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三年还在办征地手续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2 02:37:58 155 人看过

一、拆迁三年还在办征地手续吗

拆迁已经搞了有三年多了,还在忙着弄征用土地的手续呢。

有个小贴士,就是暂停办理这些相关手续的时候,得先给出个明确的通知,告诉大家暂停到啥时候。

咱们这儿的房屋征收可不是随便来的,暂停的时间最晚不能超过一整年哦。

当政府下定决心要搞房屋征收之后,会派人去测量你房子的大小,然后跟你签署经济补偿的协议。

要是这三年过去了还没拆掉的话,就按照当初签的那份协议给你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没有征地公告能拆迁吗

政府如果没在公告栏贴出征地公告,那可是不合规矩的哦!无论是搞哪个项目要用到地皮,都得先得到批复、公告和补偿安置协议才行。

要是没有这些手续,这事儿就属于违法了,你们得去上级部门告状才对。

市政府或者县政府要下决心征用房子,得立马发公告,这公告里得写清楚补偿方案啊,还有你们的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等这些事儿。

政府征地拆迁的步骤大概是这样子滴:首先,得拿到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然后,再弄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着,得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然后呢,就要开始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啦;紧接着,还得开个专门用来支付拆迁费用的账户;最后,申请拿到拆迁许可证,然后发公告,冻结拆迁,跟被拆迁户签合同,给他们发钱,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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