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察看期间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1:00:32 253 人看过

留用察看期间造成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一、工伤保险里面的自费项目有哪些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二、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三、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四、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五、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

二、河北省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三、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留用察看受伤可否主张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冯先生因违纪被处留用察看,他在此特别期间受的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一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呢?冯先生是一服装厂的机械工,因严重违反纪律,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冯先生在工作时不慎将右手小拇指切断,经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三万余元。事后冯先生找到服装厂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而服装厂却以冯先生是处于留用察看期间受的伤,拒绝给予赔偿。冯先生很气愤,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本案中,冯先生虽受留用察看处分,但并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其仍属企业的职工。现冯先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服装厂应予报销相应的治疗费用。
    2023-06-10
    357人看过
  • 才参加工作的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吗
    才参加工作的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要看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是工伤的,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一、工伤认定之后停社保可以吗工伤职工经协商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了工伤保险停保手续并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后还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主要看伤害事故发生时,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是否处于正常的参保缴费期。如果是,工伤保险机构就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二、临时工有工伤赔偿吗临时工受工伤的,有工伤赔偿,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受工伤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证明双方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临时工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认定为工伤的临时工,应按照标准享有工伤待遇。三、计件工受伤就享受工伤待遇了吗是的,计件工受伤一样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
    2023-03-02
    249人看过
  • 工伤期间是否享受奖金待遇?
    一、工伤期间是否享受奖金待遇?工伤期间不一定可以享受奖金待遇,主要需要判断职员原本是否可以获得奖金。这是由于工伤期间可以停薪留职,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全部个工资应当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期间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哪些?1、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2023-05-22
    239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可以申请低保吗
    一、享受工伤待遇可以申请低保吗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综上所述,如果遭受工伤之后存在没有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等情况就可以申请低保。二、申请低保的流程(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
    2023-06-07
    63人看过
  • 补交社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补交社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综上所述,工伤后补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二、社保的办理流程1、首先保证公司是合法经营企业;2、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公司编号;3、新员工入社,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4、根据员工身份的不同(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来城镇、外来农村等)准备好签合同所需要的资料,如就业证
    2023-06-07
    350人看过
  • 享受退休待遇可以申报工伤吗
    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
    2023-02-13
    162人看过
  • 单位欠费期间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单位欠费期间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补上之后,新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二、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
    2023-04-28
    463人看过
  • 工伤期间能享受年休假待遇么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有依法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见,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工伤休假待遇标准:(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及就医路费企业应当全额报销;(二)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三)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由企业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伤残职工14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2023-02-15
    70人看过
  •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1、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影响双方事实劳动关系。2、临时工就其损伤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临时工所在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4、据此,企业需要支付临时工停工留薪期间的误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一、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
    2023-04-06
    82人看过
  • 广州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的待遇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的待遇工伤医疗期间待遇项目计发基数及标准支付主体医疗费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总额工伤基金康复费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康复费(含康复器具)总额工伤基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广州市标准支付(按出差标准的70%)工伤基金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间,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单位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4、《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穗府【2014】30号)
    2023-06-05
    401人看过
  • 职业病在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公死亡待遇等。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4、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给予1至24个月的医疗期;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相关知识:你可以享受奖金待遇,另外还有治疗费用、护理费用、
    2023-05-31
    238人看过
  • 试用期内受伤害同样享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法第17条还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同样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之规定,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工伤性质。鉴于公司不同意给他工伤待遇,他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案例王先生在一家公司从事制冷元器件的一线生产,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工作中,由于对生产流程和机器操作不熟悉,碰落操作台面上的元器件,结果砸伤王先生的脚。王先生认为这应该属工伤,但公司认为他还在试用期,还未缴纳工
    2023-06-14
    263人看过
  • 老人脑出血享受工伤待遇
    老王今年62岁,儿女日子过得也不宽裕,为能贴补家用,老王来到江宁一家休闲旅游公司当门卫,专值夜班。2010年11月的一天凌晨,老王在单位值班时突然晕倒,被送至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遗留性脑出血发作,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和精心治疗,老王的病情基本稳定,但要康复还需要一大笔钱来治疗康复。老王的儿子小王觉得父亲应该按工伤得到赔偿。公司却认为老王已经超过60周岁,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以具有劳动关系为前提,而超过60周岁的法定劳动年龄不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条件,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范围。双方来到江宁汤山街道矛盾纠纷调委会,经调解,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额达成一致。调解员老李介绍,省高院有关规定,离、退休后仍在从事劳动并取得报酬的人员,或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对象。本案中,老王是农民工,虽超过了退休年龄,但并非离
    2023-06-09
    359人看过
  • 工伤参保后多久可以享受待遇
    一、工伤参保后多久可以享受待遇工伤参保后就可以享受待遇,但前提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工伤,不要错过申报时间;只有确定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二、工伤参保年龄是多少工伤参保年龄是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才能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按照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应该退休。三、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为工伤吗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14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未停工可以享受留薪期待遇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9
      停工留薪期取决于劳动者的伤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因此,只有在劳动者受伤需要治疗,确实不能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才有停工留薪期。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小伤大养”“无限期休养”的不良现象,一般依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
    • 劳动者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2
      在工伤修养期间,员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
    • 工伤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期间能享受哪些待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工伤期间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
    •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 工伤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2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生病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 职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可向用人单位请病假。 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医疗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