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53:32 299 人看过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下称律师法ぉ第六条已修改为:“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下称律师法》(下称律师法ぉ第六条已修改为:“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ぉ第六条已修改为:“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为贯彻实施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决定,经司法部研究确定,通知如下:

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下列地方视为适用规定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自治旗ぉ,各自治区所辖县(旗ぉ,各自治州所辖县;

二、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99〕10号文件切实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的通知
    [法规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99〕10号文件切实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的通知[颁布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文号]:鲁政发[1999]98号[颁布时间]:1999-9-2[执行时间]:1999-9-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99〕10号文件切实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颁布与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行政复议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
    2023-04-24
    203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苏政办发[2001]1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01年12月30日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若干意见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现结合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对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提出如下意见。一、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和具有行政复议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处(科、室、股)(以下称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本级政府或所在部门的行政复议事项。2、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复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
    2023-06-13
    371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今年1月1日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为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准备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要提高对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重要性的认识。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群众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都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克服“官不怕民告”、“民不敢告官”的旧观念,树立依法行政、行政就是服务的新观念。二、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目前,首先要抓好对具体执法人员、复议人员和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可以采取多
    2023-04-22
    225人看过
  •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2003年1月14日高检发研字[2003]1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以下分别简称《刑法修正案(四)》和《解释》)。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四)》和《解释》的正确贯彻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正确领会立法精神。《刑法修正案(四)》和《
    2023-06-11
    251人看过
  • 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失效]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现就公安机关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行政复议申请1.对公安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城市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城市公安分局隶属的城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公安厅、局直属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隶属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公安派出所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公安派出所隶属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所属的
    2023-04-24
    96人看过
  •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
    发布部门:天津市府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分别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和今年元月一日起施行。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以这两部法律来规范经济竞争行为,调整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培育竞争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和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组织干部特别是经营管理干部认真学习“两
    2023-06-07
    21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颁布单位】海关总署【颁布日期】19950928【实施日期】199510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54号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海关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办法中,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所称的著作权人及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商标注册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所称的专利权人。第三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收发货人在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时就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补充申报。收发货人应根据海关的要求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并附交有关拥有或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查验进出口货
    2023-04-23
    321人看过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意见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哈政综[2008]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依法处理好劳动关系而制定的专项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以及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证。各级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
    2023-04-22
    217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屋等项目的用地(以下简称“商业等项目用地”),均应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按出让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纳入土地有偿使用的轨道。根据逐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作若干规定如下:一、对原使用的商业等项目用地,在不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或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暂不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二、下列新增的商业等项目的用地,除涉外用地之外,暂不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一)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商业用地;(二)非商品房住宅区内的商业网点配套用地;(三)公园、风景区内的非经营性用地;(四)政策性扶持的餐饮、修理等服务业用地;(五)农
    2023-06-10
    116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宁政发[1994]137号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将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学习贯彻《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国家赔偿法》,提高对实行国家赔偿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国家对受害人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国家赔偿法》在《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有关赔偿的基础上,对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赔偿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宪法规定的赔偿原则得到切实贯彻,使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并对违法行政行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制定《国家赔偿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
    2023-06-06
    246人看过
  • 广东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于市民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广东省政府的规定是“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关于销售自有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广州、深圳根据近年来房价走势和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险)残疾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广东将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稳定房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将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如果原住房限购政策不符合国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应立即调整。通知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条”细则不同的规定之一,是“国五条”规定我国地级市住房信息网络将在“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而广东则要求21个地级市全部提前两年实现信息网络化。通知还要求广东各级政府在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住房用地供
    2023-05-08
    317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于1995年12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电力法》的顺利施行,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电力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但是,按目前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电力工业部和现有的地方各级电力管理机构仍承担着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为了保障电力建设、生产、供应的正常进行,保障《电力法》的贯彻实施,在现行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前,仍由电力工业部和现有的地方各级电力管理机构履行《电力法》规定的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在现行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经
    2023-06-07
    322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一条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第二条房产税的纳税年度从公历的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三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第四条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城市:为市区和郊区;县城: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包括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不在城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第五条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第六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第七条《条例》第五条一至三款免税房产中的公用、自用房产,包括公务用房、宗教活动用房和干部、职工家属宿舍及宗教人员居住用房。不包括生产经营用房。第八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免税房产以外,下列房产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一、纳税人用作学校、医院(医务室)、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二、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
    2023-06-10
    218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食[2009]38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八月三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于2009年7月20日起施行。为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实施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抓紧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实施条例》对《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提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
    2023-06-07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怎样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4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其预备役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预备役登记地;已经离开预备役登记地的,接到兵役机关通知后,应当立即返回或者到指定地点报到。
    • 最高人民、XX部关于贯彻执行两审终审制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下级法院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你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多少年来进行第一次全面贯彻实施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
    • 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实施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3
      办案机关需要外国协助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请求外国将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在向外国提出没收请求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提出。外国对于返还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同意。需要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