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流浪汉保险公司首次被判赔偿交警代收赔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20:42:24 191 人看过

【龙虎网报道】新闻提示:投保车辆撞死无名流浪汉,车主与交警部门达成协议并赔偿了8.5万余元,这笔赔款暂由交警部门保管。但事后车主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了拒绝。车主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交警部门的做法是否于法有据?昨天,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车主的索赔主张获得法院支持。法院同时认定交警部门可以保管死者的死亡赔偿金。据悉,该判决在全国尚无先例。

撞死无名氏,交警部门收取赔偿款

2007年3月11日下午,南京XX旅游公司驾驶员杨XX驾驶金龙旅游大巴,行驶至山东临沂河东区重沟镇一处加油站附近时,因疏于观察,撞上一名突然走上快车道的流浪汉。

事发后,流浪汉因伤势过重,两天后在当地医院死亡。

3月15日,临沂市河东公安分局出具尸检报告,但未对无名氏年龄作出鉴定。这年4月25日,河东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认定杨XX与无名氏负同等责任。事发后,XX公司共支出抢救费1.7万余元以及尸检费、施救费、车辆维修费等近5000元。

因流浪汉身份无法确认,他的亲属也无从查找,肇事车辆被交警暂扣。

去年1月17日,河东交警大队找杨XX解决这起交通事故。当时,杨XX和XX公司都认为,没有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调解就无从谈起。但河东交警认为,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他们有权代死者合法继承人保管死亡赔偿金。考虑到车辆已投保,杨XX最终同意调解,并交付赔款8.5万余元,后者出具了赔偿凭证。

保险公司认为交警行为不合法拒绝理赔

杨XX驾驶的金龙大巴在永安财产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三责险,其中三责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

向临沂交警部门交付赔款后,XX公司即找到永安财险理赔,但却被拒绝了。保险公司认为杨XX和河东交警大队签订的调解协议违反法定程序,交警部门无权收取死亡赔偿金,理赔款只能赔给死者合法继承人。

协商不成,XX公司将永安财险公司告到鼓楼区法院。由于事发后保险公司曾预付了1万元,XX公司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7.5万余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没有法律规定原告应将赔款交付交警部门;死者无名氏的法定继承人下落不明,无法确认接受赔偿的主体。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死亡赔偿金应根据死者年龄确定。本案中的尸检报告未对无名氏年龄作出鉴定,不能确定死亡赔偿金数额。

被告还特别提到,在类似案件中,南京中院驳回了高淳县民政局作为原告为无名氏流浪汉维权的判例。

因原被告观点过于对立,法庭调解失败。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昨天下午,鼓楼区法院经过审理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目前,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设立,交管部门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代收并保管无名死者赔偿款的做法应当给予肯定。这既便于无名氏的继承人出现后及时得到赔偿,也避免了撞死无名氏白撞的不公平现象发生。若该笔赔偿款长期无人认领,成为无主财产时,将来交付社会救助基金,用于社会救助事务,也具社会意义。

法院同时认为,本案中,交管部门按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代收的无名氏死亡赔偿金61152元,未超出法定标准。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三责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原告要求赔偿无名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永安财险公司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施救费、丧葬费、抢救费、尸检费及死亡赔偿金共计8.6万余元,扣除被告预先赔偿的1万元、本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被告还应向原告赔偿7.5万余元。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有关负责人认为——

法院判决追求了实质公平

针对鼓楼法院的这起判决,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法律监督处处长刘学生作了点评。

他说,交警部门实施了两个行为,一是对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进行了调解;二是收取了被告支付的损害赔偿金。虽然由于死者为无名氏,赔偿权利人缺位,交警部门的调解存在实体和程序上的瑕疵,但交警部门代收损害赔偿金,应当说有其法定基础和必要性。道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死亡,且无法查明身份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赔偿权利人缺位并不能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公安部2004年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及2005年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74条对此作了规定,即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交警部门应当将该死者所得的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待有关赔偿权利人确定后,再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本案中,交警部门代为收取损害赔偿金的行为于法有据,非属滥用行政权力。

