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制止海上非客船载客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30:08 474 人看过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及沿海各港务监督:

目前,沿海有些地方发现有非客船载客的现象。这种现象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部门必须严格取缔的现象。但目前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监督管理处罚规定(试行)》中没有对此现象进行处罚的规定,对制止这种现象非常不利。考虑到非客船载客这种违章现象危害特别严重,必须坚决制止。现通知如下:

一、各种海上船舶载客必须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持有客船相应的证书;否则,禁止搭载与该船舶营运和生产无关的人员。

二、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监督管理处罚规定(试行)》第三章“违反海上交通监督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的规定,非客船载运旅客,机动船处以10000~30000元罚款,非机动船处以5000~15000元罚款,并吊销或扣留船长(驾长)适任证书6~12个月。

三、除船员和与该船营运生产有关的人员以外,船舶其余搭载人员不论是否对其收费均视为旅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渤海湾客滚船、高速船旅客票价的批复
    大连海运(集团)公司:你公司《关于提高渤海湾客滚船高速船旅客票价的请示》(连海集船〔1996〕第2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鉴于船用燃物料价格上涨,成本上升,为保证旅客运输船舶正常经营,同意你公司调整渤海湾客滚船、高速船旅客票价(详见附表)。请认真做好调价准备工作,做好宣传,进一步改进旅客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让旅客满意。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报部。调价时间从1997年1月18日零时起实行。渤海湾客滚船、高速船旅客票价表单位:元-------------------------------|票|一等|二等|三等A|||-----|-----|-----------||航价||||现票|调整后票价|||||||-------||行||||行价|全票|半票||-----|-----|--|--|---|---|---||大连—烟台||||94|108|55||-----|-----|--|
    2023-06-08
    292人看过
  • 交通部公安部印发关于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保障旅客安全的通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安厅(局):今年以来水上客运发生多起重大事故,伤亡惨重,主要是游览区、集市贸易和交通要道的港口、渡口、码头治安秩序混乱和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造成的。为此,交通部、公安部决定发布关于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保障旅客安全的《通告》。请通知各级交通和公安部门,港航监督、航运企业及有关单位,在港口、渡口、码头和船舶上广为张贴、宣传,并遵照执行。附:交通部公安部通告(一九八五年十二日一日)为保障广大旅客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必须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从事客(渡)运的船舶,无论是国营、集体、联营还是个体联户经营的,都必须持有当地港航监督(航政)机关发给的船舶合格证书。船舶驾驶、机务人员、舵工或渡工,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当地港航监督(航政)机关发给的驾驶证或机务人员证。船舶上要标有船
    2023-06-08
    306人看过
  • 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公路两旁树木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公路两旁树木的报告》,已印发各地,望认真研究执行。自《森林法》和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制止乱砍滥伐的布告》公布后,我省乱砍滥伐公路两旁树木的情况有所减少,但在有的地、县仍很严重。如济宁地区汶上县,一九七九年截至十二月十九日,在平阴至徐州干线公路上共砍伐二千二百四十八棵,其中绝大部分是十一月中旬以后砍伐的。十二月中旬济宁行署责成汶上县革委立即制止,但有关社队竟置之不理,继续砍伐。不仅破坏了路基,危害了油路面,影响了路容,而且使汽车多辆陷进树坑,造成交通事故。平阴至徐州公路汶上以北沿线社队,公开成批砍伐,至今公路树木已被砍伐一光。昌潍地区益都县弥河公社一九七五年以来,滥伐益都至新沂公路直径四十厘米以上的大杨树二十一棵,地区通报后,益都县未认真处理,以致一九七七年又将石沟河至张庄公路直径二十厘米以上的树木一千多棵全部伐去,公社与沿线大队平分。济南市历城县孙村公
    2023-06-08
    317人看过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对“私渡”和非法载客船打击力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认真吸取“3·27”沉船事故的教训,继续加大对“私渡”和非法载客船的打击力度,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牵头,海事、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配合,继续加大对本区域内“私渡”和非法载客船的清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长江龙潭水道(栖霞区石埠桥至六合县龙袍镇)、长江大胜关水道(雨花台区江心洲镇)、长江凡家矾水道(江宁区铜井镇)、长江草鞋峡水道(六合县玉带镇至栖霞区新生圩港区)、长江宝塔水道(大厂区至栖霞区八卦洲镇)等“私渡”和非法载客船出没的重点地区的清查。对清查到的“私渡”或非法载客船,一律依法予以坚决取缔,必要时对其船舶进行拆解、没收。对进行“私渡”或非法载客的船民,可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广大村民要进行广泛安全教育,使之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不盲目搭乘“私渡”或非法载客船。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
    2023-06-08
    234人看过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坚决制止公路“三乱”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近年来,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为治理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一时期,公路“三乱”现象又有所回潮,社会各界和广大驾驶员反应强烈。一些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外界环境的影响,注重经济效益,分散了精力,放松了队伍管理,致使执勤交警在路上变相设卡查车、乱罚款等违纪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工作,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了贯彻公安部《关于重申坚决禁止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知》(公通字〔1993〕52号)精神,有效地制止公路“三乱”,保障广大交通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特通知如下:一、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道路交通的严格管理,依法履行交通管理职责,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一手抓对公路“三乱”的治理整顿,把治理“三乱”作为一件大事
