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是保险赔吗?
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是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额度内的赔偿,超过部分是不会赔偿的。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广西2011年标准为40元每人每天
8、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10、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人民法院适审理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部分不另外计算。
三、交通伤残鉴定操作流程有哪些吗?
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评定者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3、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可以垫付吗?
4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3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评估伤残赔偿公司报销吗
125人看过
-
车祸疤痕保险公式赔吗,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
124人看过
-
意外伤害保险交通事故赔吗
2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
468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交通事故保险伤残理赔标准是哪些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伤残赔付标准交通事故是多少?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5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赔付需要看看实际情况,如果肇事方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按照第三方逃逸,只赔车损费用的70%,如果肇事方赔偿的话,保险公司会支付余下的费用,另外如果费用不多的话,自己承担就可以了,报保险会算一次出险,第二年保费升高不合算。
-
交通事故保险全责人伤残赔付能赔多少?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2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可以赔偿多少,应当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应当是据实赔偿。交通事故保留伤残等级鉴定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
交通事故8级伤残评残保险是怎么算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4因交通事故致残,受害人有权向赔偿义务人索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 受害人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恤金的计算。比如在深圳,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可获赔10万,按照伤残级别划分,一级伤残可获赔10万,二级伤残可获赔9万,一次类推。如果是一个八级一个两个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应该可以获赔 3、2万。当然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