刘学生同时认为,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体现了相当的学理性,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在具体问题的判断上,不囿于表面现象,追求实质公平;而且没有就保险论保险,在保险判例中不可多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撞死流浪汉会坐牢吗
    是否会被判刑,要看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即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责任如何划分。撞死流浪汉也要区分责任,如果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最后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
    2023-02-17
    4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撞死流浪汉怎么处理
    对于死者身份无法查明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依据调查的事实分清责任,依法确定赔偿数额,由赔偿一方付款签字后即结案。对身份不明死者的赔偿费和遗物,由办案机关妥善保管,二年后依然无亲属认领的,其赔偿费和遗物上缴国库。一、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什么情况1、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2、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3、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
    2023-02-20
    423人看过
  • 保险理赔:被人撞死后能否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撞死人坐牢保险公司也应该给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原本应该由肇事者承担的民事责任,肇事者有购买保险的,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撞死人后保险公司赔吗撞死人后保险公司赔。只要不存在免责情形的,撞死人后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2023-07-03
    452人看过
  • 一母子骑电动车撞死路人保险公司拒赔被判赔偿
    母子二人同患癌症,为方便治疗,儿子买了一辆电动车每天带母亲去治疗,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保险公司以电动车没有车牌照为由拒绝赔偿。日前,霍邱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判决保险公司依法赔偿死者家人损失。2014年,霍邱县男子王某的母亲被查出患上癌症,王某在陪同母亲治疗时感觉身体不舒服,在医院一检查,发现自己也得了癌症。母子二人同时患癌症,王某一家陷入极大的经济困难之中。为方便治疗,王某买了一辆电动车,并为电动车投了保险,每天带着母亲到医院治疗。不料祸不单行,王某开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一路人死亡。当王某陪同死者家人到自己为电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电动车没有车牌照,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当初买保险时电动车就没有车牌照,保险公司明知车子没有牌照仍然接受投保,而且也没有要求王某为电动车上牌照。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了,保险公司却说电动车没有牌照,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对此,王某及
    2023-06-08
    174人看过
  • 交警代收赔款引发保险争议
    死者的民事权利,机构和人员是否能主张,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2009年2月5日晚,申请人江西省南昌市××有限公司所有的赣A小车在××市立交桥三层由北向南行驶至中间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躺在路中的行人当场死亡。××市西湖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与死者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申请人支付死者的殡葬服务等费用9550元。2009年3月20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收到申请人支付的10万元无名氏赔偿款,以上费用合计109950元。赣A小车于事故发生时已向被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之后,申请人依约向被申请人申请保险索赔,遭拒赔。申请人故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理赔款109950元并承担仲裁费。仲裁庭认为:《保险法》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
    2023-06-05
    490人看过
  • 武汉:司机撞死人无责保险公司拒赔败诉
    司机驾车撞死行人,因为死者负全部责任,所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为此投保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判定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人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共54918元。2004年7月6日,一石油公司司机郑某驾车在京珠高速上撞死了横穿马路的董某。交管部门认定,死者董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郑某向死者家属支付了5.5万元的赔偿。另外,郑某修车还花了4918元。事故发生前,郑某曾在保险公司投下保额达38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和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约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只有在被保险人承担事故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予以理赔,对这起事故拒绝赔偿。于是,郑某所在公司于今年7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向其索赔。法院审理认为,新交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限额内予以赔偿
    2023-04-23
    330人看过
  • 无名流浪汉被撞身亡民政局为其索赔被驳回
    一个无名流浪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民政局代其向保险公司及肇事车主索赔,要求赔偿42.5万元。4月16日,记者从新蔡县法院了解到,该院以民政局并非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了民政局的诉讼请求。法律专家认为,这一结果有其合理性,但凸显了现行法律中关于流浪人员权利维护的盲点。案情经过流浪汉被撞身亡,民政局代维权2013年5月21日16时许,被告人宋某在新蔡县街头驾驶越野轿车起步时,将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撞死后驶离现场。经交警部门认定,宋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并同时在驻马店日报刊登公告,寻找本案被害人的亲属,但一直未果。宋某交通肇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新蔡县民政局以对无名流浪人员有救助职责为由,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和被告人宋某,向其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425953.90元。法院经过研究,最终同意民政局作为原告,替流浪汉维权的诉求请求。争议焦点民政局有无权利代为
    2023-04-23
    328人看过
  • 限高杆撞死保险公司赔不赔
    撞了限高杆保险不一定会全赔,是否全赔应当看驾驶人是否有违章驾驶行为以及对事故的造成有无责任,不是故意撞了限高杆的,而车属于超高的,交强险全赔,如果不涉及超高,商业险也会全赔。一、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财产损害是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实行完全赔偿原则。其次,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被损坏的车辆往往会得到修理,一般认为车辆得到修理就已经对被害人的财产损害进行了补偿,但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的性能,车辆安全性也相应降低,因此车辆贬值损失是事实上存在的。再次,车辆贬值损失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最后,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车辆的新旧程度、损坏情况等做出结论,以评估结论来确定贬值损失的多少。二、车祸保险能够全赔吗?单方面车祸保险不一定全赔。具体如下:1、单方事故需报警经过责任认定之后才能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标
