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处理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7:11:43 231 人看过

协商、起诉都是可以选择的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数额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租房合同解除有违约金吗

无正当理由解除租房合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前期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前期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包括:(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8)工程变更。(9)违约、索赔和争议。(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一、建设工程发包合同样本是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样本为: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计划批准单位和文号等;2、工期:总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3、工程合同总价;4、材料、设备供应:所需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材料的供应方式、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5、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工程保修期为1年;6、施工设计变更;7、双方负责事项:发包人负责事项,承包人负责事项等;8、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支付
    2023-03-11
    87人看过
  • 因施工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因施工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诉讼解除。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就时单方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约定解除其中,前一种约定解除的情形称为协商解除,后一种约定解除的情形称之约定解除。(一)协商解除所谓协商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因协商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而非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故又称之为事后协商解除。协商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放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也享有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过,协商解除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2023-03-22
    36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几种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二、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三、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1、支付给约定的第三方;2、支付给法定的第三方;3、支付给基于其他因素确定的第三方;四、以房屋抵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4-27
    21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发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吗?1、发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违约方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建设工程运输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建设工程运输合同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等。1、和解和解是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
    2024-02-08
    22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究竟需要哪些签约步骤
    一、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究竟需要哪些签约步骤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如下:1.签约准备阶段。建设方应做好对对方组织合法性,即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调查;2.签约协商阶段。协商是就未来将要订阅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交换意见,达成合同的过程;3.合同条款确定阶段。建筑施工合同是法定书面合同,必须注意运用妥善的词句将协商座谈过程中的条款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4.合同审定签字阶段。这是合同签订的最后阶段,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虽经承诺,但一般需要经过签字盖章才能正式生效。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内容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
    2023-09-09
    76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赔偿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施工合同备案由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
    2023-02-20
    222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咋写
    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的效力,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规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也须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限定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为了保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条件的公平合理,法律也要对其约定予以干预。如果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将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而适用法定的违约责任。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办民法典规定,出现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
    2023-03-03
    50人看过
  • 建筑施工管理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
    2023-03-26
    16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写违约责任违约如何处理?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一、工程欠款利息标准计算问题工程建造的时候,由于工程量比较大,工程款也是非常的巨大,往往开发商无法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施工方,都是分期支付工程款。如果到了约定时间还没有给工程款,就需要计算利息。那么,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所以,对于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当事人首先可以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参考央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处理。此外,该解释第6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
    2023-03-14
    24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涉及了哪些方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涉及了哪些方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向来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承包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一般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要求,经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或优良。二、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以下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2023-07-13
    10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建筑工程在施工的时候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这时候公司会有专门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需要对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那么具体的管理措施有哪些呢?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严格贯彻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国际奥委会及各项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所有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争取达到北京市优良标准。2、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2、1以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图纸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2、3对工程项目的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2、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2、5坚持不合格
    2023-06-24
    297人看过
  • 阴阳合同在建筑工程中的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的阳合同因为是行为人虚假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阴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其效力。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无效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处理1、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则承包人应该予以拆除,并向发包人返还已付工程款。(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
    2023-07-08
    4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有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借款合同一万的违约金合法吗借款合同两万元违约金一万元是合法的,但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就约定好了的。借款违约金数额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通常都是合法的,但是一般不得超过违约造成损失的30%。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
    2023-03-06
    441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违约金能否进行协商约定
    一、建筑施工合同违约金能否进行协商约定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进行协商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建筑工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什么建筑工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1.协商,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2.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
    2023-10-22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合同的结算方式有哪些,如何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三种结算方式: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二)可调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三)成本加酬金。 固定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工期短的工程,设计图纸内的工程量价格固定,如施工中发生增加或变更,比如每层增加N个门,再比如地下车库一层改为两层等等。这部分在设计
    • 建筑违约金标准施工合同条款违约金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3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一.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13误期赔偿9,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1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9)》的相关规定。9.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9)》9,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实现合同工期。承包人赔偿后,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合同格式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甲方:乙方: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
    • 建筑施工对方违约怎么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本人有十二年办案经验,建筑施工案件比较复杂,要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办案的思路和办法,适用的法律关系也复杂,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 建筑工程违约合同对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1、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