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上的罪名不是最终罪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6:30:14 492 人看过

批捕的罪名不一定就是最后被法院判刑的罪名。

一、共同犯罪合法一定要是一个罪名?

共同犯罪的罪名可以是不一样的。首先共同犯罪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罪行为的犯罪形态,而共同实施的犯罪不一定是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是有转化的。

因此共同犯罪不一定就形成共同的罪名,在实施共同犯罪活动中,犯罪行为是会进行转化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罪名进行转化的,就会形成不同的犯罪罪名。

一般想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二、累犯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

累犯投案自首的,应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罪名来判刑。对于累犯一般应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而对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对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但具体判刑仍然要根据其触犯的罪名和具体情况而定,累犯和自首只是作为量刑要素考虑。

三、检察院公诉法院判无罪的概率

被检察院批捕并起诉到法院判无罪的几率非常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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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2日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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