    2023-06-08
    384人看过
  •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实施客运出租汽车交接班时段同向载客制度的通知
    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为充分利用客运出租汽车资源,缓解交接班时段“打的难”现象,推进创建节约型社会,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乘客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决定,在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客运出租汽车中实施交接班时段同向载客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接班时段同向载客的概念交接班时段同向载客,是指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除晚高峰时段17时至19时外,自行确定固定的交接班方向、地点、时间,经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备案后,允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在交接班时段内使用交接班指示牌,选择与交接班方向、地点同向顺路载客,并接受乘客监督的营运方式。交接班时段是指固定的交接班时间前45分钟内,但晚19点后交接班的,使用指示牌开始时间必须在19点后。二、交接班时段同向载客营运规定(一)具体实施办法1、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确定所属出租汽车具体交接班方向、地点、时间,填写交接班指
    2023-06-08
    57人看过
  • 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
    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6-01-25生效日期:1996-01-25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推动出版事业健康繁荣发展,维护正常出版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现就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二、不准出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违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教唆犯罪等内容的出版物。出版物内容出现上述问题的,要对出版单位作出行政处理,直至停业整顿,查处出版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情节严重的,要撤销出版单位登记。从事非法出版活动构成犯罪的,出版物内容出现上
    2023-06-08
    198人看过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各种乱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最近,一些单位和组织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精神,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决定评比项目、出台评比标准、评选办法,从事“生态住宅”、“健康住宅”等评选、评比及授牌活动,给企业或项目冠以名目繁多、名不符实的称谓,甚至冠以国际、亚太、中国等名称混淆视听,有的还在报纸上大肆宣传,误导消费者。这不仅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助长了弄虚作假之风,有的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发了不应有的法律纠纷,影响社会的稳定,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正各种乱评比活动,切实贯彻好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清
    2023-04-22
    157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开展客滚船运输安全评估的补充通知
    为了认真做好客滚船运输安全评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客滚船码头安全评估和渤海湾客滚船检验及评估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按《渤海湾客滚船检验及安全评估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附件一)和《客滚船码头安全评估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附件二)执行。其中,附件一也可供渤海湾以外的地区参考执行。二、此次客滚船运输安全评估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确保质量。各地评估委员会最迟要在8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部评估领导小组。经地区评估并有遗留问题的船舶,评估委员会要责成船公司会同中国船级社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整改方案和限期整改意见随评估报告报部评估领导小组,整改情况要适时书面报部海事局。三、自9月1日起,未通过评估的船舶、船公司和码头不得继续从事客滚船运输业务。附件一:渤海湾客滚船检验及安全评估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一、检验标准1999年9月1日以前建造的客滚船按《海船法定检验技
    2023-06-08
    306人看过
  •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重申禁止在旅客票价外强制收取保险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直属和双重领导港航企业、长江、珠江、黑龙江航务(运)管理局:现将《国家计委关于重申禁止在旅客票价外强制收取保险费的通知》(计价管[1996]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制止在旅客票价外强制收取保险费,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一、各售票处在向旅客发售客票时,不得在同一窗口发售意外伤害保险票;给订票单位预订客票亦不得同时搭售意外伤害保险票。否则视为强制旅客购买保险票。二、各售票处为保险公司代办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应设立专门窗口并凭旅客已购买的有效客票在旅客自愿的前提下单独办理。三、各客运站对已购买或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旅客应一视同仁,不得以购买保险为条件,在发售客票、检票环节上,变相强制旅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23-06-08
    322人看过
