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可以补充材料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04:25:40 380 人看过

一、立案后可以补充材料吗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

二、法院补充材料多久开庭

材料到了法院,最多还需要六个月才会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医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民事起诉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二)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四)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五)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六)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n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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