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20:53:26 450 人看过

仓储合同与普通合同的一般条件相同。仓储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如下:

1、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是真实的,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

2、仓储合同要求双方有合同标的和保管费。同时,合同无效;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人;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签订合同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

仓储合同都具备什么特征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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