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今日审理,四被告人否认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54:17 320 人看过

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备受关注的快-播案今天开庭了。上午,海淀法院于公开审理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欣、吴-铭、张*东、牛*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检方指控,快-播公司及其主管人员王-欣等4人以牟利为目的,放任快-播被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网上传播,快-播公司及四名被告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庭审现场,快-播公司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首席执行官王-欣均否认控罪,称快-播只是一个播放平台,负责给视频编码,快-播的产品不具备传播属性,因此并不提供淫秽内容,且使用了很多方法监管淫秽视频。

快-播CEO王-欣认为,公诉人的指控是不正确的,快-播公司和个人都不构成犯罪。对于起诉书上所述的快-播软件被用户用作点播淫秽视频,王-欣表示,我们知道互联网上是存在不良信息的,上亿用户里肯定是会有个别用户点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快-播从09年的时候就开始对于文件名进行了过滤,也有一个举报系统并一直在逐步完善,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此外,王-欣对抽检视频中有“大概70%的视频都是淫秽视频”表示不解,他表示,用户点播什么文件我们是不掌握的。王-欣强调,目前技术上无法提前知道播放的视频是否是淫秽视频,全世界的公司应该都做不到。

案件回顾:

2014年4月16日,快-播公司发布公告称将清理涉及盗版与低俗内容,停止基于快-播技术的视频点播和下载,关闭Qvod服务器。

2014年5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通报,快-播公司存在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信息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拟对其处以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刑拘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8月8日,**快-播科技公司总经理王-欣在逃离出境至韩国110天后被捕。

2014年9月24日,快-播公司及其4名高管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起诉,罪名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今日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东、牛*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

据悉:曾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因为快-播案的复杂,海淀区法院曾经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15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退回补充侦查两次。除了四名高管成为被告,快-播公司作为单位法人,也在被告名单之列,而诉讼代表人正是王-欣的妻子彭-鹏。

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快-播公司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基于流媒体播放技术,通过向国际互联网发布免费的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简称QSI)和快-播播放器软件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其间,快-播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欣、吴-铭、张*东、牛*举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上述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及快-播播放器被网络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予以放任,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2013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网联光通技术有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服务器四台。后北京市公安局从上述四台服务器中提取了25175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未成年是否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
    2023-03-25
    441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可不可以无罪辩护
    不可能,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2023-08-04
    76人看过
  • 牟利2万多传播淫秽被判刑
    传播污秽牟利2万多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的处罚标准是:1、情节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传播污秽物品判多长时间1、传播污秽物品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量刑。2、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
    2023-07-07
    75人看过
  • 个案分析传播淫秽物品罪
    被告人尚*军,男,1974年6月11日生,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系**文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阳市新华西路184号,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徐家庄163号。2000年3月13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拘留,2000年4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辩护人林*杏,系上海市新-汇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检徐诉(2000)2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尚*军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00年8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尚*军及其辩护人林*杏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尚*军于1999年10月29日利用其所在单位**文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公司)系统集成部的计算机以及该部门所使用的IP地址2
    2023-06-03
    52人看过
  • 利用传播和贩卖污秽物品牟利罪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1、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加重处罚事由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8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二百五十至五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五百至一千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五百至一千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二千五百至五千张以上的;(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百至一千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千至二千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千至二千副(册)以上,淫秽照片、
    2023-07-18
    176人看过
  • 立案标准: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牟利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二百件以上的;(4)制作
    2023-07-05
    208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网站经营者受惩处
    近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叶航某、叶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年(缓刑四年),并分别被判处罚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叶航某、叶某通过支付国际域名、境外服务器空间费用,利用互联网经营色情网站——群益网,以淫秽色情信息为诱饵,由会员通过群益网将会费汇入叶航某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账号后,按照会员不同等级确定其可以浏览的帖子等级和数量。此外,叶航某负责经营管理网站并解决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网络技术问题;叶某在叶航某的安排下,利用欺骗及虚假手段办理银行账号,在成都周边区县银行取钱,同时负责查看网络运行是否正常,随后,叶航某通过互联网用多个账号在网站传播淫秽物品7039件,并将会费转入其银行账号,由叶某支取。2008年3月至案发,群益网共发展会员10万余名,被点击查看次数共计48603次,叶航某、叶某二人共牟利人民币195964元、美元650.12元。法
    2023-06-11
    442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给多少人犯法
    向公众传播达到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为赌博提供条件立案标准为赌博提供条件一般涉及的刑事罪名是开设赌场罪。只要存在开设赌场的行为,应予立案追诉。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二、、组织传播暴力色情罪会判几年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
    2023-03-13
    406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超过几人算犯罪
    不以人数定罪,是以涉案的数量来定罪。有下列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一、卖片多少金额会立案量刑要根据传播次数、实际获利金额衡量,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3-04-05
    451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案的司法处理
    传播淫秽物品会根据性质不同判刑两年以下或五到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两个独立罪名,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如果是卖淫嫖娼,可治安处罚,如果是组织、介绍、引诱、强迫、容留卖淫,可定罪判刑。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
    2023-07-09
    331人看过
  • 牟利传播淫秽物品的制作、复制、出版罪是什么?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贩卖侵权复制品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1、刑法没有贩卖侵权复制品罪,贩卖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
    2023-07-13
    462人看过
  • 介绍他人传播淫秽物品犯法吗?
    介绍他人传播淫秽物品犯法吗?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修正)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
    2023-06-03
    59人看过
  • 四种可能传播的主要行为为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四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
    2023-07-28
    379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1、主犯的量刑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2、从犯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2)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二、传播淫秽物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
    2023-06-03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必须要证据才能构成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1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需要证据,没有证据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并处以刑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无证据不能定罪量刑,无罪释放。
    •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请问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该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7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申诉等具体辩护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刑事拘留,最长37天,之后看证据情况,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 公司传播淫秽物品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怎么界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以非牟利行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界定如下: 非牟利情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 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三千元,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会被判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2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应当予以刑罚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传播淫秽物品两百人次,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如何量刑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2
      你朋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