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与普通合同的一般条件相同。仓储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如下:
1、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是真实的,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
2、仓储合同要求双方有合同标的和保管费。同时,合同无效;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人;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签订合同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
仓储合同都具备什么特征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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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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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仓储合同的要求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7仓储合同和普通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签订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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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8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以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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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成立仓储物流合同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3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仓储合同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经批准等程序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当事人未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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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仓储合同订立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9一、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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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成立的方式是如何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仓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一诺即成。 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