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2:01:47 311 人看过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大病住院医疗和大病门诊医疗。对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适当兼顾普通门诊医疗,对少年儿童和大学生适当兼顾意外伤害门诊医疗。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适当增加适宜少年儿童诊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试行普通门诊医疗费定点定额包干管理,患病需门诊治疗的,应当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累计超过100元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金按照30%的标准支付。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四条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6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65%;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0%;2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70%。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第十五条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患大病需门诊治疗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其门诊大病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门诊大病病种及审定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相关规定执行。

门诊大病医疗费实行限额管理,一个医疗年度单独设立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经审定患大病门诊治疗的患者,治疗非审定病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普通门诊规定支付。

第十六条少年儿童、大学生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90%。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第十七条少年儿童、大学生患大病需门诊治疗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其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门诊大病病种及审定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少年儿童医疗特点和管理实际适当调整。

门诊大病一个医疗年度单独设立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住院标准支付。

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

第十八条少年儿童、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第十九条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住院医疗、大病门诊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第二十条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医疗费,无责任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支付;有责任人的,应当先由责任人给予赔偿,赔偿的医疗费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责任人确无赔偿能力或者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其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支付。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或者市级专科医院出具转诊手续,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外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并降低5个百分点支付。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以后缴费每满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已经离退休的人员,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1997年统一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后,其遗属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
    2023-05-01
    121人看过
  • 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待遇
    (一)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包含哪几部分?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二)申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什么?1、年龄条件:【正常退休】正常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井下、高温工种累计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政策性提前退休】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2、缴费条件: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
    2023-05-05
    296人看过
  • 青岛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如何计算
    记者近日从人社局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青岛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后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12个档次,一般情况下的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300元。市、区(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时间也调整为死亡后30日内。不少市民提出,选择哪个档次标准缴费,到60岁以后能领多少钱,能算出来吗?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标准比较简单:主要是个人账户里的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在内的所有连本带息的金额除以139,然后加上待遇领取时的基础养老金(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就是个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额度。按照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规定,调整后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
    2023-05-04
    168人看过
  • 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一)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和计发办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和计发办法,请参见“中国劳动网——虚拟办公——各省市养老金计算——湖南省”。(二)相关政策规定1、1997年底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的原规定发给养老金2、职工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可以继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并可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也可以选择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部分、个人缴费及利息)一次性结清,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办法。对统帐结合改革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并出境定居的,除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外,对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结算时,应扣除退休后已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金额。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应在出境前一次性选定。3、在井下、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仍可按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统帐制度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
    2023-05-09
    283人看过
  • 鹤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
    【管辖范围】:鹤壁市市区参保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机构】:鹤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受理条件】: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退休人员死亡【材料明细】:正常退休的需提供身份证件、申请人档案(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且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仅提供个人账户单等参保资料);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的人员,应填写特殊工种经历,同时提供特殊工种经历档案资料;申请病退、退职的人员,同时提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材料;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人员,同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和批准文件;领取养老金存折需提供退休人员已验取指纹的退休证,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抚恤金存折需提供《供养直系亲
    2023-05-09
    195人看过
  • 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
    我国法律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如下: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
    2023-02-28
    27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青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缴费基数有何新规定 (1)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3)独立统筹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龄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累计年限满15年。如果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是缴费累计年限满15年的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但仍可继续按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为止。养老保险以公平与效益兼顾,权利与义务对等为原则,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对于缴费累计满15年办理退休的,其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为15%,在此基础上每多缴满一年增发1个百分点,多缴多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
    • 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9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
    • 养老保险待遇基数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1、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300%。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会平均工资超过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