标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
    • 谁是亲告罪的原告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4
      自诉案件的原告是受害人或近亲属。人民法院可以先调解自诉案件的审理;调解不成的,正在宣判。在宣告判决之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
    • 虚假广告罪的主体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2、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虚假广告罪的主体是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3
      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⒉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诈骗罪一般是亲告罪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
      诈骗罪是公诉不是亲告罪。被诈骗要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移送再由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审判。亲告罪包括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