    2023-03-24
    131人看过
  • 交警判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吗
    一、交警判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吗交警判全责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会全赔,如果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要想获得理赔,就要注意出险的时候及时拨打交警电话以及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在理赔时应该准备好相应的事故认定书、票据等材料。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如下: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上述第一项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上述费用的赔偿都限于合理的范
    2023-04-25
    1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无责,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在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中,司机褚某某重伤死亡。褚某某的残疾妻子、年迈父母以及三名年幼子女向肇事方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并索赔40余万元。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终审宣判。一中院认定,在该起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刘某某构成共同侵权,其所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4万余元。2005年9月5日,褚某某驾驶的车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109国道发生故障,褚某某未设警告标志,站立在车辆左侧。这时,陈某某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与相反方向刘某某驾驶的大货车相刮。褚某某被陈某某驾驶的车辆右侧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通支队认定,陈某某无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且驾驶机件不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标准的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现陈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
    2023-04-21
    378人看过
  • 醉驾撞死人无能力赔偿可否向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
    2023-03-16
    315人看过
  • 保险公司被判赔偿公司担忧
    **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是车主,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在明确了事故形态和事故责任后会将这笔费用赔付车主。但按照法院的规定执行后,保险公司实际上属于违约,如果车主追究责任,保险公司将陷入被动。此外,由于车险费率是与车主的出险情况相挂钩,如果车主否认同意受害人到保险公司理赔,那么保险公司无法依据出险情况提高车主的车险费率,增大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他建议是否可以由车主出具一个单据表示同意受害人到保险公司索赔,从而保证各方面的利益。
    2023-04-30
    476人看过
  • 粗心父亲倒车撞死6岁女儿保险公司被判赔偿31万
    粗心父亲倒车时不慎将女儿撞死,当他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时却遭拒绝,于是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2548.55元、死亡赔偿金31万元。现年29岁的李某是江阴华士镇人,有一个6岁的女儿。今年5月17日晚,李某带着女儿在张家港亲戚家吃完晚饭准备回家,当他倒车时,未曾注意女儿蹲在地上玩耍,致使女儿与车辆右前侧相撞倒地。心痛的李某将血泊中的女儿送至张家港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是女儿却再也没能醒来。事故发生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受害人系驾驶员李某的女儿,不属于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的范围,况且李某与死者是父女关系,除医疗费支出外,李某无任何损失,没有损失要求赔偿有违保险法损失填补原则。无奈,承受着丧女之痛的李某夫妇将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受害人在受害时既不是
    2023-06-05
    81人看过
  • 司机车外被撞身亡法院终判保险公司赔偿
    中国消费网讯一辆大巴车与一辆客车在渝宜高速路上发生擦挂,大巴车司机郑某下车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不料,另一辆大货车因失控急速驶来,郑某当场被撞身亡。大巴车车主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郑某是大巴车的合法驾驶人,不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理赔范畴为由予以拒绝。2010年12月初,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大巴车车主11万余元。2008年11月12日,郑某驾驶一辆大巴车在渝宜高速路上与一辆客车发生小刮蹭。两名司机将车停在高速路边,站在两车之间的空隙处协商赔偿事宜。不料,一辆大货车突然失控,朝他们猛撞过来,郑某当场身亡。交管部门认定,大货车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死者郑某承担次要责任。2008年年底,当事各方就郑某身亡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郑某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47万元,先行赔偿23万元,余款等保险公司赔付后再支付。因大巴
    2023-06-07
    22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流浪汉撞死赔偿多少钱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依法应当赔偿的数额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
    • 撞死流浪汉次要责任会赔偿多少钱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依法应当赔偿的数额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
    • 撞死流浪汉可否获得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2
      1、撞死流浪汉要不要赔偿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能找到流浪汉的继承人的话,原则上还是要给予赔偿的。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此,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情况下,由谁来行使赔偿请求权以及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 撞死流浪汉应该赔偿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4
      1、撞死流浪汉要不要赔偿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能找到流浪汉的继承人的话,原则上还是要给予赔偿的。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此,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情况下,由谁来行使赔偿请求权以及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 流浪汉被撞死假弟弟骗走3万赔款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近日,冒充被撞死的流浪汉的弟弟,骗取3万元赔偿款的王某,被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王某系齐河县祝阿镇农民。2005年6月19日,在齐河县晏坡路上,一流浪汉被撞死。王某发现后,便冒充是死者的弟弟,在某村委会开具证明,分两次从本县交警大队领取了肇事方赔偿款三万元。齐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