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不能委托吗,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00:19:32 258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措施不能委托吗

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行政机关在职权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

1.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

其实,行政强制执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倒不如说是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主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相对人,以确保义务内容的实现。

2.即时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

行政即时强制的决定与实施往往同时作出,二者之间一般没有时间间隔,也很难作先后之分。

因此,在实务中观察,行政主体采取的是一个断然的行动,有关相对人感知的是限制或影响自身权益的手段或措施。

3.一般性强制措施这类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n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n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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