  • 关于印发渤海湾客(滚)船运输企业和运力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山东、辽宁省交通厅,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为加强渤海湾客(滚)船运输市场的管理,提高航运经营人管理水平,确保运输安全,按照“全国航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统一布署,部和辽宁、山东省交通厅经过反复调研,周密论证,形成了渤海湾客(滚)运输企业和运力结构调整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渤海湾客(滚)船运输企业结构调整意见(一)经过调查研究和资质审核,中海客轮有限公司、大连海运总公司、大连新洋航运有限公司、山东渤海轮渡有限公司、烟台银河轮渡有限公司和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航运企业符合我部船舶运输经营人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以上公司的客(滚)船运输经营资格予以保留,运力规模和航线不变。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整问题待渤海湾客(滚)运输企业第一步结构调整目标完成后,再进行考虑。(二)经研究、审核,以下5家公司运力规模达不到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分别进行重组。重组方案如下:1、威海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关于制发海关船舶吨税专用缴款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厦门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船舶吨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确保这项预算收入及时缴入中央金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和财政部、交通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将船舶吨税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字〔2000〕383号)的规定,现制发《海关船舶吨税专用缴款书》(格式附后),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下发,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地海关和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预算收入及时上缴中央国库。在《海关船舶吨税专用缴款书》未下发之前,对于从2001年1月1日起已缴入交通部专户的吨税收入,由交通部负责使用原缴款书按《200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收入科目”中第十六类“船舶吨税”科目缴入中央国库。抄送:交
    2023-06-06
    354人看过
  • 关于海上客货运输有何规定
    1、除进行抢险或者生命救助外,客船应当按照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运乘客,货船载运货物应当符合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和载货种类,不得载运乘客。2、客船载运乘客不得同时载运危险货物。乘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物品。3、客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乘客明示安全须知,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并向乘客介绍救生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乘客应当遵守安全乘船要求。4、船舶载运货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装卸、积载、隔离、系固和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并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和应急措施的要求,编制危险货物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设备和器材。律师补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口和停留的时
    2023-05-06
    489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去年以来,许多地区、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利用发行债券等各种方式进行集资,其特点是利率高、涉及面广、发行量大,问题相当严重。目前,这种乱集资的状况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如不及时加以制止,不仅扰乱金融秩序,而且还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制止乱集资,加强对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发行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既快又好地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各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集资。任何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国务院有关规定之外,以各种名义乱集资;对已搞的高利集资,要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债券的年度发行规模。国家下达的债券发行计划指标为年度债券发行的最高限额,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
    2023-06-09
    47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
    • 载客船舶拒不按载客船舶设定载客救生衣和救生衣和救生衣具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3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载客船舶未按照规定足额配备救生衣和救生浮具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船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证件三个月至六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责任船员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证件。
    • 为什么禁止货运车载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所谓货运机动车,是指专门设计用于运载货物的机动车,其在使用性质、设计和制造等方面,与运送乘客的客运机动车相比,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货运机动车不具备客运机动车所应当具有的防水、防尘等密封性、乘客所需要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尤其是没有载人所必须的固定的座位、安全设施。货运车辆上载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有突发情况,紧急处理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实践中货运
    • 客运超载需要如何解决的呢?大家知道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关于客车甩客怎么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1
      客车甩客的行为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船舶乘客超载处罚是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船舶核定载客定额或者载重量载运旅客、货物,不得超载或者使用货船载运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