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当事人在外地的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8:41:18 441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因为行政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要求原告属于行政纠纷中的相对人,并且是具备以下相应的资格:

1、公民

注意,这里所称的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法人

法人即公司等,注意,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据法律规定成立;

(2)公司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自己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注意,这里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以及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合体。

二、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时,不管是原告还是第三人,起码得明确知道要告的是哪个行政机关。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不对的话,那么就要求其变更处罚等。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跟行政机关产生纠纷后,就到该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发现自己起诉时已经满足这些诉讼条件,但是法院仍旧不给立案的,或者是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还有就是,法院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原告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当事人相关文章
  •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类行政诉讼怎么处理?
    虽然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大国,但是可能有一些人在执行法律的期间,并不能够让当事人信服,那么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类行政诉讼怎么处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采取对公安机关进行提起诉讼以及申诉的行为方式来处理,具体我们来看下文。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如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②公安机关拒绝交通事故案件或不予答复的;③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行政复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④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调解事故损害赔偿或者不依法调解终结的。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但必须是先接受行政处罚,后才能行政诉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
    2023-05-02
    4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财产在外地如何处理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财产在外地如何处理1、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二、委托执行的条件(一)委托法院具有案件的执行管辖权人民法院只有对属于自己主管和管辖的执行案件才能在受理执行申请或接受执行移送后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申请人向没有管辖权的人
    2023-04-12
    250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选择?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首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4-24
    409人看过
  • 外地车在当地违章如何处理
    在外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1、异地违章现在开的罚单,就要带着身份证、车辆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到违章地交通队办理。2、如果是电子眼异地拍到的,通过交管局官网查到,如果此时离开了违章地可以让当地胖友带着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去办理。3、自己不方便过去,朋友也不在那边的,车主想通过网上交罚单,就要先去交警部门通过实名注册,并绑定个人信息,就可以利用网络办理相关的违章罚款。4、目前邮政也已经开通了代缴异地违章罚款的服务,车主可以拿着自己的相关证件到邮政办理代缴,但如果存在扣分,就要本人去当地办理。5、随着支付宝的出现,在支付宝当中很多地区都开通了异地违章处理,通常异地违章处理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时间一般在7天左右,但如果扣分了就要去违章地办。汽车外地车牌怎么转回本地(一)可到当地交警官网进行预约(例如你是深圳号牌,那么就去选择深圳交警官网),填写相关资料;(二)准备好相关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原
    2023-07-03
    2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如何理解?
    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理解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是指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作出了非常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不当行为多发生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定)的行政行为中。因为允许执法有可选择的幅度和范围,于是就产生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行政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不合理行使以自由裁量权为主要内容的职权,作出了行政行为。行政不当行为是以合法为前提的,没有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它不会引起惩罚性的行政法律责任,只可能引起补救性行政法律责任;它的法律效力是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不是自行政行为开始就自始全部无效。行政不当违反了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但是在实践及实际工作中确定衡量行政不当却比较困难。根据合理性原则,一般认为按以下标准进行衡量,对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是有指导或帮助的。1、正当性标准。即行政行为的作出符合正当的目的、动机。不是动机不纯、恶意行政。是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的。2、正义性标
    2023-06-02
    100人看过
  • 一方当事人去世,如何进行诉讼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继承人不同意参加诉讼的,不能简单地将其列为被告,但判决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列为第三人,查明遗产,对死亡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民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未确定怎么办1、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
    2023-07-16
    308人看过
  • 律师在代理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行政诉讼中,一般被告都是某一国家行政机关,原告则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明确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是保证律师顺利参与行政诉讼活动的前提条件,在行政诉讼中,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地位,主要表现在:第一,代理律师是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参加行政诉讼,虽然是应聘代理诉讼活动,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但不受被代理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意志左右,只是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国家法律提出有利于被代理人的代理意见,这点与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要受代理权限的制约不同,具有明显的独立诉讼地位;第二,因为行政诉讼不采用调解的方式,所以代理律师就没有代理参加调解的权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只能对被代理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处理是否合法发表代理意见,以事实和法律,提请法院做出公正裁决,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1)在立法上,目前法律对于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的规定很不完善,
    2023-04-24
    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找证人当庭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申请只可能有两个法律后果,即许可或不许可。这意味着法院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对于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明显不具有出庭作证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及时通知证人,通知时限为开庭审理之前。一、证人拒绝作证能否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证人拒绝作证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法律虽然规定了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拒绝作证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二、诉讼离婚律师可以调查双方财产吗诉讼离婚律师可以调查双方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
    2023-06-19
    211人看过
  • 在外地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人在外地起诉离婚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异地离婚手续的办理是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程序是什么一、协议离婚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二、诉讼离婚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2023-07-22
    1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行政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程序:1、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至开庭审理前,为保证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审判人员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一)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应是3人以上的单数。(二)交换诉状交换诉状主要向被和原告发送有关文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不过,提交答辩状是被告的一项权利,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但被告在法定时间内,不提交或者
    2023-08-15
    21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I.离婚诉讼如何处理单方面起诉离婚诉讼包括双方提交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接受;法庭调解;调解未在法庭上进行;法院的判决分为五个阶段:(一)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首先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书。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一些证据。(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1。立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提交答辩状:被告应在收到答辩状副本后15天内提交答辩状。审前准备:法官审查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者答辩条件的当事人,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保全: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诉讼保全或预付款(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
    2023-05-07
    488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中,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由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不同,国外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与非涉外案件有较大区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的律师。外国律师目前还不能代理国内离婚诉讼。但如果离婚诉讼涉及到所在国家法律如中国法冲突的处理,涉及到国外子女抚养或者国外财产分割问题的,可以分别在所在国和国内委托律师,共同配合,以达到国内外法律问题的协调处理。二、国外一方必须提供经过国内公证机构或者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对于身处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出国前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也可以在中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办理委托书公证,然后将公
    2023-06-06
    15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诉讼期限多久
    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但是当事人已经申请复议并且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维权。交通事故诉讼期限有多久1、交通事故诉讼期限有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受害人向对方主张赔偿的,应当及时的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
    2023-07-27
    464人看过
  •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当事人未参加诉讼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四百二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八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
    2023-04-29
    7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行政行为而与国家行政机关发生法律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诉讼,并受法院判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更多>

    • 行政案件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如何举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5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错误措施的,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看看下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吧。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
    • 行政诉讼中如何理解第三人当事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行政起诉,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场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
    • 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处理案件受理决定和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如何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规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